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浓,胭脂乱(154)

陈文德留下的财产成了她最坚实的后盾,但她并没有依靠着这面后盾坐吃山空。仿佛是从到达上海的第一天起,她便开始了她的新生活。她聪明伶俐、漂亮阔绰,会玩心术、会讲义气,肯吃苦、敢冒险,还有,她很能忍。

忍字头上一把刀,忍得过去是英豪。她是女英豪。

很快地,她有了三教九流的新朋友,中国人有,外国人也有。有了朋友,就有天地,就有事业。错综复杂的人脉被她一条一条地理顺,又被她一条一条地攥牢。她还不满二十岁,然而一颗心是真金经过了火炼,能熔的全熔了,不熔的,全是比金刚钻更冷硬的。

一双眼睛看着钱与人,她非常实际,因为已经提前度过了做梦的年龄。少女所应有的玫瑰色的绮梦,她都已做过了,并且,都已梦醒了。

汽车拐了一个弯,同时缓缓减了速度。前方大厦灯火如昼,正是全上海数一数二的繁华所在,华懋饭店。

茉喜从黑斗篷中抬起一只雪白的手,将蓬松丰厚的银狐领子向上托了托,然后用无名指的指肚轻轻抹了抹唇上的口红,在汽车即将停到饭店门口之时,她放下手,下意识地搓开了指肚上那一抹红颜色——她粉墨登场的时刻来了,她的世界来了!

饭店门前汽车停停走走,车门开关声音不绝于耳。她这辆汽车乌亮崭新,是最出风头的。汽车尚未停稳,无需门口西崽迈步,已经有一群西装革履的青年先生蜂拥而至,此起彼伏地唤起了唐小姐。而一只手从人群之中稳稳地伸过来,手的主人一声不吭,先是拉开了汽车车门,随后把手臂伸到门口,充作了茉喜下车时的扶栏。茉喜提前戴好了手套,此时她自自然然地抬手一扶那条手臂,同时抬眼向前顺势一扫手臂的主人。

手臂的主人也是西装革履的绅士打扮,微垂了狭长的单眼皮,他是武治平。

武治平面无表情,只在嘴角微微含了一点笑。笑是冷笑,笑的是自己,因为知道茉喜野心勃勃、不是善类,但自己依然鞍前马后地要为她效劳,做她一生一世的奴才。他也想离开她,可是无论如何离不开。也许,只是为了她长得美。

在茉喜扶着他下汽车的一瞬间,他用耳语一般的声音说了话:“我刚和纺织厂的王经理谈过了,他一定要再见你一面,托你到黄老板那里为他说句话。”

茉喜探身下车,然后在众人环绕之中站直了身体,似笑非笑地瞟了小武一眼,她毫不掩饰地笑道:“当初我要在老王的厂里入一股子,老王推三阻四地不肯,如今他求人情求到了我这里,我也要刁难他一下。”

然后不等小武回答,她径自转向了她的仰慕者们,一阵香风夹裹着欢声笑语,她且行且笑,话里隔三岔五地夹着英文词,非常洋派,非常摩登,让她的仰慕者们绝猜不出她其实大字不识几个。而他们偶尔收到的她洒了香水、夹着花瓣的华丽书信,也其实是出于小武的手——早上或者晚上,小武趴在茉喜的大床上,衣衫不整地执笔听她口授;而茉喜躺在他的身边,经常也是衣衫不整。她不是小武的女人,是小武成了她的男人。是她的男人,也是她的影子,从早到晚、不分日夜地跟随着她,是真正的如影随形,比真正的夫妻更亲密。

进入饭店大门之后,西崽上前服侍茉喜脱下了外面的黑大氅。大氅一除,显露出了茉喜里面这一身杏黄色的旗袍。旗袍做得太合身了,将她胸前腰后大起大伏的曲线暴露了个淋漓尽致,但她并不害羞,在这个新时代,在这个大上海,她知道自己是美的。

脚踏着一双银色高跟皮鞋,她摇曳生姿地走向大跳舞厅,宾客们在她面前分列开来,因为她是鼎鼎大名的唐小姐,比电影明星更招人看,比交际花更出风头。

坚硬鞋跟叩击地板,她走得一步一响,小武紧跟在她的后方——本是紧跟着的,然而跟着跟着就跟散了,茉喜头上的小蝴蝶在他眼前一闪,便淹没在了衣香鬓影的海洋中。

这乃是常有的事情,所以小武忙而不乱。而赶在舞会结束之前,在楼上的一片大露台上,他终于看到了茉喜。

茉喜松松地披了斗篷,意态慵懒地倚着栏杆向远望。闻声向后望过去,她见来者乃是小武,便漫不经心地转回了前方。

小武走到了她的近前,低声问道:“不冷吗?”

茉喜一摇头,懒洋洋地回答:“刚才连着跳了几个piece,累得我出了一身汗。”

最近她很喜欢这么懒洋洋地说话,懒洋洋中显出声音的软糯甜蜜,虽然不是她的真面目,但是伪声音也有伪声音的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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