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风景如画(62)

“《挽歌》的主题是爱与死,西班牙野玫瑰佩内洛普饰演女学生康秀拉,慵懒的神情,坚毅的嘴角线条,齐额的流海……她的演技不错。我还看过她主演的另一部电影《香糙的天空》,与她配戏的是阿汤哥。这部电影拍摄完之后,阿汤哥和妮可分手了。妮可心酸地说,从此后,我可以无所顾忌地穿高跟鞋了。娱乐圈中分分合合,见多不怪。我喜欢妮可的,我坚信她深爱过阿汤哥。阿汤哥并没有和佩内洛普在一起,几年后,娶了另一个甜美的女子,很快有了孩子。妮可都不知该恨谁了!真实生活里发生的,小说中的,一个又一个爱情故事,仿佛都是论点,论证爱情是疼痛这样的一个真理。明知疼痛,何苦还要让自己受伤?难道是害怕那样的相遇不晚不早,如果害怕,错过一生的至爱,那就不是疼痛,而是无法让时光逆行的遗憾!爱上一个人,是不会思考的,对这个人好有什么用,能有什么回报。真好都是傻好,一点也不复杂。能做到么?不,不,怎会不想有回报的,一次凝视,一句问候,一个拥抱,也是幸福呀!这样斤斤计较,一定是还不太爱。”

“真不习惯舒意这样的文字,太儿女情长,不像个男人。我开始还以为点错网页的。”林雪飞说道。

何熠风倾倾嘴角,慢悠悠地问:“谁告诉你舒意是男人的?”

“要是女人就好了,我和你,谁出面,都能把她拿下,让她在《瞻》上开独家专栏。就凭她的人气,销量就有保证了。”

“你就这点本事。”何熠风拉开抽屉,把舒意的博客文章夹进《风景之下,心情之上》里面。这本书,他一直随身带着,看过两遍了。

“为了鸣盛,我都愿意以身相许了,你说我容易不?”

“别唱戏了,你没那天分,快干活去。”何熠风眼风冷冽的一扫。林雪飞扁扁嘴,带上门出去了。

批阅了两份文件,接了两通电话,找印章时,又看到那篇博客文章。何熠风走到窗前,拿出手机。还没开口呢,画尘阿嚏、阿嚏,连着两个喷嚏,口沫都快从电波里喷到何熠风身上了。

“感冒了?”情不自禁抹了下脸。

“不是,”很重的鼻音,“花香太浓郁。”

“有人给你送花?”俊容立刻黑了。

“是人家送给同事的,九百九十九朵,真壮观!我看得ròu疼,花价那么贵,折成现金买面包吃都好呀!”

何熠风笑了,“不喜欢玫瑰?”

“喜欢,但不喜欢那么壮观,一支最浪漫。”

“今天没有什么要向我汇报么?”还是有点别扭,何熠风脸一臊。

“西线无战事!”

“晚上呢?”

“下了班就去练瑜伽,我要狠狠地出身大汗。”

“练完早点回家,别在外面乱晃。”严师的口吻。

“嗯!”画尘答得很乖巧。

这首诗好像借用过N次,我是这么的热爱呀!嗯嗯!周末快乐,同学们,趁天气还没冷到刺骨,出去走走吧!

一天的时光里,秋琪最喜欢日落之后,天黑以前,那是黄昏。黄昏的光线是柔和的、含蓄的、温婉的,让人心情放松。四下里的景物尚能清晰可辨,却已不那么咄咄逼人。这可能是和渐长的年岁有关,虽然她经常忽视这样的事实。不管她如何把年龄隐藏得非常的好,但事实就是事实。

心里面稍微搁点事,早晨起c黄,就会看到眼窝处黑沉沉的色素沉淀,倒了两掌心的美白慡肤水在眼睑上拍打一阵,又涂上一层美白精华霜,再挑一坨BB霜遮盖上去,那两团色素稍微浅淡了些,这才敢开门见人。也不知从哪天起,逛商场,目光情不自禁就会向颜色很鲜目的方向去。有一天,她在商场看到一条深灰色的裙子,一字领,可以完美地露出秀气的锁骨,腰身的剪裁也恰到好处,挂在那里就气质不凡。她向店员说了自己的尺寸,没试穿,她有这个自信的。回到家,在穿衣镜前一比试,心情就沉了。然后穿上,怎么看怎么都像裹着一件灰不溜秋的老鼠皮,衬得整个人比车辗过的秋糙还残。

她跌坐在沙发上,有半天缓不过来。想当年,跳《江南春早》,璀璨的灯光下,她一身蓝色碎花布的衣裤,素颜,一样博得满场的掌声。心里面有些酸酸涩涩,不得不感叹岁月的公平与无情。除了接受又能如何?

秋琪又看了眼镜中的自己,有几根白发从发顶冒了出来。该染发了,白发如杂糙,随季蔓延,越长越盛,挡都挡不住。“金舞鞋”是午后开始营业,“觅”是傍晚,她只有早晨有空。美容院早晨一般不营业,但会对她例外,她是他们的高级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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