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千阙歌(93)

那个凌乱的房间、老旧的家具、14寸的电视机、不够完美的音画、东倒西歪在地上滚动的啤酒瓶,都不曾妨碍他们高昂的兴致。

阿风将酒送到她隔壁的桌子,顺便过来替她往空杯子内再加一点红酒,“表情这么严肃,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

“唉,问题就出在这里,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开心也就罢了,似乎也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不开心。”

“你这句话,可以写成歌词了。”阿风笑着坐下,“好像没有大喜大悲是很多人的状态。”

“阿风,你开酒吧这么长时间,肯定听过不少来买醉的客人向你诉说心事吧,老实跟我讲,你烦他们吗?”

他莞尔,“我不是心理医生,不过分得清自己的立场,大家都只是别人生活的过客,代替不了别人喜怒哀乐,听听而已,怎么可能厌烦?再说这里大部分客人是我的朋友,更别提你差不多是我看着长大的。”

她伏在桌上笑,“喂,你只大我五岁而已,就这么充长辈亏不亏心?”

“阿乐第一次带你过来的时候,他16岁,你只有15岁,确实都还是孩子啊。琳琳后来还特别说道,你是她见过最漂亮最骄傲的小姑娘。她说她以后要是有女儿,就希望是你这个样子。”

司凌云失笑,她当然记得卢未风过去的女友琳琳。那是一个清秀瘦弱的女孩,性格内向,几乎不参与他们的喝酒谈笑,对言笑无忌的她颇为疏远冷落,“不会吧,我一直以为琳琳姐蛮讨厌我的。”

“胡说,她只是不善于跟人搭话,加上你当时几乎又安静不下来。”

“琳琳姐……她现在还好吧。”

“她嫁到澳洲,过的很好,生了一个女儿一个儿子,给我看过照片,真的都很漂亮……长得像小天使一样。”这时另一个客人招呼结账,他让她慢慢喝,然后去了柜台那边。

司凌云怔怔的看着他忙碌的身影,。一转眼十一年过去了,阿风现在已经是一个温润成熟的男人,打理这间酒吧,墙壁上悬挂着他在各地登山越野是拍摄的照片。琳琳远嫁异国,他仍保持着单身,好像也享受这样的生活状态,然而他提到昔日女友时的口气自然而亲切,仿佛她已经成为他的亲人。再想想其他几个人,李乐川的兴趣已经转移到电影方面,仍在北京与人洽谈者剧本;曲恒放弃与音乐谋生,辛苦经营一家小公司,似乎已经成为敬业的园丁;温凯索性连名字都改了,成为演出热门电视剧的新晋偶像,面孔时不时会见诸报端,身边的绯闻女友当然早就再不是当年的苏珊。

不管最初的意愿是什么样的,所有人的生活都终将变得面目全非,她又何必为此惶恐。她原本决意要享受生活中每一个变化,居然也会为之心乱,岂不是对不起自己。

她喝到几分薄醉之后,便与阿风告别,结账出来裹紧长羽绒服,顶着萧瑟刺骨的北风走出酒吧前的单行道,找出租车回家。

琪琪打来电话,邀请司凌云晚上参加她的生日party,她含糊地应着,却记起冬冬生日也快到了。答应送冬冬小狗后,她还特意去征求了司建宇的同意,同时上本地宠物论坛,仔细挑选以后,和一个卖家取得了联系,约定时间去对方那里拿狗。琪琪在电话那头喂了几声,她回过神来,“我今天有些头痛,回头把礼物快递给你,就不过来了。”

琪琪老大不高兴地说:“这个借口太差劲了。我一年也就过一次生日,你算算我约了你多少次,你好意思再推我吗?”

她只得答应下来,“好好好,寿星最大,我晚上过来就是了。”

琪琪顿时高兴起来,叮嘱她一定要穿得性感一些。她没好气地说:“你过生日,爱穿比基尼爱裸奔也随便你。你管我穿什么。”话是这么说,她并不想在一帮盛装的人中间耍性格素面朝天格格不入。下班后,她回家换衣服。她在三年读研期间,与韩启明在一起,他十分保守,最欣赏素面朝天的清新学生范儿,她倒不是迎合他的趣味,只是刚好那段时间也对衣着打扮兴致缺缺,索性一年四季都穿牛仔裤。程玥看不过眼,几度恨恨地批评她邋遢,她都听而不闻,依旧故我。上班之后。她不得不去购置新衣,不过全都是中规中矩的职业路线,打开衣柜,居然找不出一件适合参加琪琪那种衣不惊人死不休的聚会。

她只得去程玥的主卧衣帽间内翻找,这才诧异地发现,程玥的衣柜内居然有整整一橱都是各式晚装。密密排列着,每一件看上去都隆重、精致。而她离婚后的社交活动有限,明明没什么特别的场合穿得出去,想来多半只是在家里穿了对镜自照而已。程玥除了对儿女打感情牌时叫叫苦以外,平时并不动辄谈这个话题,她也一向并不为母亲选择的生活感到遗憾,可是此刻面前琳眼满目的华服与高跟鞋,手袋排列出的寂寞如此浓重,让她不禁生出了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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