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见我就摇尾巴+番外(208)

作者:这个痴也啊 阅读记录

但是我知道,我连这种东西也是不能够奢望的。

一直以来,并不存在什么忘不忘记,大概……大概就是躺在手术台上以为自己真的要走了的时候,曾经死心过。

也许是我命不该绝,也许是因为医生的医术高超,当我醒来发现病房里空无一人的时候,我脑袋像是被水泥封满的气球,直直下坠,却又死命压着神经,痛苦和很强的撕裂感,侵蚀着我的四肢百骸。

林叔叔葬礼结束的那一年,我曾经想过如果以后遇到林家的两个遗孤会是个怎样的场景,其实无论怎样都好,我以为世界这么大,就算相遇可能也只是陌生人而已。

曾经那些杀人犯儿子的流言,自己的作品被人买去参赛最后又被人在网上一顿痛骂,我知道这其实都是有人在背后操作的,这么恨我和父亲的人,除了林家不会有别人。

可我竟然接受了,什么都没做,也什么都不能做,原以为一辈子再不会和那家人有瓜葛,可终究还是抵不过命运的安排。

躺在病床上的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这么做其实不值当,当初为了一个魏启明就已经毁掉了自己后半生,之后,我一度想找点什么来解脱自己,即使后来有钱了,即使买得起房,还能跟着几个富家公子到处挥霍光阴,但我其实并没有觉得这种日子是自己想要的。

害怕孤单,害怕寂寞,小时候就经常因为家庭关系到处被人排挤,在学校里甚至不敢说自己是单亲家庭,我也害怕在父亲面前提起,为什么别人都母亲,而我没有。

钱是好东西,钱能买到一些自己渴望的东西,我原以为我这一生只能这么堕落下去,可是谁知道自己顺着轨道奔跑的路上却多出一个林霁,他让我不得不停下来,重新奔跑的时候不得不改变原有的轨迹,他就像原本就生长在那里,自己舍不得碾碎他,我就只能改变我自己从而去保护他。

我爱他,就像当初魏启明卖了我的画,在我最需要人鼓励的时候离开了我,说着那些冠冕堂皇大义凛然的正常,十年之后我依旧忘不了他。

这就好像我爱林霁一样,即使知道他在和我闹把戏,我也愿意迁就他。

我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有和别人一起没有的快乐,那是我一直以来的奢望。

我知道,他心里还是有我的,只是如果我在手术台上平安无事地醒过来,他一定会离开我,但是只要我出了一点毛病,他就会舍不得,他就会知道报复我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于是我就想起了学生时代钻研过的失忆,痴傻,开始自编自导了一场戏,

我一直以为自己伪装得很好,但是林东旭差点就揭穿了我的秘密,从第一眼起我就知道他是一个精明的男人,精明到可怕。

什么叫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怎么知道报应会这么快就会来。

也是,哪有人被车撞散了两次,还没有后遗症的。

其他的小毛病可以忽略不计,唯独面孔遗忘症让我感到恐惧,在国外的那一段时间,记忆力开始明显下降,脑子里的人开始逐渐变得模糊,更糟糕的是有时候站在镜子面前,我都不知道镜子里的人竟然是我,我可以严重到把自己都遗忘了。

再见到林霁的时候,其实我已经把他忘得差不多了,只是那个公寓,那个玩偶,那两件衬衫,让我又想起了许多事情。”

江澈坐在林霁的画室里停下笔,他坐在画室里朝阳的书桌上,用黑色的签字笔写完那些话,然后撕下来折好放进口袋里。

从知道自己的后遗症越来越强的时候,江澈每个星期都会写这样的周记,重复着倒腾来倒腾去,都是差不多的话,又不能每次都写一样的东西。

林霁就一直坐在江澈陪着他,江澈在写字的时候,他就坐在一旁画画。

他的身上带着一只小鹿玩偶,挂在裤子最显眼的地方,希望江澈不要把他忘记。

最近他跟着江澈紧,每天第一句见面的话就是,你好,我是林霁,每次见面都要重复好几遍。

害怕是没有用的,只能坦然地去接受,让江澈对自己的印象变得深刻一些,他才好让江澈能把自己记得牢一点,所以身上就会带一个很有标志性的娃娃,头发也留长了很个性,那小娃娃是江澈在两人还没交往的时候送给自己的,林霁把它称作定情信物,一直存得非常好。

“你啊,”江澈笑了笑,站在他身旁拍了拍林霁的肩膀,“你画的很好啊,但有没有想过不要再模仿我了?总觉得哪里就很奇怪啊。”

“可是我,”林霁垂下了头,“我已经习惯这种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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