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斑(13)

就说我读书这事吧,也是他先夸下海口说自己有门路,我妈才请他帮忙的。如果她指望着这点小恩小惠让我从此在她面前低三下四,那她真的大错特错了。我深吸一口气,然后微笑着说:“我看你还是先管好你爸吧,让他别有事没事在我妈店里晃悠。”

她轻轻地哼了那么一声,拎起地。上那个袋子递给我,一口气说逍:“我承认我爸很傻很天真,你妈很美也很有手段。但他们真的不合适,如果你妈能高抬贵手放过我爸,我想我会因此感激她一辈子。礼物什么的就不必了,我们心领了!”

她说这些的时候,眼睛毫无畏惧地盯着我,甚至还带着一丝丝微笑,好像她是个等了很久才可以上场的演员,这些台词早就存她心里滚瓜烂熟了,只等着我这个看客出现,她就可以尽情表演。只可惜她演技太烂,我无心捧场,和她对话半句都是在拉低我的智商。我差不多是一把从她手里抢回那袋礼物,头也不回地下了楼,直接打车到了某家礼品回收店,一阵讨价还价后,换回八百块。

肯定是亏大了,但总好过把它扔掉。

我揣着钱就进了临近的商场。在BENEFIT柜台流连良久,最终将一小支防晒rǔ液以及“THATGIRL”光亮面霜收入囊中。其实我很少化妆。我喜欢某样东西,只是因为钟爱它的气质。十六岁的我早已深谙一个道理,要想在总令你沮丧的现实里像公主一样地活着,前提条件就是尽一切可能宠爱自己。

从商场出来,太阳特别毒,我买了一只甜筒边吃边往公交车站走去,街角拐弯的时候我忽然看到了刘翰文。多日不见,他俨然已成功晋级骨灰级小痞子的行列,头发上有一小撮金黄,裤子上差不多有一百个小口袋。蹬一双看上去有十公斤重的厚底鞋,骑在一辆闪得人眼睛发花的摩托车上。看见我,他惊喜地和我打招呼:“嗨,It'sme!”

我拍拍他的车:“够酷,哪儿弄的?”

“找朋友改装的。”他得意地说。“上来trytry?”

我该怎么介绍刘翰文呢?关于刘翰文的传说多半都是跟他爹有关的.比如他爹是我们这里的首富。他爹有七个老婆.他爹请一次饭花了十万块。他爹每次揍他都把他吊到天花板上用鞭子抽????和他爹比起来,他的个人标签就显得简单太多了。就三个字:富二代。

我已经想不起来怎么跟他认识的了,应该是在一次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生日聚会上。他看上了我,跟人吹嘘三天就能追上我,如今两年快过去了,他依然毫无建树,在这期间他也谈过无数次恋爱。也有女生曾经为他要死要活,但是他依然对我心存意念,原因很简单,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只可惜,他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型。一眼就能看透的男生,没意思。

天太热了,我本来都想跳上他的车让他送我回家,但就在这时候我看到了维维安,她正从街边的一家小书店走出来,看了我们一眼就往前走去,她的眼神翻译过来分明就是:“你就整天跟这样的人混一起吧。”于是我临时改了主意,冲刘翰文摆了摆手,矜持地微笑了一下,快步跟在维维安的后面。

他得来追我,这是必须的。

摩托车的轰鸣声在后面响起,刘翰文果然不负重望地追了上来,我第一句台词还没有酝酿好,他车子已经在我和维维安面前一横,直接拦住了我们的去路。

“你要干嘛?”抢在我前面说话的人居然是维维安。

“你说昵?”他反问她。

维维安用手里的书用力拍了他大腿一下,大声说:“我都说叫你别骑这样的车出来丢人现眼了吧,整个一街头流动小丑!”

刘翰文笑得像个太监。谄媚又讨好。

紧接着,只见维维安以非常矫健热练的姿势跨上了刘翰文的车,抱住了他的腰。“拜拜!”他回头跟我打了个招呼,不过短短几秒,两人已经风驰电掣般的消失于我的视线中。

这两个人居然认识?这是演的哪一出?

不过我才不要友情客串。让他们自娱自乐去吧。

“送完礼”回到家中,发现我妈特意关了店,要带我去买新手机。我真心想要一台iPhone4,但它显然完全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连看都不多看它一眼。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用的始终还是当年那个诺基亚,边都磨白了,还常常死机。我怂恿她说:“你手机也该换了,不如换个苹果吧,很好用的,玩游戏。”

“我没事玩什么游戏?”她举着她的古董对我说。“我用手机顶多就是给你发发短信,这个挺好,用得顺手,换一个还不会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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