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里的幸福饼(都会爱情系列)(14)

“到你家里,看看你的老房子好吗?”

“好的。”

晚上八点钟,杨弘念来了,手上拿着一束红玫瑰。

“给你的。”

“你从来没有送过花给我,谢谢。”我把玫瑰插在花瓶里。

“要喝点什么?”

“随便吧。”

“你可不是什么都肯喝的。”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天国蜜桃”给他。

“谢谢。”他笑说。

“这些日子你去了哪里?真没想到会在纽约见到你--”

“是卡拉告诉我,你在这里的,我特地来看看你。”

我愕了一下,我还以为他是路经此地。

“没什么的,只是想看看你。”他补充说。

“谢谢你,我在这里生活得很好。”

他拿起我放在案头的相架,相架里镶着我儿时在公园打秋千的那张照片。

“这是你小时候的照片吗?”

“嗯。”

“我从没见过--”

他完全没有察觉照片里有一个拾皮球的男孩。除了我和文治之外,谁又会注意到呢?

“冷吗?”我问他。我听见他打了一个喷嚏。

“不--”

“纽约很冷,叫人吃不消。”我说。

我脚上依然穿著文治送给我的那一双羊毛袜。

“这种羊毛袜,你是不是有很多双?”他问我。

“为什么这样问?”

“每逢冬天,我就看到你穿这双袜。”

“不,我只有这一双--”

“那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没有,只是这一双袜穿在脚上特别温暖。”

我把晚餐端出来:“可以吃了。”

“你在卡拉身上学到些什么?”

我认真地想了一想,说:

“她的设计,看来很简洁,但是每一个细节都做得很好,看着不怎么样,穿在身上却是一流的。”

“你还没有学到。”他生气地说。

我不太明白,我自问已经很用心向卡拉学习。

“你要学的,是她的一双手。”

“双手?”

“她可以不画图样、不裁纸版,就凭十只指头,把一幅滑溜溜的布料铺在模特儿身上,直接裁出一件晚装。”

“是吗?”我愕然,我从没见过卡拉这样做。

“她出道的时候就是这样。”

“很厉害!”我不得不说。

“最重要的,是你的一双手。”他捉着我双手说,“要信双手的感觉。你要亲手摸过自己做的衣服,一吋

一吋的去摸,你才知道那是不是一件好衣服。你学不到这一点,跟着卡拉多少年也没有用,她没教你吗?”

我摇头:“谁会像你那样,什么都教给我?”

我忽尔明白,他那样无私地什么都教给我,是因为他真的爱我。

“谢谢你。”我由衷地对他说。

“你已经有一年多没有作品。”我关心他。

“我的灵感愈来愈枯竭--”他用手摩挲我的脸,情深地望着我。

“不要这样--”我垂下头。

他沮丧地站起来,拿起大衣离开。

“谢谢你的晚饭。”

“你要去哪里?”

“到处逛逛。”

“要不要我陪你去--”

“算是尊师重道吗?”他冷笑。

我没回答他。

“再见。”他说罢径自离开。

他走了,我静静地看着自己双手,我要相信自己双手的感觉。当他捉着我双手时,我没有爱的感觉,也许

不是没有,而是太少,少得无法从掌心传到身体每一部分。他拥有一切应该被一个女人爱着的条件,可是,却

遇上了我。是他的无奈,还是我的无奈?

他走了之后,没有再回来。

一天,我从工作室回到家里,发现门外放着一个精致的藤篮,篮子里有五只复活蛋,还放满了一双双羊毛

袜,有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格子的。篮里有一张卡,卡上写着:

“篮子里的羊毛袜都很暖,别老是穿著那一双。复活节快乐。”

那是杨弘念的字迹,是用他那支PANTEL1.8CM笔写的。

他根本不明白我为什么经常穿著那一双袜。

我把篮子拿进屋里,他还在纽约,不是说好要走的吗?

以为他会出现,他偏偏没有。到了夏天,还见不到他。他总是不辞而别。

九月中,收到良湄从香港寄来的信。

蜻蜓: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律师行让我成为合伙人,以后我可以拿到分红。

熊弼在大学里教书,他大概这一辈子都不会离开学校。

虽然已经不爱他,却不知道怎样开口,所以,我还是没有开口。

我跟一个律师来往。你一定会骂我的,他已经有女朋友,他也知道我有男朋友。也许这样最好,谁也不欠

谁。他在女朋友身上找不到的东西,在我身上找到;我在熊弼身上得不到的,也在他身上得到。因为没有要求,

我们很快乐。原来所有的烦恼都是来自要求,有要求,就有埋怨,有埋怨,就有痛苦。

熊弼对这件事一无所知,因为内疚,我对他比以前好了一点。我开始发觉,我是不会离开他的。即使将来

我又爱上另一个人,我仍是离不开他。他是我的枕头,是疲倦的时候的一点依靠,彼此相依太久了,早成习惯。

爱情就是这一点可悲。

我开始佩服他,你竟然能够一个人生活,竟然能够首先退出。

以雅回来了,她说,跟哥哥分开了那么多年,现在好象重新恋爱。

原来我是你们之中最不忠贞的。

你记得你做了一件雨衣给我吗?跟你那件一模一样的。

那天,我穿上雨衣,在中环走着的时候,一个男人从后面跑上来叫我,我回头,你知道那个男人是谁吗?

是徐文治,他以为我是你。

良湄

收到良湄的信之后两天,杨弘念突然出现。

那天晚上,他拿着一束红玫瑰来找我。

“你去了哪里?”我问他。

“一直在纽约。”

“你在纽约干什么?”

“我就住在巴士站旁边的房子。”

“什么?”我吓了一跳。我每天早上在巴士站等车,从不知道他就住在旁边。

“你为什么会住在这里?”

“我喜欢可以每天看见你在巴士站等车。”他深情地说。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哀哀地问他。

“我也不知道。你的花瓶放在哪里?我替你把花插好。”

我把一个玻璃花瓶拿给他。

他在花瓶注了水,抓起一撮文治送给我的玻璃珠。

“你干什么?”我问他。

他把玻璃珠放在花瓶里,说:“这样比较好看,你干嘛这么紧张?”

“没什么。”

“有没有喝的?我很口渴。”

我在冰箱里拿了一瓶“天国蜜桃”给他。

“你一直为我预备这个吗?”他乍惊还喜的问我。

“不,只是我也爱上了这种口味--”我淡淡的说。

他显然有点儿失望。

他把那一瓶玫瑰插得很好看,放在饭桌上。

“我从来不知道你会插花。”我说。

“还有很多关于我的事情你也不知道--”

“是的,譬如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忽然爱上红玫瑰?以你的个性,你不会喜欢红玫瑰,玫瑰毕竟是一种太普

通的花,而且是红玫瑰。”

“你知道玫瑰为什么是红色的吗?”

“难道是用血染红的吗?”我打趣地说。

“是用夜莺的血染红的。”

“夜莺的血?”

“波斯有一则传说,每当玫瑰花开时,夜莺就开始歌唱,对它倾诉爱意,直至力竭声嘶,痴醉于玫瑰的芳

香,随即倒落于玫瑰树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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