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热情(85)

作者:江四野 阅读记录

秦煜视线随着时初动,看他在主席台侧和人说着什么。他一旦专心做起事,神色就立马认真了起来,带着点不自知的疏离,看着比面对自己时多了几分沉着冷静。

很快时初就去了其他地方,秦煜看不见人,有些无聊,从帆布袋里拿饮料的时候不小心带出了论文,他就随手翻了翻。

不太看得懂,论文是全英文版本,那些专业词汇动辄一大长串,隔行如隔山,秦煜读都读不通顺。

不过翻到最后,他看见了致谢部分。

秦煜毕业好几年了,自然不知道现在论文致谢也开始卷起来。不论什么专业,大家被一板一眼的论文折磨久了,就开始卯着劲儿在致谢部分发挥自己无处安放的文采,五言七言换着来,全篇文言文也不是没有。

时初虽然不偏科,但上学时语文也是所有科目里比较短板的那个了,他的致谢看起来规矩许多,没有什么回首过往之类的抒情之句,先是感谢了一些老师和同学在学习上的帮助,之后感谢了他的母亲。

对于时初的妈妈,秦煜并不了解,也不知道他们母子之间会是什么样的相处模式,这一部分不长,时初在最后写道——我曾经以为妈妈讨厌我,这样的认知几乎贯穿我人生前二十几年。直到读博前,我偶然透露出自己想继续读书的想法,妈妈不说话,次日我就收到了她寄给我的钱。我想,她或许没那么讨厌我呢?

秦煜把这段话反复看了几遍,因为混在学生之中而轻快的心情忽然沉下去了一些。

他小时候连妈妈说话语气重了一些都要赌气说妈妈不爱他,那时初呢,他难道从小就觉得自己不被喜欢吗?

如果将来自他人的爱意比作瓶子中的沙,那么秦煜自己,包括与他关系不错的大部分人,是这样的——他们的瓶子一开始总是满的,他们理所当然认为自己应该值得这些爱意,当他人表现出不符合爱意的行为时,他们也许会倒出一些沙。当瓶子空了,他们会发现,原来你不爱我,那我们就拜拜吧。

而时初的瓶子总是空的,当有人表现出爱意,他才会小心翼翼,十分谨慎地倒入一点点沙,可即使这样,他还要对着瓶子发呆,怀疑这点沙的真实性和持久度。

人们的安全感总是来自于他所拥有的东西,有人因爱而肆意,有人无爱一身轻。

时初坚守空瓶,“空”就是他安全感的来源。

只要从没有得到过,也就不怕失去。

时至今日,秦煜才从这些细枝末节中得以明白,时初要爱人,并且要承认自己的爱意,也许一开始就需要比其他人付出更多勇气。

这些日子,时初做出种种行为,都是为了证明秦煜在他心中的分量。而这些被他欲意轻松带过的行为背后,一定镌刻着更为深厚浓重的感情。

秦煜眼眶有点酸涩,视线再往下,猝不及防的,他在致谢中看见了自己的名字。

第68章

严格来说,是自己名字的拼写,全英的论文,致谢也同样如此。

比起大段感谢的词语或者夸张的比喻,时初似乎更擅长写一些具象的小事,他在文中提到的,是秦煜都不会觉得有什么特别的细节。

“最后要写到的依旧是他,学习生涯常有不得要领的时候,焦虑之下总是失眠。他会在睡前给我一杯牛奶,时间长了,我甚至以为牛奶本来就有不错的催眠功效。后来一个人,喝多少牛奶还是无法入睡,也是那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对乳制品提不起多大兴趣,纯粹是热衷于他给我的那一杯而已。”

“没想到有一天会对一杯牛奶曾经沧海难为水,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喝到。秦煜,这次提了名字,希望他不会介意,很感谢他,真的。”

秦煜看完,视线再度落到第一句上,半分钟后,他将论文放回去,转而拿出手机找到何叶给她发消息,问她那里有没有时初的本科和硕士论文。

过了一会儿,何叶发来了时初的本科论文,并解释师兄是硕博连读,没有硕士论文。

秦煜点开电子版,翻到致谢部分,果然也看见了自己。不过那时候没有名字,时初只用“他”替代。

原来本科论文里就有他了。

这时候手机上方罩下一片阴影,秦煜不得不抬起头,看见时初站在面前,手伸过来,拿着一串洗过的葡萄给他。

等他接过后,时初在旁边坐下,跟他讲:“快开始了,前面的环节是领导发言,一般都没什么意思。但我们院长人比较风趣,每次上台像在讲脱口秀。”

时初手里还攥着秦煜刚才给他的气球,他们并排坐在一起,秦煜面前是水果和饮料,即使身边的人穿着学位服,他们此刻看起来也像是露天电影开场前等待的观众。

混在一群毕业生中,秦煜虽然没有不自在,但还是觉得稍微有些突兀。后面的人在窃窃私语,为了配合这样的气氛,秦煜也凑近问时初:“我们这样会不会不太庄重?”

时初开始不理解这话从何而来,他的目光在两人身上扫了一圈,又回头看了看,最后把气球拉下来一些,非常欲盖弥彰。

直到典礼正式开始,秦煜才发现是他杞人忧天。他们的院长果然很幽默,顶着一张标准的教授脸讲着时下流行的网络词语,引得场下一阵阵笑声,他们与此起彼伏的起哄声相比,与“不庄重”根本沾不上边。

时初有时会偏过头来和他讲学校的一些逸闻趣事,如果真让秦煜评价的话,一些事情其实没有太好笑。但奇妙之处在于,由时初那种一本正经的语气呈现出来,幽默程度会比原本的内容更甚。

他果然在这些方面还不太熟练,与台上讲着过时笑话的中年领导相比都可以称作初学者。不过秦煜觉得这也很好,世界上不必每个人都处处游刃有余。

几位领导讲完话后,是学生代表发言。秦煜思维还停在时初刚才给他讲的之前目睹了一场学校流浪狗大战的事情,旁边的人却已经开始严阵以待。

紧接着,秦煜就听见主持人在台上念出了时初的名字,他要作为博士生代表上台发言。

这种事情时初一向不太喜欢,他不向往万众瞩目的感觉,不过在他站起来的那一刻,秦煜忽然明白了他之前说的“这次由我来”是什么意思。

“你......”秦煜想问一句什么,但看见时初低头朝他看过来的那一眼时,想好的话被抛之脑后,余光瞥见依然被他拿在手里的绳子,下一个问题脱口而出,“你要带着气球上台吗?”

主持人念完名字,已经走到一边静静等待,时初站在席位间,在所有人目光投过来的时候竟然真的开始认真思考要不要把气球带上去。

“我帮你拿。”秦煜朝他伸手,这个动作反而让时初做了决定,他牵着气球站到了所有人面前。

本科时不在一个院,后来相处的时间里学校也没占多大比例,秦煜其实没见过在这样场合下的时初。

所有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但他没有表现出任何不适,面上也看不出紧张。要拿发言稿,他先是将手上的气球绑在发言台的话筒杆上,然后对台下所有人鞠了躬,开始他的发言。

但凡正经又官方的场合,发言稿一定是经过审核的,不可能完全凭着自己的意愿书写。与前几位相比,时初的发言稿谈不上俏皮,但也没那么多虚伪的空话,他像一位真正的科研者,在与台下的同僚们进行一场学术对谈。

秦煜坐在台下,隔着前排领导看他,突然漫无边际地想,当初第一眼看见他,就知道这个人有自己的磁场。

没毕业时偶尔探讨起以后的职业,秦煜想象中的他要么穿上白褂献身研究,要么站上三尺讲台传道授业——如果是后者,那么时初绝对不是那种能够和学生打成一片的老师。上课他会认真讲课,耐心解答学生的问题,下了课他应该就端着水杯走出教室,不会说一句多余的话。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