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之后(24)

规矩,规矩,处处都是规矩。

闻·规矩受害者·兰因再次想要闹了,以前在老家的时候,根本没人会要求他这些!他要回北疆,他要回北疆,他要……闻兰因看了眼旁边一直安安静静捧着小碗、连伴伴夹什么就吃什么的秀气弟弟,好吧,雍畿也不是一无是处,他忍!

絮果再次在心里做法:快吃,快吃,快走,快走!

可惜,天不遂人愿,特别是不遂小朋友愿。饭后,阿爹口中的大小郎君也并没有着急离开,反而大的那个表示相请不如偶遇,既然都是来逛开源寺的,大家就结伴而行吧。小的那个点头如捣蒜,继续双眼直勾勾地看着絮果。

可以说是非常没有边界感了!

絮果躲在阿爹身后,再次变成了那个不太敢和旁人搭话的腼腆小朋友。就在连亭有些担心儿子,大脑飞速转动着该怎么帮孩子解围的时候……

小皇帝已经学着大人模样,先征求起了两个小的意见:“接下来你们想先去哪儿?”

闻兰因立刻大声表达意见:“我想吃肉!”

刚刚在素斋楼里,他都没好意思说,但他真的很想吃肉啊,他需要肉。一顿素斋吃下来,没有一滴荤腥,哪怕很好吃也会让他有一种没有吃饱的错觉。

小皇帝:“???”在寺庙里,你要吃肉?你怎么不要上天呢?

絮果、絮果竖起耳朵,从阿爹身后缓缓走出凑近,胆子原地变大,因为……他也想吃肉啊。QAQ

作者有话说:

絮果:只要你也爱吃肉,我们就是好朋友!

本章又名《友情的极限拉扯》。

瞎扯淡小剧场:

采访一下攻受对彼此的第一印象:

絮果:他有病!他有病!他肯定有病!

闻小攻:我们有一个非常美好的开始!一开始我帮了他,然后我们坐在一起吃饭,还交换了名字!

*箸瓶:就是筷子筒。

*香箸:说白了就是散发着香气的筷子,在宋朝很是流行过一段时间,连配套的汤匙都是香的,虽然我至今无法理解它们存在的意义。

*食屏:也是宋朝流行过的餐具,摆在食物中间的小屏风,好比同桌有人吃素有人吃肉,就能用屏风隔绝气味,不过我也不确定能不能彻底隔绝。

第13章 认错爹的第十三天:

然后,他们就真的去吃肉了啊。

连亭总会有办法。

他的出游攻略是真的做得很详实,事先就预设过各种突发情况的应对之法。儿子吃完斋饭闹着要吃肉?简直是小儿科中的小儿科。

连大人没着急解释,只是像一个成功的湘西“赶尸人”,赶着所有人前往了下一站,也就是素斋楼后面的烧朱院。

烧朱院,顾名思义,就是烧猪肉的地方。在这里不仅可以吃荤,连最初在厨房里烤猪肉的惠明法师都是寺里的出家人,其最出名的拿手好菜便是炙豚,不少名士文豪都是他的座上宾,更有人留下了“猪肉尤佳,一顿五觔*”的墨宝广为流传。

“别问在寺院吃肉合不合适,红尘万丈,人家方丈说不介意那便是不介意,旁人也没必要上赶着狗拿耗子。”连亭风趣幽默,边走边介绍,颇像个合格的导游。

在先帝朝之前,大启就已经很推崇万姓交易了,也就是庙会、集会的前身。彩色的帷幕,露天的摊位,无不在推动着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百年前,开源寺是第一个站出来响应的,对如今的繁荣盛世起到了极大的积极作用。

在深山中苦修是佛,在闹市中诵经也是佛。

当然,开源寺也因此得到了朝廷的褒奖、巨大的人流量,以及远超其他寺庙的鼎盛香火,每每定期开展的佛教活动更是捧场者众。各院的僧侣姑子还能在前殿廊下寄卖出售些自己做的东西、临的佛经,挣些贴己。

这是一场共赢,在僧俗几乎已经看不到界限与区别的交易中,双方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小皇帝恍然,点头附和;“那位方丈是个有大智慧的人,包容万物。怪不得我刚刚不管是在大殿还是后廊,都见到有人公然摆摊算命,还有售卖道冠和铜钱剑的。”

在佛家的道场卖道家的法器,路子属实是走得有些野了。

连亭却见怪不怪:“是张家道冠吧?”您大侄子不苦大师的产业,摊子铺得极大,整个北方的主要城市都能见到张家道冠的招幌身影,说来怪不好意思的,连亭正是其店铺的主要投资人。

虽然连亭不信神佛,但他不得不说,搞宗教迷信是真的赚钱。

这也是连太监如此有钱的原因之一。

连接着素斋楼和烧朱院的,是铺满了道路两旁、整整一条街的小吃摊。天南海北的各地特色吃食,花样繁多,热闹异常。絮果一眼就看上了挂着“苦乐参半”招幌的摊子,他不认识字,但他认识招幌下的碗形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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