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降+番外(4)
汽车已经驶进裴弘家的小区,凌潭把车停在路边,听到他的话后微微一怔,略加思索后给出了回答:“抱歉,我还不能告诉你,也不能告诉卫重霄,这是出于我自己的一些考虑。但是你不用试探我,我以前的确是说过很多谎话,但是有一句话绝对是真的。”
“什么?”
“我喜欢卫重霄。”他勾起了嘴角。
“那现在呢?”
“一如既往。”
裴弘重重地叹了口气,开了车门下车,然后又探了个头进来:“我答应你,饭就别请了,祝你好运吧,你这回可是真的把卫重霄惹急了,我从来没见过他生这么大的气。”
“我知道,”凌潭道,“但是凭我久经沙场的恋爱技术,不怕媳妇儿追不回来。”
得,这人正经不过三秒。
就该狠狠敲他两个月的晚饭。裴弘走时哀怨地想,闹不好过一阵子这货就又想出什么乱七八糟的幺蛾子来搞他。
到时候城门失火,殃及的就是他这样的无辜池鱼。
凌潭开着车上了主路,一路向北。
穆安是个北方大城市,也是整个北部的交通枢纽。城并不大,但城市十分繁华,人均收入也高。放眼望去高楼鳞次栉比,即使夜里也灯火通明。
要说穆安城的缺点,那就是南北发展极其不均衡。南城和北郊,完全是两个不一样的世界。
穆安被一条运河分成了南北两城。南城比北城发展得快,最繁华的商业中心以及机场都坐落在南城。而北城最北部有一片未开发的山区,零零散散坐落着不少简陋的平房,像个与世隔绝的小乡村。所以一般南城区的人,很少会往北郊去。
四年前凌潭离开穆安时把房卖了,回来之后无处可去,只能先在北城找个便宜的旅馆凑合住,过几天再考虑租房的事。
他躺在旅馆的简陋小床上,望着天花板想事。
堂堂云际明星机长,现在居然混到快要流落街头,银行卡里躺着不到两万块钱,且未来预期收入也不容乐观,目前他根本无力去给自己安置一个新家。
卖房的事总有一天得让卫重霄知道,他得想个法子把这事糊弄过去。迷迷糊糊地睡着之前,凌潭这样想着。
第3章 谁不想在云端谈个恋爱呢
第二天凌潭起了个大早,在旅馆旁边的小摊上买了早点,又回到屋里撩开窗帘晒太阳。太阳不过刚刚升起,他站在窗前,微微开了一丝窗缝,叼着袋牛奶慢慢地啜,一边感受着穆安初春的凉爽气息。
到处都带着生机勃勃的气息,凌潭微微扬起脸,眯着眼迎着那初升的太阳,心情突然就很舒畅。
这是一个新的开始,也是他给自己的一次机会,这次他会选择好好的过。
云际让他明天开始飞,所以今天他还有一天休息时间。
然而他还有好几件大事要做。
八点整,凌潭轻车熟路地敲开了卫重霄家的大门。彼时卫重霄正在享受他无聊而又闲适的休假时光——抱着杯加糖加奶的浓咖啡,窝在阳台的藤椅中,吹着小风读一本书。
门铃响起时,卫重霄有些疑惑,因为平日里很少有人会来家里找他。
打开门的那一瞬间,他眼前就出现了一个拖着行李箱,手里还拎着大包小包的人,如果不看他那一身骚气的打扮,活像是来逃荒的。
凌潭换了身衣服,撞色的卫衣运动裤,整个人的风格都变了,全身上下唯有那枚黑曜石耳钉没更换过。
卫重霄的表情瞬间变僵,抬手就要关门,凌潭却往前一步倚在了门框上,阻止了他的动作。
“你来干什么?”
“无家可归,求收留。”凌潭眨着眼睛无辜地说道。
“出去。”卫重霄无情地下了逐客令。
凌潭吊儿郎当地靠着门,一边说:“别啊,就当租房呗,你定个价,三千以里我就能接受。这么大个屋,你自己住着不空虚吗?而且我可是十项全能新时代好房客,可以帮你做饭刷碗洗衣服,还能无偿暖床。朋友,你不心动吗?”
“滚出去。”卫重霄又一次想阖上门,被凌潭一手抵住。
“等等,卫重霄,”凌潭突然认真道,“如果我把四年前的所有事都一字不差地告诉你,不掺任何假话,你还想听吗?”
卫重霄一顿:“不想。”
凌潭点点头,没再反抗,任凭那人把自己拍在了门外。
没指望他能收留自己,就是过来撩他一下,刷刷存在感,别让他把自己这号人忘了。
凌潭把自己的一堆行李又搬到楼下,腾出手拿起手机播了个电话。
“喂?张姨?诶对对是我,小凌,我考虑好了,要租您那房子......”
凌潭一手举着手机商量着租房的事,另一手把所有的东西一件一件扔进车里。
半个小时后,他站在又一扇防盗门前,按下了门铃。
“我的小云!”门开后,凌潭一把抱住向他狂奔来的猫咪,把它举的高高的,恨不得把整张脸埋进小东西柔软的皮毛中。
凌潭抱着猫,眼睛弯成了一道月牙,向开门的那男人说道:“谢谢啦,麻烦了你好几年。”
男人被那笑容闪了一下,一时没说出话来。
“快进来坐,你别这么见外。不就是养只猫嘛,你之前还帮了我那么大的忙呢。”他回过神来,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镜片微微的反着光。
这人个头跟凌潭差不多,只不过气质偏内敛,文质彬彬的,给人以儒雅的感觉。
凌潭坐在沙发上,又跟自家小猫腻歪了半天。那个男人递给他一杯热茶,坐在他旁边,犹豫着问道:“你妈妈...那边...”
“走了。”
“......”男人沉默了一会,又问了句“那....你现在还要买房吗?打算以后就住在穆安了?”
凌潭一脸不在乎:“随便吧。钱都花没了,买房的事以后再说。但是没什么,云际没想为难我,所以工资就按之前协商好的办,我熬个几年也就过去了。”
男人一愣:“......所以你现在住哪儿?”
凌潭皱了皱眉:“在北边租了房子,先凑合着,就是上班有点远。”
“这也太...”
“无所谓,又不是没吃过苦。”他轻轻一笑。
凌潭有一个连他自己都不曾发觉的小习惯,就是无聊时喜欢转手上的戒指。这动作虽小,但是在别人看来却格外明显。
男人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动作,再次沉默了片刻,还是没忍住开口道:“要不...你过来跟我一起住?反正我也一个人,这离机场还近点...”
“不要,”凌潭斩钉截铁地拒绝,大大咧咧地说道,“孤男寡男,共处一室,影响多不好。他都已经误会咱俩了,你还不嫌事儿大。”
男人噗嗤一笑:“你那男朋友...你走之后我还专门找过他,跟他解释了你和我的关系,你猜他什么反应?”
凌潭抱起猫往沙发背上懒懒一靠:“他甚至连个眼神都懒得给你,面不改色地听你逼逼,等你逼逼完了,他就会慢条斯理地告诉你‘说完了?那就滚吧。’”
“这都算好的,我话都没来得及说,他一个‘滚’就把我打发了。”男人愁眉苦脸的诉苦道,“哎,不是我说你,你什么都瞒着他,要我我也得多想,何必呢。”
“晚了,他已经什么都不想听了,”凌潭的手又去顺猫咪的毛,用喉咙里发出的声音学猫叫,“不过我的词典里就没有放弃这两个字。”
男人推了推眼镜,说道:“这么多年过去了,说实话,其实...其实你的某些决定我到现在也..不是很理解。”
比如为什么不告诉他你经历了什么,让他把你误会成负心汉。为什么不告诉他你有多爱他,你从始至终仅他一人非他不可,他却当你四处招蜂引蝶用情不专。
“这有什么,路还不都是人走出来的么。不到最后,我也不能确定我的决定是对是错,”凌潭一把抱起猫,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走了,有缘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