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531)

他们问他的主意,什么主意?要他说,一不做二不休,把这个韦伯干掉,一了百了!

好主意,可难办!廉政公署那班人把英国佬当眼珠子看,比不透风。英国佬不是关在监狱里,而是由联署的人直接控制,具体在哪里只有专门负责这个案子的特别调查组组员才知道。而这班组员也被隔离,在法院开庭之前不得擅自离开,接触外人。

但毕竟这是在香港,陆爱国既然能当黑白两道的水龙头,别说找个人,就是找一只蚂蚁,也能找出来。

联署那边为了保护韦伯安全,狡兔三窟,不定时换人换地方,决不在同一个地方待超过三天。很多时候,连调查组的成员也不知道自己下一站到底要去那里,都是当天直接部署,直接出发。

可便是如此,也叫人摸到了藏身之处。所幸前后脚之差,让陆爱国派出来的杀手迟了一步,不然非得一场血战。

就这么提心吊胆的过了一个月,到2月里,香港维多利亚法院正式开庭审理韦伯受贿一案。为了安全,整个案件都是非公开审理,进出所有人员都要搜身,确保安全。因为案情重大,影响巨大,法官和陪审团,律师团都十分慎重。经过6天时间的审理,在确凿无疑的证据链之下,韦伯无从抵赖,只能认罪。法官当庭宣判,韦伯受贿罪名成立,判处入狱服刑4年。因他在英国已经被关押了1年多,故而实际需要入狱的时间只有3年不到。

堂堂九龙警司,昔日一等公民,如今也成了阶下囚,天道轮回,放过谁!

然而这一位巨贪,在香港短短十多年就贪了400多万。这是一笔普通老百姓想都不敢想的数目,彼时香港一间百尺豪宅也不过2万港币,可见韦伯资产身价有多高。400多万,只换来4年牢狱,好像有点说不过去呢。

可这也是没办法。联署费尽心机,也只掌握到一笔2万多的受贿实证。当时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继续调查掌握更多的证据让韦伯罪有应得,二是立即利用手头这一证据起诉韦伯把他押解回港,但起诉罪名也只能限于这2万多块了。联署和百里渠爵士商议,最终决定先把韦伯押解回港。韦伯回港具有重大意义,只要能把他定罪判刑,对香港老百姓而言,不亚于一针安心剂。

老百姓为什么都不愿意站出来作证?一是怕报复,二就是怕香港政府和联署不够硬。把韦伯判了,就能让老百姓知道香港政府的决心,知道联署的手段,具有榜样作用。

果然,这一判,把香港老百姓的心都判活了。

英国人连自己人都动手了,可见是动了真格。

老百姓们对贪腐之风早已深恶痛绝,只要香港政府愿意出来做头,那也有不怕死的敢站出来作证。

大小报纸,把这一天当节日一样过,老百姓们都多吃一碗饭庆祝。此后,联署的检举科人证科简直是人满为患,大家都踊跃举报作证。

这期间自然也不凡黑色分子们捣乱,杀人放火穷凶极恶。为了吓住老百姓,手段越发残忍恐怖。可老百姓心中的愤怒就如同皮球一般,越是压,越是弹,压下去多重,弹起来就更重。不为自己为子孙,也不能让香港变成这些蛀虫害虫的天下。

有道是什么最强大?民心最强大。不管你是什么样的枭雄霸主,一旦落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何况你黑色分子们也是爹妈生养的,也有亲朋好友和家人。面对自己的亲人,他们手里的刀也砍不下去。

**如此,是任何人都压不住。

有了**民心,联署趁胜追击通杀四方,在全港刮起一阵反贪腐飓风,横扫一片。

韦伯案之后即可又掀起大案,76年开年初就从交通部一举带走一百多位警员,上至警司,下至交通巡警,统统带走。那一长串队伍,从街头到街尾,蔚为壮观。据说当时整个交通部大楼整个都空了,只剩下看门的阿伯和扫厕所的阿妈。

这样厉害的手段,真叫人咋舌。

四大探长在这飓风面前都成了四只小鸡,要吓死了。连滚带爬去找陆爱国,要求退休,要求跑路。

陆爱国心里是一百个不愿意,但想起苏平安的话,也有几分道理。他们要走,他又何必拦。这班人走了也好,走了就无人对证。只可惜又要扶起另外四个,但没关系,香港最不缺的就是人,想发财的人。

可这班怂包也休想从他手里再拿到半毛钱,他放出话去,要走就走,他不强留。要钱没有,要命,可以把命留下!

哪一个敢跟他犟?也只能肚皮里骂一句**仆街,掉转头收拾收拾管自己跑路。

这四位探长都在联署的账簿上,也都被传了**令,从正常渠道无法离境。但蛇有蛇道鼠有鼠路,香港从来不缺偷渡的途径。联署最厉害也不能管到香港角角落落,要逃总还是逃得出。

小白龟的猫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