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生(104)

“车是挺好。”开起来手感是好,动力猛,确实带劲,不过李竺不怎么喜欢坐Mini,它说不上有什么减震,她淡淡地应了一声,傅展看看她,像是看穿了她的心。“还在为乔瓦尼担心?”

李竺不否认她有点愧疚,“希望他能成功地躲过风头,别被带去问话。”

“我已经和他说过了,如果别人找到他,就直接告诉他们我们去过米兰。”傅展有些宽慰地说,“他有人证——咖啡店店主可以为他作证,只要把一切都和盘托出,他不会有什么麻烦的。”

话虽如此,但李竺仍然有他们利用了乔瓦尼善意的感觉,虽然他们事前的确也没有预见的能力,但她还是因此闷闷不乐,无心欣赏托斯卡纳的风光。

终于能吹风了,深秋时分,原野上的风已很凉,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恩赐,一般来说间谍变装都是从瘦往胖去变,其中的原因当然不用解释,瘦子可以轻易地假装成胖子,但胖子却不可能把一身的肉削去。这也意味着他们现在穿戴着重达十余斤的假体,面部也局部贴上了硅胶帮助他们改变骨骼,至于肤色,白种人晒后发红的肤色可以轻易地被伪造出来,只是需要带上手套作为掩饰——脸上贴片硅胶你就有双下巴了,但胖子的手是很难通过化妆表现出来的。不过在这样的天气里,开的又是敞篷车,带薄手套御寒也非常正常。

制作假体与化特效妆花费了他们数个小时的时间,余下的时间用来买手机,消灭痕迹,在施密特的指点下到修车厂,由中间人介绍买辆新车。收足了钱,没人要看他们的驾照,账款由施密特通过比特币支付,车则由他们自己挑选。他们没试图在车上动手脚,态度是要比东方快车上好得多了。

——这也意味着从大教堂广场到现在,他们并没有交谈的时间,总是在劳作、奔波与轮流休息。傅展又举起手,和迎面而来的一车青少年一起高喊‘Hi-ho’,喊完了才若无其事地问,“第一次主动杀人,感觉怎么样?”

“我们在巴黎就杀过了。”

“那不一样,用枪不算杀人。”傅展讲,“这就是人们反对枪支的原因,用枪没有在杀人的真实感,狙击手是所有兵种中罪恶感最少的岗位,隔得太远了,感觉就像是打游戏。凡是用机器做的恶,操作者深心里都不会认为它真的发生过,大概人类的反应神经就是这么低级吧,非得面对面,用冷兵器杀人才会给人以凶残的感觉——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喜欢吗?”

“有谁会喜欢那种命悬一线的感觉?”李竺禁不住吐槽,“且不说前两个,第三次能成功完全是运气好,要是我没跑到教堂就被追上,那就死定了。”

确实,那是整个计划最险的一部分,她不能快到让目标放弃,当然也不能慢到被抓住。李竺觉得他们某种程度说很幸运,第三个目标是个毛头小子,所以他确实如他们推测的一样,被两次刺杀事件弄得阵脚大乱,而且她需要跑的距离也不是很长。长时间追逐她非得被追上不可,不过,如果再来一次,她也不肯定自己能不能跑出这个速度。

“吉姆。亨特,26岁,就读于俄亥俄大学,Blahblah,他的内部评估报告上对性格的描述是,服从性好,适合执行战场扫荡任务,但经验不足……不过米兰缺了个人他们就先把他调过来了。往左走,远离内森的视野。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继续执行原计划,现在已经没有退路了。”

“但现在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前后视野都被覆盖——”

“你们能黑进卫星吗?让耳机炸麦,我知道这是常用的干扰手段,能让敌军至少失去两分钟的战斗力。”傅展的声音紧迫起来,他可能同时在换衣服。“乔瓦尼快化好了,我还有三分钟就好。——他们不会顾得上打量周围的……”

这个诱杀计划临时准备,漏洞百出。是在施密特发现第三人后,一边执行行动,一边读取履历,然后由傅展两分钟内想出的办法,他们根本没有反复论证的时间,傅展化好妆就往教堂走,堪堪赶上规划中的时间点。整个计划能成功完全是小概率事件,如果事态遵循常识发展,她现在早成了一具死尸,或者更惨,已经成为被囚禁在地下室吊起来打的那种囚徒了。

李竺现在想起来还是有点后怕,思及可能的后果,更是忍不住看了傅展一眼——他们的关系现在当然比从前缓和了许多,不过,傅展到现在还是没告诉她,U盘平时到底都放在哪里。

“你应该换个角度,”傅展却误以为她还在介意乔瓦尼,也许还因为昨天的三条人命沮丧。“昨天我们不是成功地避免了一场大规模恐怖袭击吗?而且吉姆的出现倒也恰到好处,两个武官被刺杀总没有三个轰动,情报机构也是人,一样会对离奇的故事感兴趣,现在会有更多人知道美国人在执行秘密任务。他们以后……至少发起这种行动的时候会更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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