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婚(2)

他居然还得意地笑:切!你以为你儿子能考上我们S大啊?

气死我了!

看我翻白眼,他还安慰我:没关系,你儿子可以考北大!实在不行还可以去耶鲁。

我真是没话说了,只好从牙缝里挤一个字:滚!

他听见了,居然还可以在医院走廊上哈哈大笑?!

可是,那么倒霉,我居然药物过敏?!

打吊针,据说全地球人都不过敏来着,可是我居然过敏——我终于明白自己原来是火星人……

过敏的时候,感觉很绝望:开始是胳膊疼,然后是感觉麻痹,四肢发麻,渐渐呼吸困难,头疼恶心,眼前渐渐模糊,黑到失明,乱冒金星,人开始从椅子上往下滑,最后的感觉是有冷汗哗哗地淌,可是已经没有力气擦……

终于被抢救过来的时候,睁开眼,看见眼前的呆子目光呆滞地看着我,眼神好像遗体告别。

看见我醒了,这个没人性的东西说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不知道你躺在这张床上,要不要收费?

我绝望,真想死了算了。可是还听见他跟旁边的人说:应该是不收费的吧?这种走廊上的急救床好像就是给那种快不行了的人准备的……

我真想戳自己几刀!

那段日子里,我的样子和女鬼差不多:裙子是不必穿了,永远是大T恤衫、短裤、拖鞋,披头散发、目光迟钝地在医院走来走去。

他陪我打针、拿药,被我呼来喝去,还傻乐:你这个人脾气真坏!

我说我就是脾气坏怎么着了?!

就这样走过14天高烧期,7天恢复期。当我今天坐在这里写日记的时候,我已经可以走到酷热太阳下去买西瓜。

是刚刚,去看叶倾城的日记,里面有句话“看过感冒中的爱人而仍然爱她,才是真爱。”我理解,病中我们如此脆弱,形象没有命重要,故而没有人有力气去维护形象。她还说:“其实在小说里,宝玉从来没有见过黛玉的病中,他们见面,总是吟诗作赋,他去搅缠她,也是她精神好的时候。如果他活生生看到这个,这些脏,这些痰、鼻涕、眼泪、脓——虽然,这一切与眼泪、汗水、接吻时的唾液一样,都是身体的分泌物,他会怎么想?他还会爱他心目中无瑕的美玉吗?也许,很难……我不由得想,我们之所以没有成为我们所厌恶、痛恨、鄙夷的人,也许,只是我们运气好。”

是的,我运气好。我病好后减少了发脾气的次数,因为病好了脾气就小了,也是因为知道了什么是爱。就好象今天,他还是那么傻那么呆,但是我知道这些提炼与升华的工作需要我去做,至少这样的一张任我涂抹的白纸是完全属于我的,总比某些已经成为名作的画幅要好——我知道那样的画幅我永远买不起。

倘若爱,就要宽容。就好象他宽容我的坏脾气、没形象;而我宽容他的书呆气。

昨天是周日,我们去看钻戒,我喜欢那种纤细的白金指环上一颗或许不大但是纯净度好的钻石戒指。在“周生生”,随便一颗就是他几个月的工资,就是使他的积蓄倾家荡产。而他还是不在乎,人生只一次的婚戒,他说一定要买个自己喜欢的。

还好还好,我喜欢的从来不是10克拉的全美方钻,我喜欢简单干净,不是奢华繁琐。

选定的那一枚,不大,不是很昂贵,然而每次看过去的时候,都觉得很喜欢,十分十分的喜欢。

虽然还是不甘心,觉得一纸婚书是将自己从大学女生推向“已婚妇女”的绝望,然而看见那枚婚戒在无名指上的神圣,是告诉全世界“吾已有夫、闲人勿近”的高傲姿态,便觉得很是熨帖自豪。

熨帖是因为终于嫁出去,自豪是可以告诉所有人还有那么个男人肯无条件全身心去爱你。

什么呆什么笨什么没钱不好看,什么相亲老土,和这样的归属感比起来,统统是废话。

倘若爱,那就嫁了!

—————————(我是泼冷水的分界线)———————————————

豪气干云之后,故事开始……

楔子

七月八日,适逢盛夏,临海的R城因为台风将要过境的缘故而闷热异常。这天是个特殊的日子——1999年的这一天,顾小影同学正在高考考场上挥汗如雨,而2006年的这一天,时已硕士毕业留校任教的她成为了管桐的新娘。

那天可真热。

很久以后,顾小影仍然记得那一天:明明是阴天,气温却比晴天时还要高。热气从地面上升腾起来,带着下雨前的潮湿气息,把管桐家的小院子烤成了一个电饼铛——当顾小影站在阳光下汗流浃背地给来宾敬酒时,总有种错觉,觉得自己就是电饼铛上的一块烙饼,或是炒锅里的一块回锅肉。

叶萱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