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 王(143)

按照金玉郎的指挥,他喝了一杯香槟。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喝香槟,喝过之后,他暗暗认定了这是天下最甜美的饮料。回忆着气泡在舌面上炸出来的好滋味,他很想再来一杯,但是当着金玉郎的面,他不好意思。喝过了香槟,他效仿着金玉郎的模样,用刀叉吃鱼吃肉,心里想把这个舞刀弄枪的西洋吃法学会,可是又觉着学了也没用,凭着他现在的这副落魄情形,一天能吃上三顿熬白菜,已经算是享福了。

就在他手持刀叉和牛肉搏斗之际,金玉郎忽然开了口:“我在禁烟局弄了个差事,明天到天津去办差。你跟不跟我走?若是肯跟我,我就给你也要张委任状,到时候按月发薪,你也能混个三五十块。”

施新月立刻抬了头:“我?”

金玉郎放下刀叉,扯起餐巾擦了擦嘴:“别想着跟我飞黄腾达,我不是那上进的人,要不是陆健儿非逼着我去禁烟局,我也不会去自找官作。这回到天津办公务,我先办着瞧,要是差事好办又好玩呢,我就把这小官儿当下去;要是没意思呢,那我在天津玩几天就回来辞职。”

施新月用力的一点头:“金先生无论怎样做,我都赞同。”

金玉郎向着他一笑:“你要是能够按月拿钱养家,连傲雪大概也会慢慢的把心收回来,好好的和你过日子。毕竟金效坤是出不来了,她等他也是白等。”

施新月又一点头——点到一半他意识到不对,立刻停了住。抬手推了推眼镜,他躲在蓝灰色的镜片之后,偷偷的扫了金玉郎一眼。金玉郎说完了那话之后,就走了神,此刻正偏着脸,斜了眼睛向窗外望,窗外没有什么好景致,只有一棵冻硬了的枯树,以及枯树底下的一堆煤球。

施新月等了片刻,不见他回神,只好轻轻的唤了一声:“金先生?”

金玉郎收回目光,缓慢迟钝的转动眼珠,瞟了他一眼。

“你吃你的。”他听金玉郎低语:“我在想我自己的事,你别管我。”

金玉郎也知道,自己的思想是零碎的,不成体系的。他不肯承认自己缺乏智慧和理性,可在绝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靠着直觉和灵感开路。

以及一些总能让他逢凶化吉的好运气。

闹着玩似的活到了二十多岁,他在将亲哥哥送进大牢里之后,灵魂终于发生了一点变化。他长大了,即便没有惹出乱子来,他也能静静地坐下来,做一番思考了。思考的还不是怎么玩怎么乐,而是正正经经的人生大事。可惜对着一桌子大菜思考了良久,他没想出什么成绩来,说来说去还是那两件:一是明天上天津,二是赶紧找房子。

至于傲雪那个蛐蛐,先让她和施新月这个蛐蛐在一个罐儿里活着,而金效坤——自从那一天在牢房里,他看见金效坤的头发乱糟糟的全耷拉了下来,就感觉这位大哥已经死了一大半了。

金效坤就非得西装革履分头锃亮的活着才行,别人可以落魄,他不可以,他落魄了看着就不像话,让人替他悲哀羞愧,恨不得让他赶紧驾鹤西归,免得大家心里难受。

一顿饭吃完,金玉郎和施新月分了手。

施新月回到家时,鼻梁上还架着那副眼镜,那就算是金玉郎送给他了。除了眼镜之外,他还抱了一包袱衣服回来,是饭后金玉郎带他去了一趟金宅,将旧衣服搜罗几套给了他,要不然他穿着件没形没款的灰棉袍子,看着实在是没资格给金玉郎做随从。正好他的个头和金玉郎差不多,金玉郎那些一点也不旧的旧衣服,他穿了全都是正合身,找裁缝量体裁衣也不过如此了。

傲雪正在家里等他,见他太平无事的回来了,心里一阵欢喜。他真想冲到她面前,让她好好看看自己的新面貌——或者说,是原本的旧面貌,然而又扭捏着不大好意思,最后他摘下眼镜,对着傲雪说道:“他是带我去医院,装了这只……假眼睛。”

傲雪仔细的看了看他:“哟,和真的一样。”

随后她又说道:“他对你倒是好的。”

施新月不便在她面前赞美金玉郎,嗫嚅着回了厢房,他放下了那包袱衣服,然后抓紧时间,陪着傲雪出门探监去。

结果,他们又扑了个空。

不能算是完全的扑空,可以算作是扑了一半的空。棉衣和毛袜子都成功的送进去了,只是没瞧见金效坤的人,狱卒说金效坤正在生病,起不来床,没法子出来见客。这话是真是假,傲雪不知道,但失望之余,她也确定了一件事:金效坤还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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