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上了一个直男(3)

作者:一吨钱串子 阅读记录

我哥看到半死不活的我,一下子就清醒了,详细的问过了我的发病情况,吃了什么药,就把我抱回了他的床上。

我已经烧糊涂了,朦朦胧胧的感觉到有人在不停的用湿帕子擦拭我的身体冰冰凉凉的,很舒服。

我睡着了。第二天醒来已经快中午了,一睁眼就是两个巨大的黑眼圈。

看他在我身边,我放心了很多,哑着嗓子打趣他,“哟,这是谁家的大熊猫成了精跑出来了?”

我哥很爽朗的笑了,欣慰和旁边的刘哥说,“看来是没事了。”

然后他欠欠儿的朝我一笑,“好了就回自己屋睡去,师哥的床可是要收租的。”

我莫名其妙,谁睡你的床了?一低头,好家伙!谁在床单上印了这么大一只皮卡丘。

我一下子坐了起来。刚发完烧身体还很虚弱,我头一晕,晃了两下。

我哥立刻从后面扶住了我,有点担心的伸手摸了摸我的头。

“哎呦,本来就不聪明,别给我们孩子烧傻了。”他熟练度把我放倒在床上,让我不要乱动。

“我去给你弄点吃的,老刘你监督他多喝水,别让他乱跑!”

他出去以后刘哥跟我说,昨晚子墨把我背过来的时候,我烧得浑身滚烫,已经不清醒了。是我哥把我抱到他床上,一晚上没合眼,给我喂水喂药,把手帕泡在酒精里给我敷额头,用温水浸湿了毛巾给我擦身子降温,忙活到凌晨我才退烧。

本来我哥昨天就在实验室忙了个通宵,今天又为了照顾我一点没睡,他是真疼我。

聊着聊着我哥就回来了,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粥。

“小渝刚发完烧肯定没胃口,吃点清淡的,等病好了你再请我吃大鱼大肉。”

我哥的脸上没有一点疲倦,他笑着把州递给我,嘱咐我小心烫。

“谢谢哥。”我一勺一勺的喝着粥,温暖的液体下了肚儿,我的心都暖和了。

我哥是个普通人。

按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在老北京胡同串子里普普通通的长大,普普通通的读书,普普通通的活着,也就比一般人好看了那么一点点。

他长得很好看。就是那又皮又欠的性格容易让人忽略他的好看。

我不普通。我有着偶像剧男主一般的身份,185的高挑身高,盛世美颜,独生子,富二代,父母离异,家里有母亲的王位等着继承。

但我没有他那种与生俱来的阳光乐观。我承认,我缺爱,我很孤独,我最缺的,就是他身上的那份“普通”。

我沉迷于他身上的烟火气息,向往他身上的随性洒脱。

其实他不普通,别看平时他跟我们相处的时候就是个憨批,实际上他聪明又好学,成绩一直很好,读本科的时候,他就是导师教授手里的香饽饽,到了博士,更是奖学金,offer拿到手软。

他的未来一切光明。

其实我很普通,每天像条咸鱼一样混吃等死,成绩一直游走在挂科的边缘,考完试全靠教授捞我。我一直明白,我上大学就是为了混一张毕业文凭,然后回去乖乖继承我妈的公司。

我的人生似乎生下来就是这样的,没什么期待。

第3章 薄文渝日记3

我大学毕业那年,我哥也刚好博士毕业。那年我二十二,我哥三十。

我去了我们家公司,从经理做起,一步步学着如何做一个合适的接班人;我哥去了市里最好的医院实习,做外科医生,据说他很受领导前辈们喜欢,成为年轻一代的中流砥柱指日可待。

这是自然,我哥一直那么优秀。

我生活不能自理,更不想独住在空荡荡的公寓里,所以我打电话给我的师哥,连撒娇带抱怨,要他来跟我一起住。

他二话不说推掉了租好的房子搬过来跟我同住。他给我做饭洗衣服,我不收他房租,我们俩相互扶持,就这样顺理成章的同居了起来。

每天早晨,我哥负责做好我们俩的早饭,准备好午饭的便当,然后他去医院我去公司,一天忙完他回家做饭,我回家扫地收拾卫生,两人一起吃晚饭,吃完他洗衣服我刷碗。

晚上忙完这些家务琐事,我俩一起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或是打游戏,边玩边聊天。

我俩似乎天生磁场相合,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

当然,大部分时间都是他在说话。

我哥是个话痨,这点毋庸置疑。

但他情商很高,话多但不引人反感,永远是活跃气氛的一把好手。

我在公司勾心斗角了一整天,回来看着我穿着皮卡丘睡衣的师哥蹦蹦跳跳的准备着晚餐,一天的坏心情都消失不见了。

“师哥,你三十了,该成熟稳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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