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 王(252)

金效坤的脸色发灰,薄嘴唇没了血色,抱着棉被卷子的手也有点哆嗦。勉强向着傲雪一笑,他答道:“进去再说,外面太冷。”

傲雪跟着他进了客厅,金效坤直奔了沙发而去,抱孩子的手臂弯得太久,已经发僵,他须得深深的俯下身去,让孩子直接落在沙发上。而傲雪跟过来看清楚了,见那棉被卷子里分明是藏着一个奶娃娃,便是一惊:“哟,哪来的一个孩子?”

金效坤一转身,脱力一般跌坐在了金宝儿旁边:“坐了一夜的汽车,累去了我半条命。”

抬头见傲雪怔怔的看着自己,他想起了她方才的问题,立刻答道:“哦,你问孩子。”他扭头望向金宝儿:“孩子是金家的孩子,我抱回来抚养,往后他就算是我的儿子。”

傲雪听到这里,因为惊诧到了一定的地步,所以一时间说不出话来。金效坤慢慢的伸展了手臂,他自己是累得半死不活了,但眼看金宝儿恹恹的也是半死不活,他便强打精神,对傲雪说道:“二姑娘,劳驾你让人到门外汽车里,把车里的网兜拎回来,里面有代乳粉和饼干,是用来喂孩子的。”

傲雪糊里糊涂的出去叫仆人拿网兜,又找来热水冲了一碗代乳粉,把饼干放进去泡了个稀软。金效坤手哆嗦着,亲自喂金宝儿吃了半碗,金宝儿腹中有了新食,喜新厌旧,立刻连拉带尿,将襁褓里弄了个一塌糊涂。

若是倒退几年,金效坤面对此情此景,手足无措之余,定然要一边作呕一边逃离。但是在监狱里守着马桶睡了一年之后,他现在很镇定的先脱了外头大衣,然后挽起衬衫袖口,摘下手表,自自然然的解开襁褓,开始为金宝儿收拾残局。一边收拾,他一边仔细看了看金宝儿的身体,越看越是满意:这孩子长得大而健壮,是个完美的婴儿。

他不怕脏,但是缺乏经验,收拾得笨手笨脚。傲雪站在一旁,则是看得呆了住。好容易把金宝儿收拾干净了,他把脏了的襁褓尿布卷起来,让女仆拿去扔掉,然后自己抱着金宝儿重新坐下来,说道:“得赶紧找个奶妈子回来,要不然,我就什么都别想干了。”

傲雪在对面的沙发椅上也坐了下来,看着金宝儿的面貌,她迟迟疑疑的说道:“这孩子和你有点像。”

“是玉郎的儿子。”

傲雪立刻抬了头:“他?”

“他……我不知道他如今是死是活,大概是死了吧。从今往后,当着孩子的面,你我都不要再提他了。”

“他和那个段的孩子?”

金效坤点了点头。

傲雪没了话,伯伯收养没人要的小侄子,理所当然,绝不稀奇。可一想到金玉郎其人,她就连带着厌恶了那个孩子——那孩子无精打采的趴在金效坤怀里,双腿蜷着,像只小而肥的青蛙,胖脚丫蹬着金效坤的肚子,蹬得理直气壮。

第129章 心病

金效坤在天津住了下来。

他给金宝儿腾出了一间屋子,里面收拾洁净了,床上扔了几个布娃娃,墙上贴了几张五颜六色的贴画。奶妈子也请来了,是个二十多岁、刚生了娃娃不久的小媳妇,这小媳妇专门负责养育金宝儿,另外还有个老妈子,负责洗洗涮涮之类的粗活。原来在白宅,金宝儿的娱乐乃是被胖奶妈子抱着,看白宅上下怎么请客怎么跳舞怎么打牌,如今他彻底的换了世界,每天清清静静的跟着新奶妈子,偶尔听听留声机里的西洋音乐,或者看看墙壁贴画上的彩色动物。

金效坤的动作很快,几天之内便布置好了这一切,然后他坐下来,给段氏兄妹写了一封长信。

这封信写得流利诚恳,讲他如何将金玉郎带回了北京,如何从白宅接回了金宝儿,半路金玉郎又是如何的反悔,如何的想要抢了金宝儿逃之夭夭,而他又是如何的当机立断开了枪——本意绝不是要杀人,只是为了震慑那个混账小子,没想到这一开枪引起了混乱,最后那混账小子在逃命途中掉进了河里,幸而金宝儿安然无恙。

安然无恙归安然无恙,但是那么小的孩子,经了冻和吓,还是变得有点病恹恹,而他在天津还有几件公务要办,既无法——也不应该——立刻带着金宝儿又顶风冒雪的赶长路。所以他打算先不南下,等过完年了,天气好些了再说。

写到这里,他又格外的请段人凤放心,说自己已经给金宝儿找了奶妈子,金宝儿是自己的唯一的侄子,单从血缘上论,自己也绝不会亏待了他。

这封信写得堪称是无懈可击,段氏兄妹读了它之后,也确实都认为金效坤从头到尾,全办得对。兄妹二人夸了金效坤一顿,然后各自闭了嘴,谁也没提金玉郎——嘴上不提,不代表心里没想,但是那金玉郎宛如一枚鬼胎,单是想上那么一想,都会让人生出罪恶感,仿佛和魔鬼有了什么联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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