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门靠边站!(35)

裘宝会在天山脚下被打伤,虽然各种证据都明确指向风老二,但是我私下里还是觉得洛秋水的嫌疑更大一些。

我和洛秋水交过手,从菊花夫人口中得知,洛秋水身袭缥缈峰数代峰主的高深内力,练成了十天八荒唯我独尊神功,周身固若金汤,没有一丝破绽,但再完美的武功都会有一些小瑕疵,洛秋水的瑕疵就在于,他每日子时三刻必须泄功沐浴,浸泡天池泉水半个时辰。

当年我就是趁他脱*光了洗澡的时候偷袭成功的。

不光彩,却让我记忆尤深。

我相信,对于洛秋水而言,想必也是尤深的。

因为你想啊,如果你在自己家里,悠悠闲闲的洗着热水澡时,突然一个强盗冲进你家,把你的衣服洒上化尸水化了,你从澡盆里蹦出来与强盗搏斗,却反中了强盗的毒药,你会作何感想?

更何况,当时那个强盗所用的药还是风靡武林歪魔邪道的……呃,缩阳散……

顾名思义。

所以,我个人觉得洛秋水那一段时日过得应该算是记忆深刻吧。

除非他不是男人,不在乎。

反正我能够不怕长针眼的发誓,他的外在确实是个男人,但他在不在乎我就不知道了。

“据探子报,老二出没过几次的地方就在天山。”无涯勒紧缰绳,冷然道。

“哦。”我点点头说:“那我们是白日里递拜帖还是搞夜袭啊?”我手持缰绳,征求大家意见。

天山是缥缈峰的地方,我们想在缥缈峰上找人,势必会惊动他们。

“递什么拜贴?直接冲上去吧。”齐凌还是一派豪迈作风。

无涯看了看天色,痛快决策道:“今晚先夜袭,不成明天递拜帖。”

我:……

不愧是我一手带大的徒弟,深谙穷则变,变则通的道理,我甚感欣慰。

“行,那我们先去吃饭吧。”

既然得到了无涯的支持,我自然欢欣雀跃,当即翻身上了马,向城内客栈奔去。

夜袭,总要等到太阳落山,三更半夜的时候做会比较顺手一点,月黑风高杀人夜,偷香窃玉最妙时。

吃过了饭,我让无涯守着沙漏,自己先去房里休息片刻,原想养足了精神,晚上大闹天山一场,谁曾想——大风起兮云飞扬,出师未捷身先死……

我只感觉到脖子上一阵刺麻,迷迷糊糊间,便被人给扛上了肩头,颠倒而下,我强行运功抵御身体内的奇异刺痛,我到完全失了心神的那一刻为止,还在暗骂那只不断在我臀部游移的手和那一头绸缎般乌黑发亮的发丝……

正所谓:明骚易躲,暗贱难防!

齐凌啊,我不想骂你二,但是你看男人的眼光——真不行!

外表清纯天真,内里卑鄙龌龊的啸艏,他就是一头经过训练的白眼儿狼啊!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新年过得开心否?呵呵,反正我是挺累的。

要是愿意,就收了俺的专栏吧,谢谢!!

14

14、峰主 …

其实,我早就醒过来了。

没有睁开眼睛,是因为我还没有想好万全的应对之策。

啸艏是什么人,我大概已经猜到了。他之前说自己师承缥缈峰的时候,我怎么就没有怀疑他一下,顺便试试他的功夫呢?

啸艏就是洛秋水,洛秋水就是齐凌的未婚夫婿啸艏,我和洛秋水之间的破事儿,就算找来全天下最能说的说书先生,都未必能将其间的恩怨情仇剖析清楚。

我上过天山,打过人,采过花,还闯过他家澡堂,对他人身攻击的同时,还对他心理上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

他处心积虑接近齐凌,想必也是为了引我出洞,在费了那么大的功夫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被他生擒在手,真是可喜可贺,可歌可泣,可想而知,我的前途自是……两眼一抹黑,啥都不用说了。

“和女人共赴巫山之前,我习惯当窗吟诗一首,这叫做调情。”一个慵懒的声音在静谧的空间内突然响起。

我:……

无奈张开双眼,我撇了撇嘴,道:

“调什么情?吟一首诗的功夫,就能调出情来?”我自床铺上坐起,不屑道:“到最后,不还是要以淫威逼迫,武力降服?”

洛秋水将绸缎般的秀发披散于肩,月光流泻,窗前的他仿佛全身被撒上了一层银灰,朦朦胧胧的。

他此刻一手举着酒壶,一手拿着酒杯,对月舒弄情怀,听我出声,这才回了我一个青春貌美的侧脸。

“要是你的话,我愿意先调情……还是说,你更希望我以淫威逼迫,武力降服?”洛秋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媚笑着向我投来一记粘腻腻的咸湿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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