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笑嫣然短篇小说集(5)(42)

一连几天,他不断带我京城览盛,故宫,颐和园,香山,天坛。风景和往事,是我们恪守的话题,谁也没有谈及自己目前的生活。我不时地摸着颈上2002年的紫水晶,常杰不知是疏于看见,还是视而不见。

我开始后悔这趟北京之行。和常杰之间,仍然是经年不改的相处方式。他的眼,在看见我时并未流露欣喜或者百感交集,而我面对他也还是腼腆中略带局促。要说的,想问的,每每话到嘴边又咽下。

也就是说,我只成就了自己的一次旅行,心结,始终不得摆脱。

临走那天,常杰送我去车站,拥挤的人群里,不知谁碰到了我的项链,哗啦啦跳跃的珠子跑了一地。我傻傻地愣了半晌。

“算了,”常杰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坏了就另外买一条,别难过,只是项链而已,下次我兴许能给你带个十条八条的。”

我看着他,那样清澈那样明媚,鲜活地站在我面前。记忆里就是这鲜活,让我迷朦了青涩的年华,满心驿动。

我垂下头,不好意思地笑了:“是啊,只是项链而已。”

然后匆匆挤上火车,与常杰挥手告别。北京的夏季,天空晴朗。

其实想来,不见得就是自己以为的那样,爱他,或者蚀骨相思。也许我的牵念,不过是因为一个缠在心底许久的谜。我想知,这个送我项链的男子,究竟有无言外之意。如今终于真相大白。

既然他早已忘了,我何必牢记。

一条项链能有多暧昧。

G

新学年伊始,简奕越发打扮自己,细探之下,才知她与物理系那书生恋情告吹。

“何苦为了一个书生灰衣素面,单身女子招摇无罪。”简奕又开始与我在路上勾肩搭背,步伐愈加妖娆。

“如今你我都是轻装简从,甚好。”我打趣地说。不留神,与转角处突然杀出的李墨林撞了个满怀。

李墨林微笑的神色,谁都会说那是心无旁骛。连我也诧异。好象过往种种,都不曾发生。

我们相互点头,以微笑代替言语。我低头看一眼自己的颈项,空荡荡什么也没有。

简奕在我旁边,接了我的话小声嘀咕:“轻装简从,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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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很安静

1

04年开始,我经营自己的小店。二十平米的巴掌地,将墙壁漆成宝蓝色,有浅浅梦幻的味道。我喜欢那些挂在架子上制作繁琐的内衣,我在橱窗上贴着自制的POP广告,柔软的字体,写“女人的第二层肌肤”,陶醉得如梦似幻。

蒋韩宇进来的时候,我正在逗弄我的宝贝狗。然后我顺着皮鞋尖往上看,很讶然地盯着第一位独自进店的男顾客。

对方颇有些局促,手插在西裤口袋里,眉头微微拧着,说,小姐,麻烦给我一套浅色的,蕾丝边,艾璐70,谢谢。

他一口气说完,我背了身止不住笑,打趣说你真了解你女朋友。他呵呵地笑,这些,都是她事先已交代好的。

我挑了思薇雅的一款浅绿色内衣递过去,这是今季较流行的色彩了。他也不检视,便让我包起来,付了款。匆匆要走。

到门口,他顿住,回过身指着墙角的音响问,这歌,谁唱的。

我说阿桑,阿桑的,一直很安静。

他点头,哦,阿桑,那你叫什么名字。我错愕,觉得这男子恍惚得不似常人,但我依然细声回答,秦洛衣。

他嘴角浮起一丝笑,好听的名字,他说,然后便提了购物袋离开。剩我兀自,在轻灵的音乐声里怔忡良久。

2

我的宝贝狗是纯种的博美,价格不昂贵。有浅咖啡色的毛,茸茸的,跑起来像滚着的球。我在狗市无意间与之一见钟情,便带回家抚养。三个月,它便成了我的至宝。我唤它Flower,Flower。孙逸听着说太俗气,我说我偏喜欢。他拗不过,便任由我抱着我的Flower将他冷落。

孙逸是我的男友。我们的见面方式很传统,由双方的家长陪同,在餐厅吃了一次饭,他便对此次的相亲满意之极。

我亦不忍扫了两家老人的兴致,便开始同孙逸不咸不淡地交往。一来二去,发现此君优点甚多,将就便成了习惯,越发亲昵。

两个星期过后,那男子再次出现在我宝蓝色的巴掌地。这次他不穿西装,而是线条简单的休闲裤,上身一件纯白T恤,像深海的一尾鱼,去了屋子里的不少枯燥。

他见我,笑着问你怎么不放音乐了。神态间已没有初时的局促。我耸肩,去角落打开音响。仍旧是之前曾停留的,一直很安静。

我说你喜欢这歌吗,他点头。然后他说我女朋友不喜欢上次的那件,她要粉色,像桃花那样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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