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张爱玲画语(37)

她走了,避开那一场喧天彻地的浩劫,否则,以她的身世纠葛,是否能安度余生,不可得知。不过,她避居美国的几十年里一直都为生计所迫,再没有惊世的佳作问世。究竟是幸与不幸,人生不是试验场,已无法分说。身在异乡,颠沛流离,清贫寡淡,这些都并非是关键,只是离开了“底子”,就少了涂抹的背景,即使那底子是灰暗阴冷的也毕竟衬托出她的光彩。她的创作生命,从离开中国那一刻起就戛然而止了。

“倘使我不得不离开你,不会去寻短见,也不会爱别人,我将只是自我萎谢了。”胡兰成无疑是她的宝,她的珠,她生命的光辉所在。离了他,她的确像一条灵蛇失去了口中衔着的夜明珠,不再美得兵气逼人。她情感也许真的是枯萎了,但性命一时总是无碍的,她若是一朵花,他至多是滋润她的水,让她凋谢却是土,是中国,是上海。

没有人爱,她还可以依靠文字赋予的灵力活下去,爱玲擅写的世俗情爱,没落贵族,市井小民,她高看红尘三千里,活得自在而洒脱。一旦离开了中国,尤其是上海,她才是真正的枯萎了。她连写上海人的坏,也写得玲珑剔透,好象雨夜点燃一盏琉璃灯似的,明丽得叫人叹服。她自幼读《红楼梦》、《西游记》、《七侠五义》,三岁能背唐诗,“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吟得前清遗老泪沾襟,这些都是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一点一点孕育雕琢出来的。她的根,不是美国的一点基金可以移植的。

如她所说:“文人该是园里的一棵树,天生在那里的,根深蒂固,越往上长,眼界越宽,看得更远,要往别处发展,也未尝不可以,风吹了种子,播送到远方,另生出一棵树,可是那到底是很艰难的事。”

我们依然在这个时代,只是拐了一个大弯又回来了。人性底色始终未变,时代的底色只是抹上了一点污色。她辗转反复,至死没有再回来了。离开上海,她自是凋谢了。但是,她只是早早凋谢,却没有改变自己的轨迹。

王安忆说:“上海过去是一个比较粗糙的城市,它没有贵族,有的是资本家、平民、流氓,其前身也就是农民。现在年轻人热衷于去酒吧、咖啡馆、茶坊,寻访旧上海的痕迹,其实他们寻找的是旧上海的时尚,而旧上海的灵魂,在于千家万户那种仔细的生活中,任何时尚都是表面的,而且不断循环,旧翻新是时尚的老戏。”

今天的上海,似乎有了另外一种不同的繁华蜃景。掀开一看,不过依然是以前的底子。只是少了一双眼睛,冷眼而热望的注视。

中国的天空

“所以活在中国就有这样可爱;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听说德国的马路光可鉴人,宽敞,笔直,齐齐整整,一路种着参天大树,然而我疑心那种路走多了要发疯的。还有加拿大,那在多数人的印象里总是毫无兴味的,模糊荒漠的国土,但是我姑姑说那里比什么地方都好,气候偏于凉,天是蓝的,糙碧绿,到处是红顶的黄白洋房,干净得像水洗过的,个个都附有花园。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愿意一辈子住在那里。要是我就舍不得中国——还没离开家已经想家了。”

这段文字摘自《诗与胡说》一文,写于一九四四年八月,距离她别家去国十年。与前文的论诗评人似乎有些文不对题,却清楚表达了她一贯的想法:舍不得中国,舍不得上海。结果却是不得不离开。

仿佛又回到一九五五年的秋天。克利夫兰总统号上。爱玲对着滔滔白浪,黯然地笑。爱玲再回头,看一眼香港,它毕竟是属于中国,带着母体的芳香。再伸手抚摸一下阳光,它毕竟是中国的太阳,那阳光照在手臂上也有一张小嘴一吮一唆的快感和痛感,那样有人情味。她知道,明天的阳光就是在遥远的太平洋上了。上海那懒洋洋煦团团的午后散阳,再不会静静地照在爱丁顿公寓的阳台上,即使照了,也没有人再拉开窗帘去感受了。

那个遥远的异乡,一个陌生的国度。她为什么会去呢?也许她想在那里寻找在上海失去的梦想。去国总是悲壮的。这是怎样的伤感啊?

《红楼梦》里写宝玉在薄命司里看见《金陵十二钗正册》。看见探春的一页上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探春的判词是:“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宝玉那时总在似懂非懂之间,不能解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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