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喜欢你对我爱理不理+番外(126)

作者:朱不厌 阅读记录

林尘空闲时间很喜欢看书。但不是杂书,也不是名著,而是专业课本,林尘的书桌旁,有一个小型的书架,上面塞满了各类计算机相关的书籍,一有空,林尘就会抽一两本出来,或坐在椅子上端正地看,或靠在床上慵懒地看,没有定律,也并不严谨和规矩,非常松弛,但从不间断。

同宿舍的人经常会说林尘是个天才,大一的时候就看大二大三的教材,能读懂远超所学知识的专业书籍,偶尔还会因为林尘的不严谨,产生一种对方对学习这么不认真,还次次专业第一的无力感,宿舍里的另一个人,经常熬夜苦敲代码,考试时也没有林尘的一半从容,经常抓着林尘讨教学习方法,沈渡看着那双扒在林尘身上的手,非常想要砍掉撕碎。

但这时沈渡还没有对林尘产生超越常理的欲.望,他只是很欣赏林尘,就像欣赏自己花园里的白玫瑰,虽然不容他人沾染,但也只是一种扭曲的占有欲,无关情爱。

真正让沈渡迷恋上林尘的,是一个雨天的午后,那些流淌开来的鲜血。

林尘的相貌实在太出众了,短短一个月,计算机系来了一个大帅哥的消息就传了开来,不少人特意来教室狙.击,想要一睹大帅哥的风采,其中,就有一个校霸的女朋友。

校霸的女朋友也不是普通人,她看上林尘后,迅速甩掉了校霸,每天逃课也要来看林尘,校霸非常不满,但是却不敢动同样跆拳道黑带、并且有着众多哥哥弟弟的女朋友,只好带人围堵林尘。

他们带了刀。

林尘一开始没防备,胳膊被划了一道口子,但也仅仅只有这一道口子,余下的所有时间,对方都在挨揍。

不是打不过,是不敢打。

因为林尘反手缴了刀,并且不像刀的原主人一样畏手畏脚,害怕出现事故,他拿着刀,那就真的当刀使,眼睛里没有一点对于杀人犯法的畏惧,横劈竖砍,给所有人胳膊腿上都添了新伤口。

最严重的一次,是有人抱着手腕大叫,伤口深可见骨。

所有人都怕了,于是在校霸的一声令下,纷纷落荒而逃。

但是林尘,竟然还有闲心在捅了别人那么多刀后,从被塑料天顶遮住了雨幕的巷子里,走到巷口,将刀递到雨中,冲刷上面尚未干净的血迹。

巷口空无一人。

但是沈渡的家,在巷口对面,他那天打开窗,本以为会看到白玫瑰被狂风暴雨摧残,零落成泥的惨状,没想到倒是看到了意图叼玫瑰的野兽,被荆棘扎得满身是血的惨状。

而那朵白玫瑰,在刺伤那么多人之后,竟然还有心情抖一抖花瓣,舒展开身体,嫌弃地将还流着血的刺暴露在雨中,洗净一身腥味。

沈渡站在窗前,呼吸有些急促,搁在窗台的手不知何时紧握成拳,他的眼睛死死盯着被冲刷得光亮的刀身,就像在欣赏洗净血色的玫瑰尖刺,锋利、残忍、冷漠、傲慢。

从这一天起,他看向林尘的目光不再只是欣赏,而是炙热而渴望,他盼着林尘能够像巷口那样,展露出令他心醉的残忍和冷漠。

但是林尘的生活并没有因为那群带刀围堵的校霸而调整节奏,依旧是每天闹钟一响,就把自己闷在被子里;阳光正好的时候会把书拿到靠近阳光的地方,用不怎么规矩的姿势看书;偶尔室友做戏哭喊着苍天不公,拉着林尘让他讲解的时候,林尘也从不拒绝,在任何人眼里,林尘依旧是那个看起来清冷不近人情,实际上很好相处的帅气男孩。

沈渡越看越觉得心中有一把火,烧得他焦躁烦闷,他想剖开所有人的脑子大声告诉所有人林尘并不是什么外冷内热的害羞少年!他冷酷极了!他捅刀不眨眼!想摇晃着林尘的肩膀,让他清醒一点,不要这样自欺欺人地、故作平静地活在普通人的世界里,他应该大方地展示出他的本性!让所有人惊讶、畏惧、瑟瑟发抖、最好是跪在他脚下乞怜性命的存留!

但是人们没有发现林尘的本性,林尘也没有将自己的本性示之以众的想法,所有人都活得相安无事、平淡且枯燥,像流水线上的产品,按部就班地等待着传送带将他们从出生送到死亡。

沈渡表面依旧是那个翩翩公子,内心却几乎被那种求而不得的饥渴撑爆,每一天都活得像万蚁噬心一样浑身难受,一天比一天焦躁。

比焦躁更难.耐的,是越来越强烈的渴望。

这种渴望,比皮肤饥渴症更加强烈,不是爱抚就能缓解,沈渡逐渐感受到,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中,他开始想要林尘那些不轻易外露的刺,通通扎在他的身上,最好鲜血淋漓,穿心透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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