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伏在前任身边的日子+番外(22)

作者:若水如天 阅读记录

此时遮蔽明月的乌云被夜风拖拽着去窥视人间的别处风光,云开月明,纯净银光毫不吝啬地洒落于他面上,令那不无得意的微笑愈添上五分傲气,“——顾畅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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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冷月光如山间溪流,静静地流淌入卧房内、床榻上,漫延开一片朦胧、微凉的白。

唐信不知第几次伸手拿过床头的闹钟看时间,蜷缩于他床尾的德国黑背玄武也随即抬头担忧地看向自家主人,发出低低的声音询问着。

青年忙抬脚轻轻抚摸爱宠的背,轻声哄着:“嗯,玄武,睡了哈,睡了睡了。”而后无奈地继续以双手枕头的姿势睡下。

于他辗转反侧间耳畔反复回响的,一直都是顾畅青今晚最后那一句:“希望你不会后悔今晚如此回答我。”以及他即使紧闭眼帘也依旧无法阻止脑海中浮现的一幕:对方徐徐再回眸看向自己时,已有些许不同的眼神。

不同?

这“不同”究竟“不同”在哪里,唐信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切!难道唐小爷我还怕了那个“故意”不成?

反正不完成“任务”,我是不能也不会离开星系的!

唐信啊唐信,你说的倒是信誓旦旦言之凿凿,可时间已经过去一周了……

等等,我似乎记得……

因心血来潮,青年一骨碌地从床上爬起、翻身下床跳到电脑桌前,也顾不上安抚受到惊吓的爱宠,匆忙抓起医用橡胶手套戴上、打开笔记本电脑,调出自己所收集的全部资料。

经过一番回忆、搜索并浏览后,唐信因找到自己所想要的资料而串联起什么重要的信息,随即兴奋地打了个响指,咧嘴笑着由座位起身弯腰抱起蜷缩于床尾熟睡的玄武兴奋地开始在原地转圈圈,惹得狗狗也兴奋地叫唤了两声。

唐小爷我脑子就是好用,果然没记错!

嗯?

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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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国家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侵权责任法》。”)

“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上述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011# 第 11 章 唐信蓦地停下动作,松开玄武,任其跃离自己怀抱,小跑进客厅去吃夜宵;他自己则重新落座回到电脑前!

唐信蓦地停下动作,松开玄武,任其跃离自己怀抱,小跑进客厅去吃夜宵;他自己则重新落座回到电脑前,看着眼前的资料又陷入沉思中。

鹰国弗赫大学商学院十年前的录取名单里明明记录有高战天、顾畅青和第三个人的名字,连顾畅青第一学年各课程考勤表、各科目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各项获奖记录、社团活动记录以及各种照片都能清楚明了地查到:证明他曾经在弗赫大学商学院就读过一整个学年;但期末考试结束后,他就突然办理退学手续回国。

虽然这能与顾畅青以“顾羿”身份提交的星系集团入职记录中,高中毕业到就读龙国政法大学期间,“因家事休学一年”空出的时间段对上号,但为什么他会中途放弃留学鹰国弗赫大学的大好机会,转而回国就读政法大学?

由商学转法学这么大的跳跃,是因为什么?

和家事有关吗?

唐信紧蹙的浓眉,如同再度升起,横亘于他心中乱成无法解开的疑团乱麻。他习惯性拉开抽屉,拿出一条巧克力威化饼,撕开包装,边吃边盯着电脑屏幕皱眉思索。

不过至少可以证明,高战天和顾畅青早在十年前认识,而非最近才初识并迅速在一起。

认识十年,两人才在一起?

身为男人,做事不该干净利落,喜欢就追吗?

早干嘛去了?

青年摇头表示不理解,又迅速被另一种压抑情绪所渐渐侵蚀。

他们两人,当年曾经在一起过吗?如果有在一起,为什么会分开?

那时候我见到的……

唐信下意识握上自己的手机,越握越紧,致指节泛白。

前几天我就该也一起黑进顾畅青的手机里才对,让他敢对唐小爷我颐指气使!

哼!下回我不黑他手机我就不姓‘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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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顾家书房内,整洁有序的办公桌前,顾畅青扶一扶高挺鼻梁上的黑框眼镜,继续查看唐信在星系集团的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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