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九四好种田(295)

作者:卫乔 阅读记录

有时候心血来潮了,也会邀请朋友到家里,做些菜请他们品尝。

因为完全是凭兴趣做菜,所以拿手的反而是一些口味特别的菜。

比如香煎培根金针菇卷,她就经常做,用自己腌制的五花肉薄片,卷了金针菇用牙签串起来,在油锅里煎熟,再根据自己的喜好,淋上一层酸甜的芡汁,特别美味。

也喜欢做豆腐肉末酿蔬菜类的菜,不管是酿香菇、酿茄子、酿苦瓜还是酿尖椒,虽然做起来比较麻烦,不过味道都不错。

将肉切成末,将胡萝卜切成末,将豆腐捏成泥,这一步比较麻烦,后来有些搅拌机,就方便多了。

放入大碗,加料酒、盐搅拌均匀,再腌一会,就可以了。

当然其它味道随各人口味放,方明湘会习惯放点糖和胡椒粉。

然后就是把它们塞进相应的蔬菜里,蒸十分钟就行,最后勾一道芡,淋到上面,就完成了。

当然最常做的,是可乐鸡翅和鸡脚,一般是用来当零食吃,看电影或上网时,放在身边随时啃一只,可以用来缓解焦虑和失眠等情绪,平稳身心。

至于酸菜鱼什么的,做法也很简单,只是口味太重,偶尔吃一吃就行了。

想到这些朋友不嫌麻烦,难得在周末,过来帮自己的忙,方明湘觉得有必要亲手做一顿好吃的,也算是一种感谢。

方妈妈知道女儿会做菜,也没阻止她。

因为脑子里想好了要做的菜,所以一到镇上的菜市场,方向非常明确,很快就买好了材料。

可惜很多调料这时候虞城还买不到,只能放弃做某些菜的计划。

好在预备的菜式很多,倒不用担心凑不出一桌菜。

回到家后,她把材料全部拿出来,开始清理。

方妈妈进来帮忙,方明湘自然没有拒绝。

三点多开始,她就开始动手了。

反正都是朋友,边做边让大家吃,像一家人一样随意。

前世能进自己家的,都是生死兄弟,像姜文彬这些,每次来了,比到自己家还随意。

她的家一切以舒适为主,他们家如果这样乱坐乱放,老婆肯定会唠叨。

最先做的是可乐乱炖,把鸡翅、鸡脚和鸭爪洗干净后,用凉水入锅,放了几片姜,煮了二十分钟,再上面的沫子撇干净。

炒锅里加了油,放糖炒到起白色的小泡沫,把鸡翅、鸡脚和鸭爪捞起来加入锅里,不停地翻炒,直到颜色发亮,糖色很漂亮了,才加入刚才剩下的汤,再加入一瓶可乐。

发现水有些少,不能浸没材料,方明湘又加了点汤,然后放入姜蒜、八角和桂皮,再放了些盐,一个干辣椒,盖上后用小火煮。

接连煮了半个小时,鸡翅等材料已Q弹软糯,这才开大火,把汁水收干,装在大海碗里。

这时候厨房全是扑鼻的肉香,就连客厅的人,也被这气味干扰得不停吸鼻子。

方明湘把大碗端出来,放在桌子上,给大家当品尝。

“好吃,太好吃。”梁永耀顾不得烫,抢先夹了只鸡翅,咬了一口后,顿时叫起来。

“嗯。”林华荣也跟着点头。“实在太美味了。”

又朝姚正豪叫道:“这鸡翅的味道,估计你家的大师傅,也未必做得出来——”

“是吗?”姚正豪自家是做酒楼的,什么美味没有品尝过,倒没有急着去夹,现在专业方面被质疑,不服气了,夹了一只鸡翅送进嘴里,顿时愣住了。

这味道确实非常特别,让他也忍不住想喊好。

“嫂子,你这鸡翅是怎么做的?好像放了什么特别的材料吧?居然比我们酒楼的东坡肉,还有Q弹,太不可思议了。”姚正豪把鸡翅啃完,好奇地问道。

“当然有独家秘密。”方明湘得意地笑道。“这是可乐鸡翅,用碳酸饮料来加工肉类,会让肉更加绵软有嚼劲,也更容易入味。”

“难怪。”姚正豪佩服得五体投地。“嫂子能想出这样的主意,真是神了。”

“是啊!”梁永耀大声叫道:“以前我觉得嫂子有经商头脑,现在发现厨艺也这么强,真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谢老大有福了。”

第九十二章 同学来电

谢国兴认真地啃着鸭掌,没有出声,脸上的笑意,却早已出卖了他得意的心情。

方明湘见他们胡乱夸自己,也没当真。

见哥哥有些拘谨地在一边看电视,另外拿个只碗,夹了一些放在他面前,然后回到厨房,继续做菜。

哥哥没办法跟他们融洽地聊天,这是没办法的事。

一是因为腿的事,他很自卑,这种是心病,别人是无法帮忙的。

二来他语拙,本来就不擅跟人聊天。

等以后腿好了,慢慢适应了这些人,应该会好起来的,所以不急在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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