大神家的天然呆[娱乐圈](11)

制作人李立云淡风轻地回道:“特典放什么内容,要实行什么宣传方案,是由公司开会决定的,你只是歌手,只要负责唱歌跳舞就好。”

程铭昊差点把手机砸出去,大吼道:“那你们有没有问过宋景怀的意见!他愿不愿意被你们利用!”

“程铭昊,请收敛下你的脾气,我们只负责包装你,宋景怀跟公司签的只是作品约,而不是全约,他的利益基本不跟公司挂钩。出于礼貌,你经纪人也有过问宋景怀的意见,他自己说无所谓的,”李立也是有脾气的,口气变得很僵硬,“公司就这个企划开过几次会议,都一致认为这个企划能帮你拉到很多粉丝,增加话题度,绝对能让你的新单曲保持曝光一个月,稳赚不赔。如果不用宋景怀来造势,万一这首过度期的歌扑了,你负得起责任?”

程铭昊气得挂断了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出于行文的需要,我在文中把唱片公司跟经纪公司合体了⊙▽⊙设定为唱片公司也做经纪公司的业务,不但负责唱片的发行等,还负责歌手的包装、宣传等,希望大家不要介意和考据。

实际上,唱片公司与经纪公司是独立的两个机构,一个唱片公司可能会跟多个经纪公司签约,唱片公司只负责唱片的收录、制作、发行等与唱片有关的业务,经纪公司则负责帮歌手包装、宣传、找代言等。

宋景怀:“小读者都不出来留评,是不是不喜欢我们的小剧场啊?噢,一定是耗子的魅力不够。”

程铭昊:“……关老子啥事!”

宋景怀:“这是你主演的啊,当然关你事啦。”

程铭昊:“你不也是主演?怎么不说是你魅力不够?”

宋景怀:“哈?我魅力有不够的时候吗?”

程铭昊:“……你能要点脸吗?”

第6章

客观来说,这企划虽然能带来很好的宣传效应,但是很伤歌手人气,需要靠伴舞来炒作增加人气,这歌手是干什么吃的!如果伴舞的人气度比歌手还高,让歌手的老脸往哪搁!那些销量有多少是真实的?以后走出去,圈内人会怎么看他,一个即将过气的歌手恬不知耻地用伴舞来炒作造势,呵呵。

这种毫不在意他的个人形象,只顾赚钱的企划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程铭昊曾经跟公司吵过一回,结果公司就一个态度:你是歌手,你只负责唱歌跳舞就好,赚谁的钱、怎么赚是公司的事,你是公司捧起来的,公司能捧高你,同样也能让你摔到底。

在那次大吵后,公司就有雪藏他的意向,但考虑那时候他还处于上升期,就没这么做。可下一张新单曲,却拖了将近半年的时间才给他做,期间他连演唱会、代言广告等可以刷存在感的活动都没有,幸好半年后,新单曲又把他的知名度刷了起来,他又活跃在乐坛中。

UMK的经营理念就是能赚就行,别管怎么赚,就算暂时有损歌手面子,都不要紧,粉丝对歌手个人产生争议更好,吵得越激烈歌手曝光率越高,就越有存在感。

其实很多UMK旗下歌手都很不满公司的行为,也有人想过离开,但是先不说那过高的违约金,就是歌曲版权问题都能让很多歌手退而却步。每一个签约歌手的歌曲版权都在公司这里,只要你乖乖地留在公司,这首歌你想怎么唱怎么改编,公司都不介意,但是只要你离开,不好意思,这首歌你不能再唱再使用,否则你就是侵权,这首歌后续赚的钱也不会进你账户,你甭想再靠这首歌赚到一分钱。

很多小歌手就是靠旧曲来赚钱的,歌曲版权不在自己手上,离开后的空窗期怎么来钱?白白把自己的歌曲让给别人唱,卖的钱也进入公司账户,自己岂不是亏大了?这还让人怎么走,就是死也要吊死在公司门前遗臭万年啊。

UMK是全国最大的唱片公司之一,旗下歌手舞者数以千计,公司的设备、资源都是一流的,只要你有才、公司想捧你,绝对没有不红的歌手。

当初程铭昊就是看中了UMK这点,才签的UMK,签的时候他对版权问题也很犹豫,但后来想想自己应该不会跳槽,就果断地签了。签进的公司头三年,程铭昊是过得很愉快的。

他当时的制作人是UMK总监,总监非常看好他的才华,大力捧他,每个企划都会过问他的意见,他同意了才实施,他能红可以说有总监的一半功劳。可惜后来总监因为身体原因隐退了,换成现在的制作人李立,程铭昊两次发火的企划都是李立弄出来的。

经纪人也是,他以前的经纪人接受不了UMK的理念辞职了,现在的经纪人卢肖虽然表面和善,但却是个嘴碎的,背地里不知说了多少闲话,透了多少风出去,只是他能力不错,资源又好,说的闲话没造成大的影响,公司就当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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