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之歌【CP完结】(114)

作者:麥藍/麦蓝 阅读记录

话一出口,连他自己都愣了。

我爱他吗?

爱……是什么?

是回到家看到他坐在沙发一角看书时踏实安定的心情?

还是亲吻做/爱时与他连成同一个频率的心跳?

亦或是每一次听到他说“我爱你”时的甜蜜和喜悦?

还是……看到他为我红了眼睛时的心疼和不舍?

他的眼神由迷茫渐渐变得坚定,他看着安托万的眼睛,清晰地重复了一次:“我爱你,安托万。”

然而安托万似乎并没有高兴一点,沈邵祈看到他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微笑,然后他听到他说:“可你连自己都不爱,你要拿什么来爱我呢?”

说完他把手从沈邵祈的手中抽出来,转身走出了病房。

沈邵祈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惑之中。理智上他觉得他能明白安托万生气的原因——安托万气他半夜开会,气他推开John的行为,本质上都是在气他不爱惜自己。他想,安托万爱我,所以希望我爱惜自己,这道理我懂。

但这跟我爱不爱他有什么关系呢?

我确信我是爱他的。也许我以前表现得不够明显,但难道他就一点都感觉不到吗?

在安托万甩手而去的第三天,百思不得其解的沈邵祈终于受不了,他问Henry:“最近你有看到安托万吗?”

Henry并不知道他们发生了什么事:“他不是每天上午都会来医院吗?”

不,他已经三天没来了。沈邵祈心里说。但他不知道怎么跟管家说这种事,便含糊其辞地唔了一声。

Henry观察敏锐,体贴入微,他问道:“要我去他那边看看吗?”

沈邵祈想了想还是拒绝了:“算了。”

观察敏锐的人不止Henry一个,这天上午,周子豪在跟沈邵祈讨论完事情后,突然问道:“安托万怎么不在?”

那天晚上回去后,他们几个深刻检讨了一番。半夜开会的确是他们过分了,James在他们心中似乎无坚不摧,他们也的确都忙,所以在他本人的默许下,他们选择了最便利高效的方式,而下意识地忽略了他现在是个病人的事实。

这几天他们把会议改到了白天,这样一来人就很难凑得齐,所以他们现在自由组合,像今天只有周子豪有空,他就自己来了。

沈邵祈在好友面前多少放松一些,他叹了一口气:“别提了。”

没想到周子豪却笑了:“吵架了?”

沈邵祈挑起眉:“很好笑?”

周子豪笑容不改,看到从来不曾为情所困的人终于遇到克星,当然好笑。可惜这话他敢想不敢说。

“之前的事确实是我们考虑不周,安托万会生气也是因为他关心你。你应该哄哄他。”

我哄了,没用。沈邵祈心说。

“如果是这么简单就好了。”

“哦?”

周子豪一副看好戏的表情,但沈邵祈的脸色明显写着“到此为止”,周子豪与他相交多年,对他的个性了解甚深,也就不再戳他的痛处,见好就收。

其实周子豪看戏是假,关心是真,难得邵祈遇到一个能令他觉得困扰却没有第一时间想到分手的人,他总不能袖手旁观。

安托万接到周子豪电话的时候很惊讶,对方开门见山,十分坦诚:“我能跟你见个面吗?”

“James知道你来找我吗?”

“不知道,但我想他不会介意我与你加深相互了解的,否则他不会把你介绍给我们,不是吗?”

安托万没有立刻回答他。

周子豪知道他在犹豫什么:“我其实有点好奇,James是怎么跟你介绍我的?” 他虽然嘴里说着好奇,口气却相当自信。

好朋友、好兄弟、值得信赖和尊重的伙伴。沈邵祈是这么说的。

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安托万没有拒绝的理由:“来我公寓可以吗?”

周子豪找他当然不是真的为了加深对彼此的了解,而安托万也不想在公共场合与他谈论邵祈。

聪明人之间聊天就是省事,周子豪心里赞赏,嘴上却还是客气道:“那就叨扰了。”

注:虽然不是很有必要,还是解释一下,邵祁这句话用英文表达的话应该是 “of course I do”,第一遍他肯定了,但是没有直接说,第二遍才说了“爱”字。用中文的话,我先是写了“当然”,又觉得有点轻描淡写,改成“我当然爱你”,又好像太重,没有情绪的渐层和缓冲,最后权衡结果,还是选了“当然”。

第五十一章

安托万的公寓是典型的单身公寓,一室一厅,面积不大,采光充足,装修简洁舒适,只是如果跟沈邵祈那些俯瞰中央公园的顶层豪宅比的话,大概也只能用寒酸来形容了。周子豪站在客厅中间,他忍不住想:爱情真是奇妙,也不知道这男孩到底有什么值得James神魂颠倒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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