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文中的漂亮原配[八零](109)

作者:清清一色 阅读记录

看着林秀走远了,这位员工这才收回目光,关上了电梯……

这家被外资商人收购的商场,一走进去果然和那些国营的商场不一样。

透明的玻璃门,耀眼的水晶灯,和商品分区明确的规划,让人一眼看过去,就感觉到了一种大气和昂贵的感觉。

而且这里面卖的东西,好多都是从港都和海外进口回来的舶来品。

也只有最先发展起来的东城,才能利用海运路线,进口这些舶来品!

林秀看的目不转睛,娇娇更是兴奋的问,他们是不是来到皇宫?

因为娇娇第一次看见这种灯火通明,富丽堂皇的商场,一切都是亮闪闪的新奇的很。

“这不是皇宫,这是大商场。”林秀小声说:“就和咱们县城的商场一样,只不过这里比较漂亮而已。”

林秀不想让娇娇拘束,女儿要富养,她觉得这话说的很对。

因为她小时候就是舊獨被林海义给富养出来的,在贫穷的七十年代,尽最大的能力,让林秀过上了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林秀当然也要把最好的生活条件,给儿女。

“那妈妈可以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娇娇一听是和县城一样的商场,眼里的拘束瞬间消失了:‘妈妈买好看的裙子,看皮鞋好不好?”

娇娇说:“妈妈穿起来肯定好看。”

成景、成煜东、蔡志鹏三个男人同时点头,都觉得娇娇没说错,林秀不打扮都好看,打扮起来那肯定比仙女还好看。

周围的人看着都羡慕,还是第一次看见被人这么捧着的女同志。

哪像她们,就算来逛商场,都不大舍得花钱,就是来过过眼瘾的。

“妈妈也给娇娇买漂亮的裙子和皮鞋。”林秀拿手刮了刮娇娇的小鼻子,温柔说:“我们娇娇也漂亮。”

娇娇咯咯笑起来,她身上有种这个时代女娃身上缺少的自信和阳光。

因为林秀从来不会在娇娇面前说,女儿不如儿子,女儿没用的话。

从小在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娇娇,自信而开朗,像朵向日葵一样,谁看了都喜欢。

蔡志鹏特羡慕东哥,能有这样小太阳一样的女儿。

还从钱包里蔡志鹏从钱包里,拿出了不少票据递给林秀:““嫂子,我这里还有些工业卷和外汇卷。你看看你和娇娇需要买啥?”

蔡志鹏的话还没说完,就感觉浑身凉飕飕的,一回神,发现成煜东正面色冷冷的瞥着自己。

对上成煜东那冰碴子一样的眼神,蔡志鹏立马缩回了手说:“嫂子,这些工业卷和外汇卷……都是东哥让我给你弄来的。”

成煜东这才满意点头,他媳妇儿,哪轮得着外人来献殷勤。

他一把拿过蔡志鹏手里的票卷,扭头对林秀说:“工业卷和外汇卷都不少,你想买啥买啥。”

林秀笑着点头,有钱就花,想买啥买啥,是她从小到大的习惯。

这一点,就是到了21世纪,也很少有人能过上这种随心所欲的生活,也是林冬芹最羡慕林秀的地方。

所以在写小说的时候,林冬芹把林秀写成了娇气做作,铺张浪费,花钱如流水的作精女配。

可林冬芹万万没想到,她写出来的缺点,现在都成了林秀被人疼爱的证据?

来商场办公的林冬芹,无意看到成煜东这么娇惯着林秀,让林秀想买啥买啥的时候,嫉妒的表情都狰狞了。

【为啥成煜东还没嫌弃林秀?】

林冬芹不理解,按照原著剧情,这时候成煜东和林秀感情早就破裂了,可为啥她看到的却是两人恩恩爱爱的模样?

猛不丁听见林冬芹嫉妒的心里话,林秀扭头望去,就对上林冬芹那双充满嫉妒和不甘心的双眼。

林秀扯了扯嘴角,冲林冬芹嘲讽一笑。

这种别人嫉妒她,还干不掉她的感觉,真的很爽啊。

成煜东也发现了林冬芹的存在,脸色沉了沉。

直接站到了林秀身边,不让她把注意力放在林冬芹身上。

“走吧,我陪你去买东西。”成煜东揽住林秀的肩膀,朝商场里面走去。

他其实在嫉妒,林秀不看他,而去看林冬芹。

林秀???

她竟然不知道成煜东连林冬芹的醋都吃?

林冬芹眼睁睁看着成煜东,强势霸道的揽住林秀走远了,气的磨牙。

“林冬芹同志。”有个年轻英俊的男人,从旁边走过来。

他穿着熨烫整齐的中山装,手里拎着一个公文包,斯斯文文,看着大概三十岁左右:“你愣着干什么?还不走吗?”

隋光礼眼神疑惑的看着林冬芹:“我们该走了。”

“隋同志,我忽然有点不舒服,你先走吧。”林冬芹说。

这时候的隋光礼,只是东城政府负责拆迁规划的一个科室副主任,离东城市长的位置还远的很。

所以林冬芹对他的态度,也很随意:“我等下自己回招待所就成。”

隋光礼看了她一眼,见林冬芹眼睛盯着不远处的几个人,于是点了点头:“那行,我先回单位了。”

隋光礼转身离开,林冬芹抬脚就朝林秀和成煜东追了上去。

中午12点,她会在按照原著剧情在商场遇到把妹的孙有福,发生争执,然后用自己的魅力去征服孙有福。

可林冬芹真没想到,竟然会在商场遇见林秀和成煜东?

看见自己心心念念的男人,无视自己,对林秀这么温柔宠溺,被嫉妒心操纵着的林冬芹,很想知道,为啥林秀无论在现实世界里,还是在小说世界里,都能让成煜东这么着迷?

她到底哪点比不过林秀了?

林冬芹以为自己跟的隐秘,却不知道她那些充满嫉妒的心里话,全都被林秀听见了。

林冬芹哪里比不上林秀?

她哪里都比不上林秀。

因为正常的,有道德和有三观的女人,是不会去惦记别人的丈夫,拆散别人的家庭,妄想踩着原配的尸骨上位,去抢别人的丈夫。

林秀打心底看不起林冬芹……

“妈,你买这个。”成景忽然大声说。

因为他看到了在21世纪特别流行的贵妇化妆品,立马拉着林秀的手跑过去:“妈,买这个,这是化妆品,你得用这个。”

买化妆品的售货员看见林秀的时候,双眼一亮,这是大客户啊。

因为林秀穿着不俗,那白净无暇的皮肤,一看就是花大价钱保养出来的。

这种浑身上下都透着精致娇气的女同志,那只有在国外的杂志上才看见过。

“同志,这是香奶奶的化妆品,国外的大牌子,您试试?”八十年代的商场售货员,那可是一份很高档洋气的工作,得长得漂亮,还要有关系才行。

因为商场售货员也是吃商品粮的铁饭碗,普通供销社里的售货员,都傲气的拿鼻孔看人,这种高档商场的售货员,那更是看人下菜碟。

一般人来了,她们都爱答不理,但是林秀不一样,林秀一看就是有钱人!

“同志,你皮肤真好,你用的口红色号也好。”售货员一脸羡慕的看着林秀,唇红齿白,近距离看,几乎看不见毛孔。

那大波浪卷发,就连每根发丝的弧度,都像是精心设计过的。

不知道林秀头发,是在小镇上拿火钳烫出来的售货员,极力的给林秀推荐手里的化妆品:“我们这是进口的化妆品,外国货,用着特别好。”

售货员虽然极力推荐,但词穷。

因为这个化妆品刚被港商引进到国内,就连售货员都不太了解这个化妆品。

而且这个时代的人买化妆品,都没啥要求,能滋润,不让脸干裂就成。

至于美白保湿、祛斑提亮这种要求,那是懂得美学和经营自己的21世纪现代女性,才会有的追求和要求。

林秀看了一眼,见都是用玻璃瓶儿装着的,而且造型精致,就来了兴趣。

“我看看……”她伸手去拿的时候,旁白也伸出一只手来拿:“外国货?给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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