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深爱过(29)

享受生活的人,日日驾驶二手车去做工,三文治为午餐,赚其三万元年薪,分期付款买座无

年期免税金的小洋房,养儿育女,种花剪草,不亦乐乎。

在那种地方,白头偕老再容易不过,数十年如一日,对牢电视机看看足球赛,一下子就

老了。

可惜人各有志,“永超,永超。”

呼噜。

“永超。”

我不相信双眼,永超竟然趁我静默三分钟的时候睡着了,还轻轻打着鼾。

“永超。”

她惊醒,“嗳,嗳,我做了什么?”

“你睡着了。”我怜惜地说。

‘怎么可以这样?”永超很羞愧的撑起来。

“去睡吧。”

“我也不想吃什么了。”

“别理我,快休息,明天还要上班。”

“唔。”她拖着身体进睡房。

劳累得那样。使我想起一年前的我,每次回到家像死脱一样,洗完澡往床上一倒,无日

无夜可以睡下去,心中对利璧迦有愧意,奈何力不从心。

有一次回宿舍,连衣服都没脱,灯也没熄,就那样睡着,等到口渴起床,已是第三天清

晨,那次我一连四日三夜都没有机会眠一眠,肝火上升,生满嘴的小疱,魏嫂弄来菊花参茶

给我提神下火。

人手实在是不够,但选择适当人才谈何容易,既得有真才实学,又要志同道合,薪酬并

非重赏,哪里去找一队兵来开荒。这是真的吃苦,同溜达旅行观光大不相同。

我独自坐在永超的客厅中很久很久,孤寂无比,书报杂志全部读完,山穷水尽,手足无

措,不知如何打发才好睡又睡不着,又无雅兴散步,听音乐嫌吵,静坐嫌闷。

忽然想起那位抱怨时间太多的先生,言之有理。

终于我回自已的家吃酒。

永超并没有向我道漱,她认为我会明白,我也认为利璧迦会明白。

我到新宅子去看新装的灯。明明由自己精心挑选,装上去之后却不是那回事,我只迟疑

一刻,便决定拆下来换。由此可知旧屋子有利璧迦多少心血,我坐在空屋内撑着头沉思,我

竞不记得旧屋用的是什么灯。小郭说得对,我根本不似住在那间屋里的人,我不配。

利璧迦应当离去,她有权追求幸福。

一个人在一生之内做好一件事已经足以自豪,得陇望蜀诚属不智。

好母亲不是好工程师,事业有成就的人不一定是好丈夫。一个人的时间用在什么地方是

看得见的,而每个人每日只得二十四小时。

我当然不是好丈夫,好的男人在婚后必然要事事以女方为重,关注她的起居饮食,经济

及精神上的需要。帮助她培养各方面的兴趣,甚至是事业。在人前维护她,为她争光,随时

站起来为她拼命,不惜得罪亲友。看重她娘家的人,有必要时出力出钱,处处扶一把,不问

报酬。有孩子的话更应供给他们世上最好的一切,做一条孺子牛……

我一样也做不到。

你可以说我是个人才,我的职业高尚,性格可靠,为人老实正经,但这对于我的妻璧迦

有什么益处?我是一个陌生人。

对于婚姻,我根本从头到尾未曾投入道。

利璧迦没有留下来,与我雄辩,细数我的不是,实是她的智慧,何须呢,她已经心死,

即使我改过,她也不再稀罕,在这种情况下,当然走为上着。

这是最聪明最干脆的做法.缘分已尽,多说无益。

她已经尽了力。

我同装修师傅说我已没有主意。白色吧,利璧迦最喜黑白两色。

“浴间全部白色?”

“嗳嗳。”

“窗帘也是?”

“嗳。”

“总要找种颜色冲一冲。”

“随你意好了。”

“周先生,只怕做出来不合你意。”

“不要紧,可以从头来过,除了生命之外,一切可以从头来过。”

我长长叹一口气,离开新屋。

再也没有办法收拾旧山河,一次又一次。希望证明没有她也能活得更好,一次又一次半

途而废,不如顺其自然。

工作进度畅顺,永超心情愉快。她探头进我的房间:“怎么,寂寞?张卫两位小姐到什

么地方去了?”

她们才不重要。

“你有话同我说?”

“你明知故问,我一直在这里等着。”

“你想说什么?”

“坐。”

“我没空。”

“你当然知道我想说什么,”永超坐下来,忽然问:“求婚?”

我一呆,不知如何回答,这么含蓄的女子竟会问出这么直接的问题,震撼力甚强,我僵

住。

“求爱?”

我失望,震惊。

“至美,”她温柔的说,“打第一日在酒吧见你醉倒,我就知道你对男女之间的感情尚

有憧憬。你还认为女人会得痴痴地等男人回心转意,而被追求的女性应当像雾似花,若即若

离,使些小手段来舔增情趣。至美,我没有时间,我连做母亲的时间都没有,怎么胜任情人

这么奢侈的身份?”

我脸色苍白,看着她。

她完全说得对。

“一切都过时了,至美,”她同情而惋惜的说,“女人已经不再哭哭啼啼渴望一嫁再

嫁,我们有工作有地位,并不希企在男人身上获得什么恩惠,你的思想再旧没有,好像一个

穿古装的书生。”

我瞠目结舌。

过半晌我回过神来,“归宿呢,”我问,“你的归宿呢?”

“我的归宿是我自己。”

“你竟这样自强自大!”

“我们必须这样。”永超笑,“不然谁帮我们。”

我如泄气的皮球。

男人呢,男人的地位在哪里?

“我以为你会庆幸认识我。”

“当然!至美,当然我高兴认识你,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苦涩的笑,她发表流利的大女人宣言,不外是表示她不爱我。

这是近年来独立女性的新借口,好比往日的“妈扔不准我出来”一样。

要是真的爱上了,还顾什么身份地位工作,即时一切抛在脑后,天涯海角跟了他去。

她不爱我,又想替我留一点面子,还有一个可能性,她没有勇气再来一次,于是替自己

留一点面子。

我周至美不是笨人哪。

“至美,让我们做好朋友。”她诚恳的说。

我看着她。

心里想:永超,枉我以诚待你,你竟以这种陈腔滥调回报我。

我闲闲的问:“怕我与小家伙合不来?”

永超笑:“别老土,你为什么要同他合得来?”

她真厉害,完全不接招。

再缠下去就不必了。

我说:“好,我不来逼你。”

“谢谢你。”

我伸手过去,做了一个很大胆的动作,我将手放在她脸蛋上,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她的

肌肤,只觉轻、软、滑、腻,啊,如此柔肤。

她忽然侧过头,将我的手天衣无缝地轻轻夹在脸颊与肩膀当中。

这个温情的小动作重新给我希望。

一分钟后她叹口气,站起来离去。

我已决定做一件傻事,秘密进行。

说出来也很简单,我暗中跟永超北上。

在飞机里我坐在她身后两排,她并汉有发觉,一直低头阅读。

这次的书本叫《<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

有一位日本籍中年男土起码意图向她搭讪三次,她不是不予受理,而是根本无暇留意到

东洋人的心思。人家问她借笔,她顺手递过去,人家故意不还笔,她也不去讨还,反正手袋

中还有好几支。人家借故献殷勤,请她喝酒,她一干而尽,总是不肯多话。

她一向不喜与陌生人说话。

在旁边鬼鬼祟祟留意她,欣赏她,真是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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