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219)

出来香港,多少大陆妹都走上了卖身的道路。她这还算好的了,至少是卖个同一个男人,没有被千人骑万人压。但这一次她可不能再贱卖了,一定要好好敲老男人一笔。

等陆爱国和白建国察觉到不对,这边老男人已经租好了房子,把马秀丽接了进去。陆爱国千辛万苦找上门来,找到的也只是一个涂了粉抹了口红,烫了头发带着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金手链,一身金光闪闪的马秀丽。

这哪里是他记忆里的马秀丽。在他的记忆里,马秀丽是头上带着一个红发卡就让人眼前一亮的好姑娘,不是眼前这个俗气的浑身金子的女人。

还有旁边那个老男人是怎么回事?年纪都可以做她爹了,太不要脸!

他气的冲上去抡起拳头就打,可马秀丽竟然拦着他,还护着那个老男人,叫他快走。

她留着眼泪水,哀求他不要打了,还叫他忘了她。

他怎么忘?虽然他和她从来没有明明白白说过什么山盟海誓,可也是心意相通情投意合。

现在,她却叫他忘了她!

他心里真苦,恨她贪慕虚荣,也恨那些哄骗她,陷害她的人。但更恨自己!

说到底,还是他没用。

他不会赚大钱,没法让她过好日子。她也不是贪慕虚荣,是为了自己的哥哥。她心里比他还苦,他没有资格恨她。

马秀丽走了,马胜利还躺在医院里,想必以后也是要去投靠妹妹,不会在跟他们一起混。何况伤筋动骨,也做不动。

当初出来六个人,老苏半路被水冲走,五个人成功到港。现如今,走的走,病的病,变的变,只剩下他和白建国光杆司令一个兵。

在兄弟面前他要撑面子,心里的苦水倒不出还要强颜欢笑,心累。

他知道自己和马秀丽是没希望了,马秀丽毁了,他心里便更放不下苏平安。所以尖着心的要找到她,想着至少要把这小东西救出来。

哪里知道,这些女人,一个两个,闷声不响就已经混得比他们都好。

马秀丽穿金戴银,小东西也吃饱穿好。反观他们这般大男人,累得像牛,吃得像狗,破衣烂衫,比叫花子强不了多少。

真心惭愧!

想当初逃出来时,他还以为这般人都要靠他这个大哥呢。现代倒好,他都成瘪三了。

心里这个懊恼羞愤啊!真当是一文钱逼死英雄汉。

不过他命硬心硬,绝不甘心平凡。

他豁出性命逃到香港,可不是来做一个小瘪三的。他陆爱国铮铮铁汉,就不信凭着一腔热血一身胆,闯不出一番天地来。在饼干厂里干包装是发不了财的,做到死也只是一个烂打工。别说买屋买车,能有间公屋住都算好。将来也只能找一个做纱厂的女工成家,生一堆孩子,连书都读不起,小小年纪就去给人擦皮鞋糊盒子。长大了也是饼干厂纱厂里做做,跟爹娘一样的人生。

这可绝不是他想要的未来!如果是这样的人生,那他还不如去死,省的再生出一堆窝囊种。

他一定要发财,一定要赚大钱,一定要出人头地,万人敬仰,做一个人上人

!

可惜想发财做事业都是要本钱的,他身无分文,也没有什么技能,那就只能去做无本的生意。

在香港,普通人想要发财不是混黑道,就是做差人。彼时香港是警匪一家亲,十分和谐。

陆爱国初来乍到,连身份证都没拿到,自然是做不了差人。何况他天生反官,吃不了这碗饭。那就只能掉转头去做混混。而像他这种初到香港的大圈仔,做也只能做最低级的混混,给别人当打手杀手,命比狗贱,分分钟就能倒路死。

可有什么办法呢?除了这条贱命,他也没有其他本钱。何况他命硬,偏不信自己是短命鬼,倒要去闯一闯。

香港这块地方,只认钞票不认人。他想要做人上人,就一定要赚大钱。没人关心他的钱是怎么来的,只关心他有没有钱。

他自己的命,自己做主,卖就卖了。但兄弟的命,他做不得主。所以把自己一番心思跟白建国说了,要不要跟着他一起,自己做决定。

白建国虽然是一个文弱书生,但在内地受过陆爱国的不少照顾,心里是早已经把他当成亲大哥。爱国心里的苦,心里的闷,心里的志向,他是知道的。他也是男人,也有出人头地的梦想。他又是读过书的,心里更明白走黑道这条路是多么的凶险。

然而富贵险中求,从来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想要得到什么,就一定要付出什么。

一穷二白的烂牌仔想要做人上人,除了拼命,没有第二条路。

人生就是一场赌,赌谁的运更旺,谁的命更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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