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情诗二十行+番外(52)

作者:秦烟秋月 阅读记录

我说:“姐姐很美。”

郑青云浅浅地笑:“她很喜欢打扮,宁宁很小的时候,她就往小孩子头上戴花。”

我沉默半晌,再开口时,有些忧虑,有些惴惴不安:“宁宁才十二岁,她……能接受吗?”

郑青云叹了口气:“没事,她还好,”他呆呆地盯着相片,“姐姐刚走的时候,她哭了一周,但毕竟是小孩子,我转移她的注意力,好生安慰,现在比以前好多了。只是有的时候晚上做噩梦了,还是会哭着要找妈妈。”

我垂下眼,手指攥着裤缝,听见郑青云均匀的呼吸声,还有须臾他略微沙哑的嗓音:“从那以后啊,我就是她的妈妈了。”

送走了挚爱的人,生活还在继续。就像这秋天的叶子,落了一年又一年,眼见着开出的嫩叶最终还是枯了,然而时间从未停止。

我和郑青云并排坐着,对着窗聊了一下午。我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黄昏,亭子外面下着雨,我们也是这样,有一遭没一遭地聊着,直到红日西沉。

临走前,郑青云送我到花店门口,我的车停在那里。他说:“今后有空常过来,姐夫和宁宁都很喜欢你。”

我摇下车窗,接过郑青云递给我的一束红玫瑰:“会的,装修只要一个月。所以,要劳烦这位好脾气的先生再送一个月的花了。”

郑青云话没说完

姐夫和宁宁都很喜欢你

我也很喜欢你

第27章

“每日的幻想都在你身上,你的到临如露水滴在花冠。”

——巴勃罗•聂鲁达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都在忙装修和找店员的事,郑青云来的频率从一周一次变成了两周一次。我们依旧保持着每周通信的习惯,他在信中说,以后我们两个就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了,既然见面已经不受距离的阻挠,那信件也就变得可有可无了。

我莫名涌出一股失落感,但握着笔想了半晌,还是没想出做邻居还写信的理由。最后,我在信里写道,生活中的事的确可以当面聊天,但如果他有什么难以宣之于口的心事,也许写下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一想到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人做邻居,所有的忙碌都变得无比有意义,那点郁结于心的惴惴不安和惶恐担忧都敌不过日日相见的喜悦,一个月的时间好似细沙流过指缝,快速而不知不觉。

我挑中的店员是一个大专毕业的男孩,二十二岁,干净阳光的长相,初次见面的时候有些怯怯的,说话做事温和有耐心。开书店不需要店主知识广博,能找到书在什么地方,算得清楚账就行了。

每当我看着这个男孩,看他跟着我在书架上找书,看他清点账目,看他每天下午随意地将不是很脏的地板扫一遍,我总能回溯到七年前,想起我大学刚毕业的模样。如果说他是只温驯的绵羊,那七年前的我就是匹志在千里的马,可惜满腔雄心还是中途夭折。我叹了口气,心想,其实马和绵羊各有各的好,我不为曾经的奔波劳累后悔,也安于现在悠闲自在的生活。

我妈知道我开分店的时候,再次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自从她知道我喜欢郑青云后,她表面上还是像从前那样,对我的感情生活不做评价也不甚上心,但我总察觉到她看我的眼神里带着慈母的期许,这让我既感动又紧张。

我说:“妈,我每天还是会回家的,以前怎么样以后就怎么样,你别搞特殊,也别以为我不回来了就那么高兴。”

我妈哼了一声,坐在沙发上瞥我一眼:“儿子,妈妈也想让你在外面有地方住,可你这不还没成吗?”

我“唉”了一声,苦恼地揉着太阳穴。我妈说的没错,我现在看似离郑青云近了一大步,实际上我连他有没有喜欢的人、对我有没有想法……一切的一切都没有摸清楚。道阻且长,我像一个长途跋涉的登山者,顶峰尚遥不可及。

然而我对他的爱意却在日益膨胀,望着窗外的月亮,便想此时他是不是也在欣赏皓白的月光。

终于,新店装修好了。开张的那一天,我没有在门口摆花篮,没有请亲戚朋友参观,唯一的仪式感就是郑青云捧着非洲菊过来,插在我新买的花瓶里。

“非洲菊的花期是十一月到四月,这是开的第一片,用来庆祝新店开张,”郑青云坚持要站在门口,将花束塞到我怀里之后才肯进来,“新花贺新店,这只是我的小小心意。”

他是新店的第一位顾客,第一个从书架上取书的人,第一个坐在软沙发上喝咖啡的人,第一个试用CD机的人。我将所有的第一留给他,就好像在悄悄告诉他,你知道吗,你现在是我心里的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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