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的全世界路过(26)

但我讨厌她的马尾辫。她坐在我前边,一长条辫子晃来晃去,搞得我经常忍不住爆发出想放火烧个干净的欲望。

日复一日,我永远被排挤在乒乓球桌外围,怨气逐渐要冲垮我的头脑,我做了个出乎大家意料的决定。

我介绍马莉给小山认识,说这个姑娘不错,要不你们谈朋友。小山大喜,这个下流的举动获得了小山无比牢固的友谊,问题是,我失去了午睡时间翻小人书不被记名字的特权。

小山宣布,从此我就是副帮主,和他同样具备挑选打球人的资格。

剩余的整个小学时代,我们一起享受着同学们的进贡。当然,拿到的东西,比以前只一个马莉送我的饼干话梅多了N多倍。

初一我把时间都荒废在踢足球上。小山家开饭馆,他没有读下去,彻底当了社会混混儿。

他约我打台球。镇里仅仅一家台球室,台球室仅仅一张球台。我穿着球衣,他穿着人造革皮衣,跑到台球室,已经有几个初中生打得正欢。

小山扯下手套,叼一根云烟,缓步走到那几名初中生面前,冷冷地说:“让。”

初中生斜眼看他,也点了根烟。

小山用一副手套拍了拍掌心,蓦然一挥手,皮手套直抽一人的面颊,“啪”,声音清脆。

那人的鼻血立刻流了下来。

其他人勃然大怒,操起球杆,要上来拼命。

小山暴喝:“不许动!”

他脱下上衣,打着赤膊,胸口文着一个火焰图案。

那年头那乡下地方,谁他妈的见过文身呀?

初中生愣了愣,喃喃说:“你是小山哥?”

小山“哗啦”披好衣服,“噗”地吐掉烟头。初中生们赶紧递烟,点头哈腰。

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看到如此威风凛凛的场面。乡村古惑仔的梦想,盘旋于我的少年时代。

后来我们经常打球,有次打到一半,冲进个小山的忠实粉丝,大喊大叫:“小山哥,三大队和六大队打起来啦!”

小山拽着我,跳上摩托车,直奔村子。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农村,每个村子还保留着大队的称呼,就是所谓的生产大队。

两边起码聚齐了一百多号人,人人手举锄头铁耙,僵持在两村相交的路口,破口大骂。

我一眼认出来满头是血的马莉。

然后小山的眼睛通红,咆哮一声杀了进去。

在那场可怕的斗殴之后,我曾经仔细数了数,跟小山一共见面三次。

前年国庆节,我回老家,在马路边的饭馆前看到了一个中年胖子,乐呵呵地笑着,怀里抱着婴儿。我迟疑地喊:“小山。”他冲我客气地笑笑,说:“回来了?”

我们在他饭馆吃了顿,口味一般,喝了很多。他醉醺醺地说:“你知道吗,我坐了四年牢。但老天对我很好。”

我回头看看抱着婴儿的马莉,马莉左眼无光,右眼流露着对孩子的无限温柔。

十多年前,她的左眼就是戴着假眼珠。

我一直在想,小山困守在落后的小镇,要文化文化没有,要家产家产没有,对,就是困守,却坚守着一个瞎了眼的女人。

而飞出去的兄弟们,如今离了几遭的有,浑浑噩噩的有。

究竟谁对这世界更负责些?

回到初中年代,那场斗殴的现场。

在三大队村长的咆哮声里,他喊得最多的词语就是强奸。我完全不明白什么叫作强奸。听旁边人议论,六大队一个混子,强奸了三大队的一个村姑。因此双方聚众火并,却因为初中生年纪的小山改变了局面。

小山,十五岁,身高一米七七,八十公斤,脾气暴烈。

小山脾气暴烈,只是对我显得宽容。

小学六年级,我一直生活在对小山的深深愧疚中。

开学文艺会演,欢度国庆。我们排了个小品,按照梁祝的故事,在老师指导下拼凑了简易的剧情。

小山虽然又高又胖,但身为帮主,自然担负男一号梁山伯。作为副帮主的我光荣地饰演马文才,衬托帮主的形象。

马莉饰演祝英台。

彩排得好好的,正式演出时台下坐着校长老师同学,黑压压一片,却捅了娄子。

梁山伯到祝英台家拜访,马文才登门求亲,梁山伯见势不妙,赶紧也求亲。两人跪在祝英台面前,手里捧着文书,脚下互相踹着。

台下哄堂大笑。

祝英台选择了马文才手里的文书。

台下鸦雀无声。

负责排练的老师急得站起来乱挥手,小声地喊:“错了错了!”

然后台下又哄堂大笑。

含着眼泪的祝英台坚持拿着马文才的文书,死死不肯松开,也不肯换梁山伯手里的文书。

我和小山打台球,偶尔会提起这件事,他随意地搂住我,笑呵呵地说:“自家兄弟,过去了就过去了,再说当时被老师赶下台的是我们三个,大家一样难看。”

从我得到的消息,小山和马莉小学毕业后没什么交集。直到那天奔赴三大队、六大队的路口,农民们大打出手,其实也就两人受伤。

问题是马莉便在中间。

她被捅瞎了左眼。

另外一个受伤的是三大队名气很大的疯狗。他从小精神有问题,谁也不敢惹他,比我们大四五岁,小学都没读,谁不小心碰倒了他们家篱笆,或者踩了他家地里的庄稼,他可以拔出菜刀,冲到肇事者家里,穷追猛打不依不饶一个星期。

疯狗捅瞎了马莉。

所以小山抽出摩托车的车锁,一根长长的铁链条,劈头盖脸地狠砸疯狗。

而且只砸头部。

疯狗没死,但住了多久医院我不清楚,因为初二我被调到外地学校。那里比我老家更加破败陈旧,尚未升级为镇,叫金乐乡。据说升学率高一点儿,母亲毫不迟疑地动用关系,将我丢到那边。

这儿的农村黑社会就不太发达了,学校充满了学习氛围,连我骑一辆山地车都会被围观。

后排两个女孩交了钱给食堂,伙食比其他人好些,中午有山药炒肉片之类的吃。她们邀请我,被我拒绝了。

我觉得接受女孩子的馈赠,将会遭遇惨烈的报复。这个观点我保留至今,人家对你好,你就要对她更好,免得到后来每天生活在愧疚里。

女孩在食堂刚端好菜,斜插个高年级生,一把抢过,我依稀记得是碗香芋烧肉。女孩细声细气,说:“还给我。”男生丢了一块进嘴里,嬉皮笑脸地说:“不还。”

女孩眼泪汪汪,撇着嘴要哭。都什么年代了,还为点儿粮食闹矛盾。

我走上前,但不比小山,没戴皮手套,随手将一整盆米饭扣在男生脸上,接过那碗香芋烧肉,递给女孩。

男生揪住我衣领,他高我半头,我摘下别在衣袋上的钢笔,用嘴巴咬掉笔盖,笔尖逼近他的喉咙。

男生脸色煞白,转身就走。

期中英语考试,我背不全26个字母,看着空白卷子发呆。后排丢了张字条过来,是选择题答案。这是我历史悠久的作弊生涯的开端,而且这开端就极度不成功。因为刚抄一半,监考老师跑近,手一摊让我交出来,我瞥她一眼,缓缓放进嘴巴,努力咽了下去。

监考老师勃然大怒,颤抖着手指着我说:“零分!我会告诉校长,你等着回去重读初一吧。”

后排女生颤抖着站起来,小声说:“老师,他没有作弊,那是我写给他的情书。”

我经历过许多次怦然心动,这算一次,可惜如今我连她的名字也记不起来。因为没几天我又转学了。

调到母亲自己当校长的初中。和张萍同桌,然后花半学期学完前两年的课程,后面迎头赶上,居然考取了全市最好的高中。

那所高中离老家二十公里,我寄宿在姨妈家。中间瞒着家人请假,骑自行车回老家,参加了一场毕生难忘的婚礼。

小山和马莉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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