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擒故纵:首席总裁别乱来(129)

十七岁才上初二的少年把自己关在小院里,整整三天没有出门一步。

第四天的深夜,秦晋怀揣一把磨得风快的菜刀走出了小院。

他步行了整整一个多小时在凌晨的时候来到了一家迪厅的楼下。

一般在夜场旁边都会有很多卖小吃的摊子,最多的就是烧烤摊子。

十七年来第一次,秦晋奢侈的买了三十块钱羊肉串和一壶黄酒。

迪厅旁边的烧烤摊子有好几个,他选择这一家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这一家烤羊肉串用的不是竹签子,而是铁的!

羊肉串很香,很好吃,秦晋吃得很慢,他吃得不是羊肉串,是仇人的肉!

加了生姜和红糖的黄酒暖到正好,喝下去很舒服,秦晋同样喝的很慢,他喝的不是酒,是仇人的血!

当一壶黄酒堪堪喝完的时候,一直盯着迪厅门口的秦晋眼睛亮了!

这一刻,秦晋的双眼如同跳动的鬼火,寒气逼人!

他披着一件破旧的军大衣,左手抓着一把铁签,右手握住了腰间菜刀的刀柄,在军大衣的掩盖下没有人看得见他的手,他慢慢的走过去,走向迪厅门口几个醉醺醺的男女!

这个城市的冬天其实很冷,不是北方那种干冷,而是南方潮湿的阴冷,在这么冷的天气那群人中的几个浓妆艳抹的女孩却都穿得很少,而男人也都敞开胸襟,似乎刻意的提醒着人们他们的粗野和健壮。

其中的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大概三十来岁,他一只手搂着一个娇小玲珑的女孩儿,女孩儿抱着一件男式皮衣,这个男人上身只穿了一件衬衫,衬衫的纽扣还解开了几颗,露出黑黝黝的胸毛。

这个男人就是秦晋的目标,他叫蛮牛,是一个混混,一个所谓道上的人。

仅仅是因为秦老头交给他的保护费比往常少了一点,而他又发现秦老头的口袋里还留了五十块钱,蛮牛就残忍用砖头把老人砸倒在地,并且用他穿着皮靴的大脚狠狠踹了秦老头整整五分钟!

这群人没有一个注意到慢慢走过来的秦晋,酒酣耳热准备找个地方发泄欲望的这群人谁会在意一个看上去就像乞丐的人呢?

即使有注意到他的人也只是用嫌恶的目光瞥了一眼就移到了别处,男人只顾着盯着女人白花花的胸脯和大腿,女人则盯着男人鼓鼓的腰包。

秦晋和蛮牛错身而过,大概是嫌秦晋脏吧,醉醺醺的蛮牛嘴里嘟囔了一句脏话身子微微一偏,就在这个时候秦晋猛地用力一弯身子,披在身上脏兮兮的军大衣像一朵乌云扑向蛮牛,在蛮牛一把甩开军大衣的同时,雪亮的刀光一闪而过,那个鼓鼓的将军肚上赫然出现一个裂开的血口,像是在嘲笑着什么!

血像泉水一样涌出来,所有人都在这一瞬间呆住了,除了倒在地上嘶吼的蛮牛和没有丝毫迟疑将一把铁签狠狠插进他喉咙的秦晋!

染血的菜刀指着尖叫的女人和发抖的男人们,秦晋倒退了几步突然转身没入夜色中黑暗的小巷里,地上的蛮牛已经无法呼救,他的喉咙上插着一把带着油污的铁签,和腹部的伤口相比,这才是真正的致命伤!

回到小院的秦晋没有逃走,他等着警察上门,可是他一直等到第二天晚上警察都没有来,他等来的却是另一个人。

在四大天王之前这个城市的地下世界只有一个王,这个王叫猫眼。

猫眼是个老人,很老很老的老人,老到十七岁的秦晋看到他的时候就已经觉得这个老人随时都会咽气。

可就是这个几乎半瞎的老人却一手控制了这个城市乃至邻近几个县市的地下世界,他没有对秦晋说任何废话,只有一句话:“蛮牛死了,你替我赚钱。不答应,就去死。”

秦晋不想死,他想活。

所以秦晋生活的那一小片区域的地下老大蛮牛消失了以后,接替他的人叫小晋哥。

十年之后,小晋哥成了晋哥。他控制的区域也从那一小片贫民区变成了整个东城。

秦晋为猫眼卖命十年,换来的是猫眼对他的绝对信任和看重,当着许多人猫眼对秦晋常常说一句话:“我老了,很快要死了,我没有儿子,你就是我的儿子。”

猫眼把秦晋当成自己的接班人,但是他忘了一件事,那就是不是每个人都想当地下世界的王,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过这样的生活,至少秦晋不是。

二十七岁的秦晋喜欢音乐,喜欢摇滚,喜欢披头士和鲍勃迪伦,他的梦想是当一名歌手,希望有生之年能去亲眼看一次伍德斯托克。

二十七岁的秦晋也和普通的青年一样爱上了一个女孩,那是一个很个性的女孩子,她也喜欢摇滚,和喜欢自己玩音乐的秦晋不同,这个女孩在当时这个城市最有名的夜猫酒吧驻唱,她疯狂的崇拜皇后乐队,喜欢喝一种叫血腥玛丽的鸡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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