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雁(31)

作者:李庸和 阅读记录

我皮肤某些地方是粗糙的,脚杆上和手臂上还有些疤印子,以前gān农活被割伤的,在心底上我不愿意将这种表面的丑陋展现给他看,即使我知道只有肤浅的人才格外在意表面,但最肤浅的莫过于卑微的本人了。多亏今晚月光朦胧,它赋予我遮掩与美丽。

在经历多次人体模特之后,我逐渐放开了手脚,刚开始只是在夜晚才敢做模特,然后尝试在白天,后来无论什么时候都可以,但我总是过于僵硬。他会去赞美我的身体,从不批评一句,我臊得同时益发自信了。

我身上的那些瑕疵在他眼里是生动的美。我曾想过挪用从来不舍得花的钱去点掉脸上的雀斑,每每看到宋元明那张gān净的脸,我就认为我的麻子不能被饶恕,加上我的同事跟我说,可以花点钱祛掉雀斑和痣这种破坏美感的罪魁祸首,我终于想花钱祛掉麻子。是宋元明告诉我说,我们国家的人缺少一种接受生动的瑕疵的勇气,而这种生动也是美的。

有太多人一辈子都不能去从另个角度发现美,如果不和群体一样,他们会感到害怕和空虚,于是拼命否认本可以充实自己的特点,而变得真正空dòng。他又说。我身上的这些疤印是生活的痕迹,我的经历与自信能给整体带来魅力。不管他说得如何天花乱坠,我心底的空dòng是从出身上根深蒂固的。

从出身上根深蒂固的弊端有时候难以改变,我的一切从简,有时候会和宋元明享受生活的态度上发生碰撞,只是我不能坦然享受而已。

起初他还没有毕业的时候,要买什么,钱不够了,我就会把我的工资塞给他。他接受我的钱财帮助时,必会说是借的,后头工作了还给我。

城里人的需求我总是不太懂的,他们常常买不必要的东西,买了又用得不平常不实际,只是爱若珍宝,或者是一时的珍惜,过后是遗忘与遗弃。比如我从未接触过的观星望远镜,他一时兴趣冲动买的,观了几次天,差不多丢开了;他喜欢收藏价格不菲的打火机,又不抽烟又不烧火,和他手指头谈恋爱用的,摩挲来摩挲去,爱抚后则小心翼翼收放好。还有一双又一双的球鞋,特别是这类我看起来差不多的球鞋,在他眼里是五花八门的。贵得把我这大活人卖了也没这么多钱,买了又放在那里收藏着不常穿,不过可以拿来当“模特”,以便插画。

他喜欢就算值了,少不得支持他。

当我习惯支持他的这些爱好后,渐渐也主动攒钱买了些当礼物送他。但他给我的回报,我常常感到很不踏实,几次三番偷偷将他买的贵重物给退了,下次他需要买什么的时候,用的也就是这退回来的钱。他要是没见着我戴那手镯,穿那裙子,疑心问起来时。我就谎称手镯不知什么时候丢了,同事不小心将咖啡洒到裙子上来,没让人重新赔一条。

然后他又补偿几支名牌口红给我,我留了一支,其余退掉,故技重施说,同事喜欢就送人啦。这些谎话倒是把自己塑造得相当大方和包容,我讪讪之余,有时便受着他的礼物。

这时他尚是温和的,即使有那么些摩擦和不同点,大多默不作声揭了过去,求同存异。但从他出了社会,工作以后,脾气浮躁了些,我们之间就少了平静,只在物质上似乎丰富了些。

他有资本带我去更好的地方吃饭,从西餐厅奢华的双开门走至靠窗的卡座,我每一步都走得虚浮,东张西望间,地下的毯子让我的脚有点儿发软,大约它太软绵绵又厚实了。等我拿到菜单的时候,手也开始发软了。我先礼貌的要了一杯没有柠檬的白开水,支开侍应生后,我悄声说话时下意识用菜单遮掩了下半张脸。我拧巴地说,看了一圈没啥胃口,吃不惯这种,还是想吃大排档那种有滋有味儿的。

他说,料定我吃不惯,所以带我来这家店,有些食物经过改良迎合我们的口味,也有正宗的异国风味,两者皆可选。

他如何介绍这家店,我也不为所动,互相jī同鸭讲,他以优美的词烘托着西餐,我以gān巴巴的话说着外头已吃惯了的小食。宋元明先前哄我说这家西餐的价格实惠,我犹犹豫豫间来的。可能这对他来说的确实惠,毕竟我从没吃过西餐,他也许吃过更贵的,因此做了比较。可这能吃掉大半月工资又几口就没的东西……实在让我难以享用。

我们的暗流汹涌冒了点尖儿时,侍应生持盘有条不紊端来了那杯白开水,我相信她的一举一动受过严格的培训。因此,我们在这样充满礼仪的时刻收声了。

当侍应生面带笑容微微弯腰向我们介绍菜品,接着又耐心等待后,我无法再启口离开这家餐厅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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