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热情(58)

作者:江四野 阅读记录

时初下意识否认,话说出口才发现反而欲盖弥彰,于是顺口拐了个弯:“没...烧多久,一点低烧,昨天吃过药已经好了。”

秦煜沉默着看了他一会儿,在这样的目光下,时初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某一天没写作业谎称忘带时被严厉班主任盯着的场景。

他其实有意在这里多留一会儿,在不打扰秦煜的情况下尽可能寻找让他能接受礼物的契机。然而他此时的目光称不上严肃,时初却有压迫感,不得不使用万能遁逃大法,要快点去送文件的话已经在喉口,他听见很轻的一声叹息,幻觉似的,想抬头去寻已经了无踪迹。

“U盘带了吗?”秦煜问。

时初怔愣一秒,继而眼里有了亮光,他从包里拿出信封:“U盘在这里面,还有一些,额,别的东西,你可以看完这些再决定要不要礼物。”

秦煜接过来,二话不说,直接拆开了信封。

时初没想到他会当着自己面直接打开,他几乎慌乱地出声:“你要不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再看。”

信封已经被打开,秦煜充耳不闻,将U盘拿了出来,之后又将信封口朝下抖了抖,接住了从里面飘落出来的东西。

时初顿时浑身不自在,他匆忙找了个去卫生间的理由,还没等到同意就转身想跑,秦煜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了他的手腕。

两个人就着这个姿势僵持了几秒,时初在紧张之下绷紧了被握着的那只手臂,秦煜几乎能感觉到他手腕处猛然凸起的筋络。

有什么好紧张的,秦煜心想,但还是松开了手。

时初头都没回,去卫生间的背影充满了落荒而逃的意味。

秦煜低下头去看手里的东西,首先是一张照片,看起来已经很旧了,背面写着洗印出来的时间,是在七年前。

他把照片翻过来,一眼看见了大学时的自己,是一场球赛,他穿24号球衣,正在投篮。

他记得这张照片,当年就是这张照片让他有了和时初联系的理由。

时初竟然洗出来了,并且时间还这么早。

照片下面,还有一张信纸,被简单地折了两次——然而折纸的人一定很小心,纸张的边缘都对折得十分整齐。

展开信纸,时初清隽的笔迹跃然眼前。

——赵易安在我拍下照片后找我,让我帮忙去拍你们和别的学校的比赛,其实我不想去的,但是想到你,我就答应了。这张照片洗出来后被我当书签,我有时候翻书就会看见,一直没告诉你。

——我本来把照片发到了微博,但是有好多人在下面问你的联系方式,后来我怕有影响就想设置仅自己可见。但其实也不全是这个原因,我有一点点不太光彩的私心,我不想让太多人看到你这么好看的样子。

——可是我最后还是没有设置仅自己可见,我觉得你本来就这么好,应该被更多人喜欢。

秦煜看过一遍之后,捏着纸张发呆,意识在五味杂陈的情绪下不知道已经飘到了哪个远方。

等回过神来,他回到书房,将U盘插进电脑,点开了时初所说的那个视频。

他在电话中讲的时候,对于如何拿到签名只是讲了一句“每次去看球赛的时候...”也只是客观的叙述,其中艰辛只字不提。在视频中,他也是一个沉默的记录者,记录每一次比赛,球星进球的瞬间;记录每一次赛前准备或者赛后庆祝阶段,他试图挤进庞大的人群向被围绕在中心的球星要一份签名;记录每一次从不同州回程时沿途清冷的月色或者在夜色与黎明间透出的曦光。

视频的前五分之四,除了偶然与人群擦过时“please...sorry...”之类的词语,时初没有再发出什么声音,直到最后的一场球赛,球星终于在签名环节,拿过了时初手上的球衣。

他对时初说:“I remember you, pretty Asian boy.”

秦煜看不见时初的表情,只能听见他低声道谢,然后问球星,能不能帮忙写一句话给QinYu,他很喜欢你。

在向时初确认过秦煜的名字是哪几个字母以及要写什么话后,球星爽快地在球衣上签字,秦煜听见球星问,他是你什么人,兄弟吗?

短暂的沉默后,时初低声答:“我的爱人。”

这句话是用中文说的,被淹没在人群嘈杂的声音中,很快就没了痕迹。球星写完句子后将球衣递回来手中又马上被塞入其他纪念品,他签名都签不过来,刚才随口提出的问题已经被抛在脑后,那个人回答了吗?或许吧,他没有听到,也并不在意。

时初拿回球衣,即使知道对方大概率听不见,却还是说了谢谢。

视频在这里结束,有些突然,时初恰好从卫生间出来,在客厅没有看见秦煜,他放轻脚步到书房找他,却又停在门口没有进去,分寸把握得极好。

秦煜似乎是没听清,把视频倒回去,将声音开到最大又听了一次。

这一次,明明白白的四个字:

——我的爱人。

秦煜抬起头,越过电脑屏幕看向站在门口的时初,在触及他目光的一瞬间,后者的脸轰的一下沸腾,视线挪开,好像不知所措,又强装镇定。

秦煜沉声重复了一遍:“我的爱人?”

这次没有犹豫,时初虽然小声,甚至声音颤抖的余韵未消,也依然坚定重复:“是的,我的爱人。”

这句话因为紧张而发颤,但说话的时候,时初强迫自己将视线转回来,话音落地,两个人于无声中对视。

与上次在车内的表白不同,时初将自己过去那些不愿言说的感情摆出来,想要一条条地展示给秦煜看。

他想起小时候时静给他做鱼汤,将鱼放在砧板上,肚子划上一刀,手伸进去将五脏六腑都掏出来。他觉得自己现在就像那条鱼,正在学着剖开所有防备将最柔软脆弱的一面赤。裸裸地展开在他人面前。

这不太容易,混着鱼内脏流出来的还有赤红的鲜血,而他的剖白也会让他战栗,让他不安,让他下意识想要寻求什么可以遮盖的东西,但同时他明白自己不必要再躲藏,他心甘情愿。

很久之后,秦煜问:“为什么不用英文回答?”

“我觉得那不太庄重。”时初小声说。

my love,一个在室友嘴里听过无数遍的词语,他几乎每换一任女朋友都要向所有朋友深情而隆重地介绍:“This is my love”,然后不出一个月,这个“my love”就又会换上新的人。

下意识地,时初不愿意用这两个单词来形容秦煜在他生命中扮演的角色。

秦煜合上电脑,最终没有再多说什么,他想自己也需要一点时间来消化今天发生的事情。

“那我先走了。”时初将文件拿在手上,走到玄关处,又回过头来嘱咐:“你记得吃点东西。厨房有蜂蜜,兑温水喝能缓解宿醉后头疼。”

已经打开了门,出去之前,时初听见秦煜说:“直接打车去。”

他愣了愣,“哦”了一声,又听见秦煜补充道:“小景不知道密码,赵易安胡说的。”

时初立马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他看了眼密码锁,眼睛弯成一个很浅的弧度。

第49章

信纸上的字迹时间不长,凑近了还能闻到淡淡墨香,秦煜又看了两遍,将信纸和其他东西收起来,随手放进了抽屉。

时初跟说他可以看完了这些东西再决定要不要礼物,然而他不准备主动联系时初。

这段时间,时初做的很多事都出乎他的意料,和以前不太一样。所以他有些摸不准如果没有收到自己的消息,时初还会做出什么。

过了一会儿,手机响了。时初发消息说文件已经送到,丝毫没有提起球衣的事情。秦煜回了个“好”,没有立刻退出聊天页面,他猜时初应该会问些什么。

但时初竟然不再多话,再一次提醒他记得吃饭之后就没了动静。

秦煜起身去冰箱里看了一圈,都是自己平时喜欢的水果和一些不需要复杂烹饪就能做出不错味道的蔬菜。他自己不怎么做饭,所以时初也没有买处理起来相对费时的肉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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