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文中的漂亮原配[八零](159)

作者:清清一色 阅读记录

可西南的冬天是湿冷,不管穿的多厚,都能冷到骨子里。

成煜东见媳妇儿冷的直哆嗦,就说:“那孙大姐也是,给你打电话,也不知道挑个暖和的日子。”

“你看你一大早跑过来接她的电话,都冷成啥样了?”成煜东也不是怪孙大姐,单纯的是心疼媳妇儿。

然后又把自行车停在街头的卫生院门口:“你在这里等会儿我。”

林秀还以为他感冒了去拿药,谁知道等成煜东返回来的时候,把一个装着开水的盐水瓶塞进了林秀怀里。

这是乡下人取暖的土办法,林秀怀里揣着一个滚烫的瓶子,瞬间也不冷了。

感觉一团热气,顺着小腹窜遍了全身,全身都暖融融的。

“成煜东,你可真细心。”她眉眼弯弯的抬起头来,细碎的刘海被风吹在额头前,眼睛里全是明亮灿烂的笑意。

成煜东嘴角扬了扬:“你真是太容易满足了。”

【听说港都那边,有种冬暖夏凉的东西叫空调?改天我想办法给秀儿整一个,免得她冬天冻的难受,夏天热的睡不着。】

成煜东盘算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林秀一脸幸福的抱紧了眼前的男人。

这辆三八大杠的车轱辘,碾过农村的泥巴马路,往家的方向骑去时。

在县城因为无处可去,偷摸回到农机厂宿舍的江学凤,又被连人带东西的给赶了出去。

江学凤不肯走,一直扒拉着门框,嘴里大喊着:“这是我女儿的宿舍,你们凭啥赶我走?”

“凭啥?就凭你林冬芹是个通缉犯。”

说话的男人是农机厂稽查大队的队长,专管厂里员工作风问题的人:“林冬芹在东城那边犯了事儿,逃跑了,现在东城的大街小巷,全贴满了林冬芹的通缉犯。”

“不,不可能。”江学凤到了这时候,都还不相信的说:“我女儿是个大学生,她是工农兵大学生,是农机厂的车间主任。她跟着厂长去东城出差,这么有出息,咋可能是通缉犯?”

那可是她女儿林冬芹,是她千辛万苦培养出来的大学生。

她宁愿自己坏事做绝,也要好好培养出来的工农兵大学生,咋会成为通缉犯?

江学凤被打击的,人舊獨都变得疯疯癫癫了。

稽查大队可不管江学凤是不是真疯了?

他们现在只想把农机厂的老鼠屎给赶出去,大过年的遇上这种人偷偷跑回来,也真是晦气的很!

“林冬芹早就被我们厂子开除了,你是通缉犯的妈,你也跟我们滚出去。”稽查大队的人抬着江学凤往外面丢。

江学凤扑通砸在地上,她不顾浑身剧痛,还想从地上爬起来,往筒子楼里冲:“这是农机厂分给我家冬芹的房子,我就是死,也要死在这里!”

无论被赶了几次,江学凤是不肯搬的原因,是她一直带着侥幸心理。

江学凤心想着林冬芹这么有本事,就算当了通缉犯,肯定也能把厂长坏人那些人搞定。说不定回来,就能升官发财了。

做着美梦,不肯认清现实的江学凤,刚冲到筒子楼门口,就被人给踹倒了。

“你要再闹,我们就把你送派出所去。”

这也不能怪稽查大队的人无情,是江学凤自己的侥幸心理,造成了今天这个难堪的局面。

你赖着不走,可不就只有赶你走了!

江学凤的东西,又全扔到了筒子楼外面。

她一个人跪在地上哭天喊地的抹眼泪的时候,还有一群小孩儿跑过来,对着她拍手高兴的大声唱着儿歌。

“江学凤,恶毒后妈江学凤。心狠手辣虐继女,雷公劈死你个大坏人。”

这些小孩儿,都是吃了成景宝塔糖的农机厂员工子弟。

天天都围着江学凤和林冬芹唱成景编的儿歌,林冬芹和江学凤在农机厂名声败坏,被所有人嫌弃,成景和这些小孩儿可是大功臣。

江学凤斗不过稽查大队的人,就把气撒在这些唱儿歌的小孩儿身上。

她还专挑软柿子捏,不敢打男娃,揪着一个女娃的辫子,伸手去掐对方的脸,把人家血都掐出来了。

那女娃痛的哇哇大哭,她家的大人立马冲出来,一看女儿破相了。

冲上去就扯着江学凤的头发,去挠她的脸:“掐我女儿?我挠死你这个老妖婆。”

……

在这个寒风刺骨的大年三十,江学凤在喜庆热闹的鞭炮声中,被人挠花了脸,赶出了农机场,根本不知道该去哪里?

而这时候的港都,一处破旧出租屋里。

林冬芹用台灯狠狠砸向一个男人的头,在男人昏迷过去时候,手忙脚乱的拉开抽屉,把里面的钱全都拿走了。

这是林冬芹偷渡来港都的第5天,她以为来了港都,会是另外一番好天地。

可她在偷渡的时候,被码头卸货的马仔发现,直接把饿的头昏眼花的林冬芹卖到了按摩店,当小姐。

林冬芹知道自己落入了狼窝了,也知道不听话,会死的很惨。

但林冬芹心里有傲气,也不想当小姐。

于是仗着自己的几分姿色,主动勾搭上了看管小姐们的大飞哥。

这到了大年三十,林冬芹还主动提出去大飞哥家里,给他包饺子吃。

过年了,就算是渣滓心里,也是渴望一点温暖的。

大飞哥同意了,却没想到林冬芹在饺子里放了安眠药,准备迷晕了他逃跑。

大飞哥没吃几个饺子,很快就清醒了过来。

这时候林冬芹还在他家到处乱翻搜钱,被大飞哥发现,想逮住林冬芹打一顿。

却因为残留在体内的安眠药,让他使不上劲儿,最后在和林冬芹的争斗中,被林冬芹拿台灯狠狠砸破了头……

林冬芹拿着钱跑到大街上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下来。

看着热闹繁华,四处都是霓虹灯的港都街头,林冬芹有瞬间的茫然,以为自己回到了21世纪。

直到她站在路中央,被一辆车撞倒在地的时候,林冬芹这才清醒过来。

“找死滚远点,别脏了我的车。”一个酒气熏天的年轻男人,冲林冬芹骂了一句,又踩着油门,开车扬长而去。

看着那辆飞奔而去的小轿车,林冬芹握紧了手里的钱。

她要想办法给自己弄个港都的身份,然后光明正大的活在这世上,而不是当一个通缉犯,躲躲藏藏的活在这世上。

林冬芹眼神发狠的走进了一家卖女装店里,准备换一身新衣服,用一种改头换面的身份和姿态,在港都活下来,她要比任何人都活的更风光……

而林秀家,此时热热闹闹的在过年。

羊肉猪肚汤,炖了一下午,放点葱花和胡椒粉,又香又暖胃。

成煜东和李彦铭两个年轻人,陪着林父和金九爷喝酒。

林秀、成念儿和两个孩子,喝着度数不高,跟果汁儿一样的剑兰清酒。

一块五一瓶儿,逢年过节的时候,家里都爱买回家喝。

酒过三巡,林父就问李彦铭:“这次回来有啥打算?要不要给你说个媳妇儿?好好的成家立业?”

林父一开口,满桌的人都欻地抬头看着李彦铭,尤其是林秀,觉得舅舅这么大年纪了,的确该好好找个媳妇儿了。

因为八十年代,无论农村还是城市,30岁的男人,都是大龄青年。

要是农村人,到了三十岁还没结婚,这辈子很大概率都只能打光棍,因为好女人,都被人家挑光了,能剩下来的,肯定是没人肯嫁的。

“暂时没想过结婚这事儿。”李彦铭淡道。

可林秀却在这时候,听见李彦铭在心里念了一个名字:【伍宝珊……】

李彦铭在心里想起这个名字时,语气很复杂,充满了遗憾和内疚,还有一种心痛的感觉。

这让林秀很好奇,伍宝珊到底是谁?能让她这个清心寡欲的舅舅,这么挂念?

可看舅舅神情有瞬间的失落,林秀还是没开口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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