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债主当替身+番外(48)

作者:缘惜惜 阅读记录

只可惜电话响了一阵子就被听见了播报员优美的提示音:“您好,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沙发上的人牵引出一个有点遗憾但依旧混不吝的表情,把手机搁在了一旁,端起了一杯漂亮的鸡尾酒抿了一口,一点也没有要追上去的意思。

陈飞关掉手机后,看着路边的一个垃圾桶气的不行,甚至想上去踹两脚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控。

他平日里可不是这样没有素质的人,心里窝火的再厉害,也没有毁坏公共设施的必要。

别墅区里闪烁的灯光和热切的鼓点声,听的人闹心。

陈飞在那个瑟瑟发抖,险些被他揣上几脚的垃圾桶前站定,神色忽然凝重了起来。

所以,他凭什么要窝火呢?

现在当爹的说了,就算是他捅出天大的篓子,他也给他兜着。

即便是没有这个良心发现的爸当后盾,难不成他陈飞就是怕死的吗?

陈飞看了看锃亮的路灯,又看了看被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垃圾桶,一扭脸快步折了回去。

旁边的保镖没想到他去而复返,一个没留神,愣是被他闯了进去。

这小子跑步确实很有天赋,沿着泳池的边缘一路上撞到了多少性感的姑娘和娇弱的汉子,才跑到了顾之墨面前。

锐利的眼睛在正依偎在他怀里的两个姑娘面前扫了一眼,像是淬了毒一样让人害怕。

“抱歉,两位腾个地,你们边上这个有主了。”

右手边的卷发大美人胆大些,哼了一声,扭着腰贴的更紧了些,“我们怎么没听说。”

穿戴整齐的男人咬着后槽牙,从口袋里掏出点东西摔在了旁边的桌子上说:“听不听说不要紧,我看上的就是我的,谁要是想抢,别怪我不客气。只要打不死,就往死理打,男女一视同仁,我不性别歧视!”

能说出方才那些话来,要么是个二百五神经病不知道要命的,要么身后头势力庞大到根本不怕这些。

桌子上只一本普普通通的护照,同时意味着自己是有后路的,即便惹出什么事来,也有的是地方解决。

周遭的人被唬了一下,都是些把自己的看的比金子重的主儿,犯不着惹事,愣是都给他腾了点地方出来。

第86章 你比我勇敢

一向低调的人,二五八万的扯了自己的衣服,随便一丢,只留了一件适合今日的场子的着装,一屁股坐在了顾之墨边上,一举一动十分猖狂。

刚被当做胜利的果实抢过来的人,从善如流的伸出了胳膊搂住了他整整齐齐排列着腹肌的腰,压低了声音在他耳边低语:“她们要是真不让开,你会真大姑娘们吗?”

“当然不会,至多拎出去,我口头上吓唬吓唬怎么了?”

陈飞一口闷了他勾在手指头上喝了小半杯的鸡尾酒,同样小声说。

他复制了顾之墨那带着暧昧的笑的表情,在外人看,像极了两个人在耳鬓厮磨的调情。

要不是脖子上鼓起了一点青筋,差点连顾之墨都让他骗过了。

喧闹的鼓点变了节奏,架在不远处的露台那边换了曲子。

可见是的这群子“不务正业”的富二代是浪到了什么程度,哪怕是这样胡天胡地的乱玩,竟也请了乐队过来。

陈飞之前被顾之墨气的够呛,哪有闲心管他这个,熟悉的旋律流淌出来,是一首实在有年头的英文歌,让人本能的往那边瞟了一眼。

主场抱着吉他坐在高椅子上,把曲子长的缠绵又诱人,动听的嗓音,愣是把这喧闹的充满肉·欲的环境中,唱出了几分深情。

仿佛这些年不是来这疯玩猎艳,而是来偶遇自己命中注定的爱情。

原本那把嗓子已经够诱人的了,目光望过去,又跌进那张世间少有的脸上,难以自拔。

主唱不是符合绝大多数审美的浓眉大眼,却让所有人又把自己对美的相像的标尺中裂出一道裂痕来。

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套在他身上,一双眼睛奇佳,像星辰,像月光,嵌在不染纤尘的巴掌脸上,明明那般夺目,从里面投射出的目光确实柔和的。

硬要说的话,他身上大概有种古典美,又区别于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的传统审美,而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气质。

可他又偏偏抱着个吉他,娴熟的唱着英文歌,发音极其精准,甚至让人有些怀疑这是他的母语。

这明明是一件跟他的气韵不相符的事情,愣是没有在他身上看出任何的不合适,

并且十分的让人心动.

陈飞见的一怔,险些为美色折腰。

赶紧扭过脸来看了顾之墨一眼定神,心里暗自松了口气。

还好他喜欢膀大腰圆的卖猪肉大哥的类型,不然台子上的那个就不是主唱了,肯定是穿着钻石铠甲的顶级情敌。

忽的,一个含着万般柔情的目光透了过来,距离不算近,实在说不准那个眼神是落在他身上的,还是落在顾之墨身上的。也说不清是一个暧昧的媚眼,还是他本身就生的那般,看谁都是那副样子。

不知道怎么回事,陈飞的感觉有些不大好。

“千方百计的把她们弄走,你就是为着找个最好的位置看歌手?”

顾之墨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没听出有什么醋味来,更像是一句调笑。

陈飞回了神,在他身上打量了两眼,“那边那个,你可跟我说真是个请来热场子的普普通通的歌手。”

重新拿了一杯酒水的人,冲他一笑,暧昧不明。

喧闹的鼓点一直闹腾到夜里十二点半,这地方虽不至于人迹罕至,但也实在是个好的所在,拢共也没几户邻居,顾之墨也会挑好时候,旁边的别墅一家亮灯的都没有,看来顾之墨还会选时间。

闹腾累了和喝醉了的人,三三两两的上了车,留下一片狼藉的残局。

穿着一件松散的白衬衫的主唱,不知道从哪弄出来一条裤子,衬衫的扣子严严实实的扣好走了过来。

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点装在塑料袋里的小东西。

“两枚指纹。”

陈飞额角上的青筋蹦跶了一下,他说什么来着,这人觉接不是个简简单单的歌手。

他没有落座,饶有兴致的拿那双眼睛看着陈飞。

跟顾家三兄弟的桃花眼不同,那双眼睛极纯净,又透着吸引力,让人闹不明白这到底是调情还是他就是单纯看你。

陈飞提高警惕的回望过去,脸上摆出了一个不屈不挠、不咸不淡的表情,简言之是面瘫。

只是不知道自己这幅样子怎么取悦了眼前的帅哥,愣是得到了对方低眉浅笑的待遇。

“你比我勇敢。”

陈飞:.情敌。

顾之墨并没有因为这句话做出什么反应,他小心的把那小塑料袋里的东西装进了小盒子里,

天还不是热,那人穿的实在单薄,听见外头汽车的声音,微微点了点头,道别走人。

半个小时前还热热闹闹的地方突然间安静了下来,那股子阴森冷寂又浮动了出来。

就好像刚才是百鬼夜行.

顾之墨裹了件毛茸茸的长睡袍,站在泳池边低头看着沉在池水底下的行李箱。

脸上的表情有些精彩,看陈飞的时候,有点像看败家子。

只可惜这败家子没搭理他,大跨步的往屋子里走去,走到一半才意识到夜深了,起风了,又折回来,拽着某个还绕在水池边的二傻子,十分不讲究角度的一把扛起,搬麻袋似的搬到了屋里。

顾之墨毫不在乎的晃荡着两条长腿思考人生,大号的箱子里装着什么呢?

兴许又情书,有些纸质的东西的话,一泡岂不是要泡坏了?

啧,有点遗憾。

电线杆子高的小王子被人往地上一杵,就没再被搭理了。

这一天也实在够累的,上课、坐飞机、回来看着一群人群魔乱舞,中间还极度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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