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精食肆(114)

作者:子耽 阅读记录

可是杀人……目前萧康康还没有这个心理素质。

让犯人坐牢?那么就要花钱建牢房、又要供饭,还要安排人看守,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系统倒是可以设置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将被驱逐出去,并且禁止再次踏入。可只是赶出去的话,岂不就是在这里犯罪最大的代价不过就是万一被发现就离开不再来了而已,等于没有任何代价,也太便宜这些人了,要赶走也得处罚完了再赶走。

萧康康思来想去,犹豫地问道:“如果只是罚款的话……会不会处罚力度太轻了?”

艾瑞克:“那就多罚点。自己还不起可以管同行的人借,借不来就留下做工还债。”

“你说人类帝国对偷窃的惩罚是和所涉及的钱财多少划分定罪的,那就按照对方所偷窃的财物价值翻倍罚款怎么样?就两倍起,按照情节轻重,嗯……十倍封顶吧?”虽然一般不会用到十倍那么高,但是吓唬吓唬人或许更有震慑作用。

“我觉得可以。”

初步达成一致的两个人,齐齐看向了萧康康手腕上的手链,然后一起沉默了。

萧康康:“你说我如果要他支付双倍价格作为罚款的话,他有可能赔得起嘛?”

艾瑞克:“就算不加倍他恐怕……”他意识到面前的是萧康康,将后半句不太得体的糙话“得把底裤都赔上”及时咽回去,改口道“倾家荡产都未必能赔得起。”

如果按照度假村最低的工资标准让他打工还债,那家伙大概得留在这干一辈子活了。

萧康康“嘶”了一声,面露怜悯。

艾瑞克:“不过你也不用同情他,你想想,如果今天他真的得手了,那就是赚了一笔够他一辈子衣食无忧的横财。暴利背后必然也有高风险,既然决定做了,就要有承担后果的准备。

再说,留他在这干活还债又不是虐待他,供吃供住正常劳作没什么好可怜的,甚至很多贫苦人比他过得还要惨得多。换了栽在别人手里,可就没这么便宜了。”

“你说的有道理……”正好她很久以前就想过把地图上的那个初级矿点开发了,系统蓝图里的矿场购买后直接就可以建造在矿石所在的位置,可以让欠债人去那里工作。

“不过既然是在我的地盘上犯了事情做工还债,待遇就不能跟其他员工等同,否则对其他没有犯错的人不公平。

一天三顿饭是员工福利,受罚赎罪的就按照这个大陆上普遍流行的一天两顿吧。”

以后矿场也要雇佣清白的员工,系统设置矿场出入权限除了只允许度假村专门员工进出之外,还要设置禁止罪犯外出,这样就不用派人守门了。

住宿的地方也要分开,矿场宿舍普通员工的住宿条件与度假村其他店铺员工相同;而罪犯的宿舍位不能与普通宿舍在一块,而要单独规划出一块区域,房间里头的家具和储物柜就没必要了,反正他们全身家当都交出来抵债尚且不够,没什么东西好往储物柜里放的了,留出空间放置更多床铺。

罚款那小贼当然付不起,艾瑞克没报多大希望地叫人联系了他所跟随的队伍,结果那些人一听要帮那人支付罚款,一个个都极力与他撇清了关系,声明他们只是临时搭伙,关系并不亲密。

在萧康康敲定妖精领地第一条惩罚制度,或者说法律的雏形之后,系统相应地推出了新功能,或者说是契约系统在员工合同之外的衍生功能——[认罪书]。

认罪书上写清了犯人所犯罪行,以及相应的处罚;而且就算犯人拒不认罪不肯签署也没关系,系统会根据在规定生效范围内监测到的事实做出判定,如果认罪书上所写罪行属实,认罪书便生效,会对犯人有约束效果,强制他履行认罪书规定时间和强度的劳动;而且也具备和员工协议相同的保密条款以及不可损害度假村利益等条款。

不过萧康康也附加了表现出色或有杰出贡献的犯人可以酌情减免一定数额罚款的条款,让这个出师不利、一头就把自己后半辈子栽在这里的小贼心里好歹有了一点点盼头。

萧康康打开地图,花50金在矿点位置放置了矿场。

[矿场

构造科学严谨,最大程度开发矿石资源,保证您员工的安全!]

小贼哭丧着脸,浑身透着消沉气息地被押送去了刚刚落成的矿场,成了矿场第一个,目前也是唯一一个矿工。

卫兵将他送进矿场之后就离开了,犯人服刑还债期间,在矿场内部行动范围也有限制,上工时段之外的时间只能在单独给他们规划出的不大的一块宿舍区活动。因为犯人少,目前宿舍就只有一间。

至于供饭,就像设置柜台或者仓库自动补货一样,设定每天在宿舍区补充当天的面包,不需要派人送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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