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尾(17)

作者:椿倦 阅读记录

“那看来是不喜欢了,”林颂词可惜道,“好惨一帅哥,竟然单相思,我说你连他都瞧不上,你要喜欢哪位?天上的神仙吗。”

烟荔冷冰冰地睇她一眼,“我喜欢你。”

“免了免了,不搞拉拉。”女人裹紧衣服,“我性取向正常得很,马上就要去开启下一段春啦!”

烟荔不忘损她:“啊?还以为你酒醒后会看破红尘,从此跟男色说拜拜呢。”

林颂词说我哪舍得,“每个人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每个人都值得被爱,如果世界上不存在真心、不存在爱情,那大家跟身处行尸走肉的荒凉废墟有什么区别,所以呀无论你是平凡渺小,一定会有人爱你的。荔枝你也是呀,会有人爱你的。”

她说我不信这些。

“打个赌吧,赌你走出餐厅碰见的第一个人,就是爱你的人。”林颂词胸有成竹地吸溜汤汁。

烟荔觉得她肯定是喝汤喝傻了,哪有这么荒谬,碰见的除了路人甲乙丙丁还能有谁,她又不算万人迷,凭一眼就能让人家爱得死去活来。

可当她走出餐厅,看见了辜屹言和他的车,街道渺无人烟,唯独他身姿颀长地站在路灯下,头顶皎辉似雪光,她一时无言,用眼神向林颂词控诉你暗箱操作。

“冤枉,我可没跟他通过气,”女生笑眯眯地举手投降,“吃饭的时候瞟了眼窗外凑巧看见他而已。”

烟荔小步小步地挪去,他注意到她,才绕到驾驶座开车,烟荔系好安全带,指甲陷进它皮质的材料里,假装漫不经心地东张西望,“你,你为什么知道我在这里?”

“路过,看见林颂词的车。”

他答。

没了,一直到家,就聊这么多。

烟荔进门的时候看见了一桌的饭菜,出锅很久却没人动过一口,估计已经全凉了,她愣在原地。辜屹言放好车钥匙,跟她擦肩而过,淡声:“以为你会回来吃饭。”

“我......”她张了张口,接不下去话,察觉到他往书房走,急道:“你不吃吗?”

“饱了。”

烟荔把那些菜封好放进冰箱,她独自在沙发坐了会儿,然后起身走向书房。女孩在门口探头探脑一阵,才放轻脚步进去,辜屹言在写东西,她背着手站到他身边,小声嗫喏:“对不起,我忘记跟你说不回来吃饭了,害你白等还浪费你做那么多菜。”

辜屹言不是恰巧路过那家餐厅,分明是出来找她的。

想到这儿,烟荔更不是滋味。

他停了笔,“烟荔,我们是第一次吵架,许多事情我可以由着你宠着你,但在有些事情上不代表我没有情绪,我不希望你贬低自己的婚姻,也想告诉你,我对你的感情绝对不会是你说的那么龌龊。”

她垂头盯着自己的脚尖,重重地吸了吸鼻子,还是没说话。

天气渐渐转凉,也许不日B市便将迎来初雪,睡觉前,烟荔打了个喷嚏,她弯腰掖好自己的被子,觉着喉咙微微痒,干咽一口唾沫。辜屹言还在书房,发消息让她先睡,烟荔一个人钻进被窝,向上拉了拉被子盖过头顶。冬天就是这样,最地狱的时刻就是你进被窝和出被窝,都冷,烟荔的手和脚都是凉的,因为以往睡前她还在捣鼓七七八八的护肤品时,辜屹言早就在床上,所以等她进去整个被窝都被焐热了,特别舒服。

烟荔想去冲个热水袋,但这会儿出去无疑需要莫大的勇气,她只能蜷缩身子,不久后便听见他关灯上床的动静,她侧躺着,背对他,意识到他现在是平躺,明明很想靠近,却联想到他们还在冷战,大脑操纵着身体慢慢挪远。

下一秒,他翻身从后背拥住她,属于男人的无与伦比的热量源源不断包裹她身,犹如被温暖的光球牢牢保护,轻松驱散了那些涌入毛孔的寒冷,她吓得一缩,愈发嵌进他怀里,很热很牢靠,心也渐渐平静。

她不再冷了。

却突然很想哭。

第14章 Wag tail

Chapter 14

迷迷糊糊的,天亮了。

烟荔昨晚睡得很好,赖在被子里十几分钟才起床,枕边空空荡荡,辜屹言已经去准备早餐了。她也不怠慢,扎个头发,冲杯冷萃咖啡,给猫咪喂好粮,再乖乖地坐到桌边等开饭。

出了门,辜屹言跟她一起走进电梯,昨天还选择楼梯呢,烟荔不露声色地窃笑,伸手去按楼层按钮,分别前他说:“多穿衣服,小心着凉。”

烟荔嗯嗯两声。

姑且算主动破冰吧。

上午的活忙完,段致成兴冲冲地问烟荔喝不喝某家咖啡,烟荔捏了捏喉咙,拒绝了,他家的咖啡出名的冰块比咖啡液都多,她今天嗓子不大舒服,或许是早上冷萃咖啡的缘故,“我喝热水。”

段致成讶道:“姐你啥时候变养生了?以前不是无冰不欢嘛。”

旁边文竹用胳膊肘怼他一下,“直男,女孩子总有那么几天......你还刨根问到底......算了,你你你跟我买咖啡去,别打扰荔枝。”

嗓子干疼得难受,烟荔不想中招,赶紧趁下班前向同事们借了枇杷膏来亡羊补牢,喝完畅快许多,她回趟家,翻出衣柜里的几套礼服,因为晚上有朋友邀请自己去酒会,她事先跟辜屹言打过招呼。

傍晚,秦祯开车来接她,看见女人捧着蓝黛礼裙,浑身星光熠熠,宛如在逃辛德瑞拉,立马狗腿地掐尖嗓子:“哇~我们荔枝枝美死啦!”

她坐到后座,将大裙摆铺展完美,然后随意地把长发拢到前边搁在胸前,秦祯发现她戴的梨形海蓝色耳坠价格不菲,是Mins Lee的限定款,“你跑去京市买的耳坠?”

“辜屹言买的。”

“嚯,下大手笔了,”秦祯加快油门,“不过挺配你,他蛮有眼光。”

到达酒会,秦祯在扶她下车前特地理了理衣襟,烟荔的手白净且修长,腕骨特别窄,搭在他手背跟冷玉似的。而且除了高定礼服和耳坠,她戴的pululu的珍珠冠冕以及蓝宝石项链,哪个不是顶奢,妆容又飒又高贵,真就有富家千金那范儿,秦祯可真怕hold不住她。

老熟人很多,大部分是圈子里的年轻男女还有几个富豪的私交,烟荔是他们当中的大红人,不为什么,漂亮呗,性子也不难弄,来碰杯攀谈的少爷们络绎不绝,她呢,基本不拒。

亏得酒量还可以,烟荔巡了几波后暂时有了空当,连忙躲到人少的角落歇歇,没几分钟也有女生过来躲懒,巧得很,烟荔认识她,秦祯的白月光——唐遥。

唐遥是典型的乖乖女、别人家的孩子,她从小到大都成绩优异,是当年B市中考状元,如果要用一个词语形容她,烟荔觉得唐遥像一朵白山茶花,永远文静、永远不争不抢。唐遥跟秦祯是两个极端,她从不惹事,而他巴不得事惹他;她谦逊温和,他一言不合就干架,这俩的孽缘始于高中,缠缠绵绵到现在没个结果。烟荔主动和唐遥打招呼,“嗨~又见面啦,过来坐吧。”

女孩犹豫须臾,最后还是依言。

“谢谢你上次送的柑橘,非常甜。”

“那个是秦祯托我送的,”烟荔笑眼弯弯,“甜就好。”

她抿了抿嘴:“那也,谢谢他。”

以前两人在一起的时候,烟荔常常去唐遥家串门,她其实也挺喜欢这个女孩的,话不多便代表事不多,外加长得又可爱,性格虽软绵绵但有着属于自己的犟脾气,否则不会甩秦祯那个混世魔王三次。“我可以问吗?你跟他怎么......又分手了?”

唐遥说没什么,是自己不想谈了。

“他是不是惹你生气?那屎壳郎脾气从小到大就这样,好不容易讨着个媳妇还不懂珍惜,我回去就跟他妈告状好好修理他。”

唐遥摇头:“不是,他对我很好,我自己的问题。”

烟荔不敢问了。

她们就这样气氛微妙地坐着,后来唐遥找借口向她告别,烟荔独自琢磨着她方才回答自己的话,但越想越头痛,根本猜不出个所以然。她想去找点甜品补充脑力,彼时段存则穿得西装革履的不知从哪儿冒出来,她疑惑:“你怎么会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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