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病+番外(35)

作者:戈壁王叔叔 阅读记录

所有的小动物里面,那只小兔子最为打眼,雪白的,毛绒绒的,鼻子湿漉漉,眼睛黑溜溜,漂亮又安静,看上去只有掌心那么一点大,可爱得不得了。

司机见苏知云路都走不动了,有点为难。

“小少爷,我们该走了。”

苏知云就蹲在路上很固执地盯着那只小兔子看,它被关在狭小的笼子里,折断骨头,不许长大,不许丑陋,不许粗笨。

他对上了那只小兔子亮晶晶的眼睛,用指尖摸了摸它的额头,如同摸到了一大团棉花糖一样,柔软得一塌糊涂。

小时候的苏知云就是这样,即便有了什么很喜欢的东西也绝不开口,他只眼巴巴地看着,哪怕喜欢得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也从来不说自己想要。

司机见天色渐晚,担心路上堵车会迟到,不得不将苏知云拉了起来。

“小少爷,天色太晚了,您还有作业要写,等明天跟太太说一声,让太太给你买一只小兔子,好不好?”

“妈妈会给我买吗?”

苏知云抬起头来,他眼睛里倒映着一点星光,表情很认真。

“当然会了,太太那么喜欢您,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怎么会舍不得给您买一只兔子呢?”

像是为了再次确认,苏知云又问了一遍:“真的吗?”

司机看了眼腕表,越发焦急,脸上勉强挤出个笑容来:“当然了,我怎么会骗您呢,小少爷,我们先走吧。”

苏知云叫司机牵着,最后回头看了一眼。

那只小兔子就待在笼子里,十分乖巧,一动不动。

当司机将苏知云送回家之后,擦了一把头上的热汗,临行前才想起跟他的约定。

“太太,小少爷想要养兔子。”

李妍娇听到这话的时候正在给小花编辫子,她头也不抬一下,小花的头发很软,也不黑,浅栗色的,李妍娇将它们拢到一块去,用灵巧的十指编出花来,再扎上粉色的缎带。

“让他养就是了。”

“要学校门口的。”苏知云忽然说,他又强调了一遍:“只要学校门口的。”

李妍娇眉头不自觉地一蹙,像是有点不高兴那样,许久没有松开。

“买哪只不都一样,难道你真的能分清楚你想要的那只兔子和其他兔子有什么区别吗?”

苏知云很执拗:“就要学校门口的。”

李妍娇眉头蹙得更紧了,仿佛两个互相撕扯的人在打架似的,紧紧扭在一块,好半天才不情不愿地分开。

“算了算了,等下次我去接你给你买就是了。”

然而直到苏知云小学毕业,他都没有等到那只兔子。

李妍娇一次也没来接过他。

有些东西太想要了,又得不到,所以只能自欺欺人地说自己不想要,等到时日一长了,就好像真的不想要了,真的不记得了。

苏知云抬起手来,拢住了自己的眼睛,想象自己是一条正在潜水的鱼。

水里很安静,光要从很遥远的地方模模糊糊地透过来,冬天水面结了冰,就会像是晶莹剔透的龙宫,没人知道底下沉睡着数以万计的生命。

他将空调打到了十八度,寒风吹得在肌肤上,起了一层细小的鸡皮疙瘩。

月光皎洁,落在一旁亮着的手机页面上。

晚上九点五十六分。

苏知云发了一条仅自己可见的朋友圈。

“鱼的记忆只有七秒钟,而人的记忆却伴随着自己的一生,直至大脑储存记忆的部位死去或者病变,从某些方面来说,这或许是另一种畸形又残忍的浪漫。”

到了礼拜六,一大早苏知云就被小胖子的电话吵醒了,他摸到枕头边的手机,刚一划开就听见了那头的欢欣雀跃的声音:“苏知云,我妈说过几天我爷爷七十大寿,让我请假回国一趟。”

“哇我终于可以回国了,你知不知道这边的东西真的一点都不好吃,我这段时间全靠炸鸡可乐活着,那些华裔开的饭馆根本也一点都不像国内的菜,我上次吃了个辣椒炒肉,结果肉巨腥,辣椒也不好吃……”

苏知云含糊应了几声,隐隐觉得有些胃痛。

小胖子似乎听出苏知云兴致不高,咳了几声。

“我是不是废话太多了。”

“嗯。”

那边便不讲话了,哼唧了好几声,有点不满意的意思。

“那行吧,我不吵你了,先挂电话了。”

苏知云勉强爬起来刷牙洗脸,过了一会儿视野才渐渐清晰。

他下楼吃早饭,吃掉了最后一个虾饺之后在手机上开始搜索七中的位置。

犹豫了一会儿之后,苏知云还是将原本的七中改成了二十七中。

从苏知云家搭车到位于城西的二十七中,几乎需要一个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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