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天空还给你(2)

叔本华认为,爱情的终极目标,不过是养育下一代,延续人类未来的生存。正是这种生命意志,你会无可救药的爱上一个不期而遇的人,因为你认定只有他可以与你创造出最完美的下一代。

哲学毕竟有比科学不浪漫的时候。而科学纵使浪漫,也比文学逊色。作家都倾向相信一见钟情。不为什么,无须解释,人生就是有许多意外。

我相信一见钟情吗?我想,在一见之前,已经累积了许多梦想和期待,然后某天,在茫茫人海中,我们遇上了,才会钟情。情之所钟,不过是圆梦。

微妙的巧合

回到办公室,看到一份礼物放在我的桌子上。我打开来看,是一个很漂亮的旋转木马音乐盒,一位读者送来的。这个男孩七年前还是一个中学生,他每年书展都会来找我。有一年,他告诉我,他考上了大学了,念医科。去年,他告诉我,他今年开始实习了,不知道书展还能不能来。今年我没去书展,他去了,找不到我。

看着他写给我的生日卡和信,我感动得说不出话来。他告诉我,他已经当上实习医生了,工作很辛苦,试过连续值班三十二小时。他又告诉我,他有一个很要好的女朋友。

写作的快乐,是拥有知音。

我有什么可爱呢?却有人这样爱我。七年漫长的岁月里,我们在文字里神交。

我也想起另一个读者,如果她还在的话,我们也认识七年了。她两年前在一起车祸中去世,永远停留在二十三岁。我在报纸上看到报道,赶去医院,已经看不到她最后一面了。

这两个人并不认识,却有一种微妙的巧合。一个消逝了,另一个,从今以后,将会拯救别人的生命。

我在写给他的信上,我鼓励他:“无论将来遇到什么困难,不要忘记你当初为什么想成为医生。”

同样的话,也有人跟我说过。当我爱得迷惘的时候,关心我的人安慰我说:“你们当初为什么要在一起?”

这一句话,让我在夜里思潮起伏,往事从上心头。

人与另一个人相爱的时候,总会联想到死亡。生命终将消逝,我们在一起,是要同度这短暂的人生。

眼上的星与月

我买了一个枕头,它只比我的手掌长一点点,是给眼睛用的枕头。

没想到眼睛也有属于自己的枕头吧?

眼枕是用丝绸做的,里面放满散发着薰衣草香味的亚麻籽。睡觉之前或者觉得眼睛疲倦的时候,把眼枕放在眼睛上面。由于它是丝做的,所以不会令眼睛有皱纹。而内里的亚麻籽也会将重量分散,使眼枕变得服帖。

前些天,看见我的编辑介绍这种眼枕,我还是半信半疑。那天心血来潮跑去买了一个回家试试看,果然很舒服。眼睛有了枕头之后,好象也变得明亮了。

我买的这一个是淡粉红色的,没有别的选择。盒子内并附有一瓶薰衣草油,喜欢的时候,可以加点儿在枕头里。

如果可以选择,我多么希望眼枕还有更多的颜色和图案。合上眼睛的时候,虽然看不见,但是,如果枕头上的图案是月亮和星星,我想,那一觉会更甜美一些。

以前常常认为,人生有三样东西是别人拿不走的:回忆、知识,还有吃进肚子里的食物。最近才想起,还有第四样——那就是自己的梦。

你可以拿走我好多东西,但拿不走我的梦。

好梦也好,噩梦也好,即使是最亲密的人,也没法和我一起去经历。同床异梦,本来就是至理名言。

再怎么爱你,也只能送你一个漂亮的眼枕,无法把我眼上的星与月一并送给你。

无法假装不在乎

朋友连续三个周末的深夜进了医院急诊室,肠痛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却找不出痛楚的原因。三个星期后,当她完成了手头上的工作,肠痛也突然消失了,她才发现,疼痛也许是因为压力。

认识她许多年,从来不知道她是个受不住压力的人。她总是嘻嘻哈哈,看来满不在乎的样子,原来是假装的。

“其实我是在乎的,但我不想让人知道。”她说。

有些人很在乎自己的表现,也很在乎别人的评价,却老是装出一副潇洒的模样,即可以欺骗自己,也可以欺骗别人。我们总是觉得,太在乎便不好看了。

我比较简单,你看到我表面上有多在乎,我心里便是有多在乎,不会多一点,也不会少一点。不会假装,也许是不好的。

面对一个人,想假装不在乎他,却无法演得收放自如,一举一动,都让他看出来了。

自己不会假装,于是也以为别人不会假装。觉得对方不紧张我,直到一天,要他亲口说:“我是很紧张你的。”我才恍然大悟。

我很紧张一个人的时候,我会老实告诉他。人生总是无法不假装一下的时候,可是,人生也有无法假装下去的时刻,那便只好自认不够潇洒了。

情人的颈巾

曾经跟朋友玩过一个心理测验,题目是:你想变成情人身上哪一样器官?

我希望变成他的眼睛,那么我便可以看到他看到的东西和他眼中的我。

今天,忽然想到,假如我要变成情人身上的一件衣裳,我想变成什么衣裳?你又想变成什么?

我想变成他身上的一条颈巾。颈巾的款式要永恒一点,颜色最好是灰和深蓝,质料是柔软保暖的克什米尔山羊毛。

不要问我为什么不是大衣,不是衬衫,不是裤子。也许有人会想变成情人身上的内衣裤,而我就是喜欢颈巾的感觉。

变成一条颈巾,可以包裹着他的脖子,陪他一起走过无数的寒冬。

脖子刚好把脑袋和身体分开了。爱一个人,是欣赏他的智慧,也想和他有肌肤之亲,我就是要趴在他的脖子上,两样都要。

颈骨折断便会立刻死亡,因此,我想留在那个位置,陪他出生入死。

男人身上的冬衣,每一件看起来都很酷,只有颈巾例外。它使在寒风中走路的男人看起来没那么寂寞。我不愿看见我爱的人感到寂寞。

你说,颈巾只能陪情人过一个冬天,其他的日子便用不着。

谁说其他的日子里没有寒冬?

唤起了的记忆

我们爱上一个不期而遇的人,也许是因为他唤起了我们的一些回忆。

他的出现,让我们想起当年的人,当年的时光和那段时光中的自己。

在不可能重复的岁月里,有一些感觉却重来了。

比如说,一个男人爱上那个一个不怎么样的女人,旁人百思不得其解,对他有意思的女人更是无法明白,他为什么放着一个好的不要,要一个那么平凡的。

原来,这个不怎么样的女人长得很像他的初恋情人。

他就是不能自已地想跟她一起,即使她不爱他,他还是对她一往情深。

当男人爱上一个像他初恋情人的女人,那么,无论你多么爱他,你也只好投降了。谁叫你不像她?

或许,当男人的初恋情人今天出现,跟眼前站在一块,他才会发觉她们并不相像。可是,因为他已经见不到那个人了,记忆把旧时印象都美化了,像隔了一重雾,眼前人也仿佛就是当年那个人。

我们都是多情的动物,所有多情的动物都在生活里重寻往昔的美好。

小孩子不会想过去和将来,他们只有此刻。当我们长大了,却往往只有过去和将来,而忘记了此刻。

往事那么美好,以至我们会拥抱被唤起了的记忆:或者是人、或者是地、或者是物件,甚至只是一种感觉。

我不来,也不走

一个男人说:“女人真是奇怪!叫她来的时候她不来,叫她走的时候,她却不肯走。”

男人不都是一样吗?

谁不想做一个“你叫我来,我不一定来。你叫我走,我一定走”的人?可是,当心爱的人就在面前,我们竟然无可救药地有一点che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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