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750:凶案现场的猫(125)

作者:渭七 阅读记录

第78章 城鱼与羔羊(27)

听到这里,傅酒酒忍不住问:“她被送进医院,为什么不报警?”

叶玫子抬起眼睛看她一眼,声音平板地说:“傅小姐,你是警察,熟悉法律,应该知道即使她报警,法律会做出怎样的判决——那一年,弟弟不过十五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强奸罪的量刑,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如在公共场合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强奸多人、二人以上轮奸或致使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而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则另当别论。

如果犯罪嫌疑人未满十四周岁,则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满十四周岁而未满十六周岁,则承担有限刑事责任,即在正常成年人量刑的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减少基准刑的30%---60%,甚至视情节轻重,不予处罚。

那一年弟弟15岁。

他的犯罪情节算恶劣吗?他是初犯,他独自一人在家中强奸了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姐,没有同伙,没有造成姐姐死亡或重伤。

因为已经过去太久,身上当初因为反抗而造成的伤痕都已经愈合,她甚至没有办法证明那是一场强奸。

而法律里规定,如果双方是在恋人关系的基础上发生性行为,则只能通过道德手段加以纠正,而不会纳入刑事考虑。

以养父母的态度,他们肯定会极力向警察证明,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和自己的亲生儿子是恋爱关系。

她双拳难敌四手,如果报警,到头来得到的结局,大概只是弟弟毫发无伤,而自己则会身败名裂,并且与养父母和弟弟彻底反目,而弟弟是一个什么都干得出来的人。

男朋友,她突然想到了男朋友。

不,她不认为男朋友能救自己,《半生缘》里沈世钧也没能救出顾曼桢,尽管自己的男朋友是一个比沈世钧强太多的男孩子,但她仍然不抱希望,拉住她的这个漩涡太大太深,她担心的是男朋友也会被卷进这个漩涡里来。

不知道那天弟弟有没有看到男朋友的脸?他会不会出于嫉妒去报复男朋友?每当想到这个问题,她就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或许是怕她报警或者求救,她在医院只待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就被接回了家,在医院期间,母亲总是陪在她身边,不让她和医生护士有单独接触的机会。

她从护士的眼神里看出一点厌恶来,从那点厌恶里,她猜测出了养父母是怎么对医生护士解释自己的病因的,肯定是用亲生父母那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口吻,告诉别人自己养了一个骨头轻的女儿,小小年纪被人骗,未婚先孕,不知道自爱……

等到她的身体从这场事故里复原的时候,已经是五月末,高考就要开始了。

明知道考去北京的梦想已经破裂,但她还是恳求养父母让她去考试,就算是虚无缥缈的梦也好,至少她曾经试图伸手去抓住过。

再三恳求后,养父母答应了。

考试开始的那天,养父母亲自送她去考场,然后在考场外等候着她,等考试结束了就带她回家,不让她有丝毫和别人说话交流的机会。

那时她还抱着一点期待,期待可以在考场中与男友相遇,但整整两天的考试,她没有一场遇到对方。

一度她以为,那场树下的告别,就是她和男友今生今世的最后了。

直到二十一年后,他们再次遇上。

那是一个早樱初绽的春天,工作日,她正坐在书店里看一本书,突然间,书店的门被推开了,听到声音,她抬起头来,露出职业的微笑:“欢迎光临……”

然后她的笑容就凝固在了脸上。

眼前是一张让她魂牵梦萦了二十一年的脸,二十一年过去,早已不复当时少年轮廓,但她仍然一眼就能认出他来,依然是那样英俊文雅,只是比起少年时,更添了一份成熟稳重。

那人微笑着和她打招呼:“好久不见。”

他是特地来看她的。

二十一年前,他如愿考去了北京,毕业后便在北京扎根,并且把父母接了过去,从那之后再没回过临江市,直到这次,因为工作上的事情来临江出差。

恰巧,他在公众号上看到了一篇关于独立书店的推文,提起临江这家经营了许多年的书店,里面配着老板的照片,那张照片瞬间把他拉回到久远的少年时代,于是他就打算来拜访一下故人,也是他曾经的初恋女友。

两个人在靠窗的桌子前对坐,半天,她微笑着说:“你这一走,走的还真是彻底。”

语气于哀伤中带着一点埋怨,她不是不怨恨的,当年他们甚至没有正式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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