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红找我(52)

作者:消失方糖 阅读记录

“他说小猫是他遇过的惟一一只不吃小鱼干的猫,所以故意给它取个这名字。”成凛说。

余忆笑了笑,宋昊宇果然还只是个小男生啊。

其实余忆对取名字也挺苦手,现在写的那首歌至今没有取出歌名,他甚至还自我催眠等到那首歌真的写完,名字自然而然就有了。

成凛推荐的这家馄饨店肉馅大,汤味浓,余忆吃了个精光,汤也喝得一滴不剩,顿时就觉得撑得很。

在余忆靠着椅背休息的时候,成凛收拾完了厨房走出来,问了句:“酒精和药水放在哪儿了?”

余忆赶忙直起身子指了指电视柜下面的抽屉。

成凛走过去拿了酒精和药水,蹲在余忆跟前,卷了卷余忆的裤脚,先用湿纸巾轻轻擦了擦余忆受伤的部位,接着开始为余忆处理伤口。

余忆被他的动作引得腿一抖,低着头抓紧了椅子没说话。

“应该不碍事,”成凛替他涂完药,审视了一番,“这几天先不要碰水。”

余忆连连点头,小声说着谢谢。

成凛将药水和酒精放回原处,坐在了茶几旁边开始看手机。大概是开始忙了,半晌也没有说话。

余忆坐了一会儿,想拿CD机过来听听歌。

但是成凛既然在他身边坐着,他戴着耳机不问世事地听歌显然不太合适。

于是余忆问了句:“我可以戴上耳机听一会儿歌么?”

“可以。”成凛抬头看了他一眼,似乎有些意外他会这么问。

余忆马上起身从房里拿了CD机和耳机出来,坐在茶几一侧,一边听着歌,一边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

“你在听什么歌?”成凛有些不习惯于这么的安静,于是问了句。

余忆听到他的问话之后过了近一分钟才反应过来,忙摘下耳机:“刚才你是在对我说话么?”

“你在听什么歌?”成凛指了指他的耳机。

“是一首很早以前的歌了,97年发行的。”余忆朝成凛挪近了一步,将耳机递给成凛,“唱这首歌的是一位美国的民谣歌手,叫Elliott Smith。”

成凛戴上耳机听了一会儿,一阵轻快的吉他声过后,是一段轻柔的男声。这首歌的旋律就像一首诗一般,听一会儿就能感觉出一丝忧郁,这是余忆喜欢的那种风格。

成凛看了一眼CD机屏幕上显示出的歌曲名:Between The Bars。

“这是他的成名作么?”成凛问了句。

对他这种对音乐不太热衷和内行的人而言,和一位歌手的作品第一次接触时通常都会先关注他的代表作。

“不是,他的成名作是另一首,曾获得奥斯卡提名,是心灵捕手这部电影的配乐。”余忆低着头翻到另一首歌曲,放给成凛听。

成凛听了第一段,点了点头,放下耳机:“很好听。”

余忆嗯了一声,伸手摸了摸屏幕,没有再说话。

“怎么了?”成凛感觉面前这个人似乎又显得有些低落起来。

“忽然想到这位歌手,”余忆低声说,“他已经不在了,有点伤感。”

成凛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来。

“他已经离开15年了,但是音乐完好无损地保留了下来,听着歌的时候,感觉他还存活在这个世界上。”余忆说,“音乐大概就是歌手这辈子,惟一可以留下来的一点东西。”

成凛点了点头,还是没能说出话来。

他在这一点上和余忆没有共同语言,也无从安慰。他不可能在这时候对余忆说:“听一点开心的音乐吧,积极向上的,能让自己心情好起来的。”在音乐这个领域里他进不去余忆的世界,也觉得这属于余忆独有的空间,不该被外人的观念所打扰。

“我听他的歌,不会感觉压抑,反而能获得一股动力,”余忆忽然说,“我也想写出这种,过了十年,二十年,会被人听到并记住的歌曲。”

成凛松了口气。

“加油吧。”他听到自己这么说了句。

这真是他和人的对话里最生硬的一次了。

但余忆听了他的回答,眉眼弯弯地笑了笑,似乎很满足。

“距离录节目还有5天时间呢,我这点腿伤应该过个两三天就没事了,到时候还能有两天时间去录音棚练练歌。”余忆说。

成凛依旧很词穷:“可以,你去的时候告诉我。”

余忆在家里待了三天,趴在书房的桌子上写了十几页歌词,足有五个版本。大概是写得多了,他对写进了自己的小心思的那几句歌词已经没那么容易害臊了。

并且他下了一个决心,希望自己能顺利地完成。

等他腿伤痊愈,他马上给成凛发了条消息,告诉成凛自己打算第二天去工作室继续练歌。

成凛回了电话过来,跟他说:“我明天送你过去,刚好我也需要去和严以恒谈点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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