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祸(245)

“你总是这样,得饶人处且饶人,”孙晴好不禁笑起来,“我以前总觉得这样太不痛快了,但是现在觉得这样才很好,赶尽杀绝实在不够有胸怀。”

宋峥清也许是看得最清楚的那一个,还记得一年前的孙晴好,好像为了避免别人看出自己的软弱和没有底气,再努力克制自己都难免带着尖锐,她有时无法控制自己的语言和行为,可本质上又不是这样一个具有攻击性的人,所以做完就会后悔。

少年时曾经家里遭遇这样的变故,又饱受欺负,实在怪不得她。

现在就慢慢好起来了,知道有人保护她,知道有人给她撑腰,知道自己不必再故作坚强,她终于放下心结,重新变得豁达明朗。

真好。他看见孙晴好从枝头拉下一支桃花来,人面桃花相映红,实在是良辰美景,她问:“这花开得真好,我可以折一支吗?”

“这是你的花,只要你喜欢。”

孙晴好就攀折了一枝下来,还有点不大好意思:“小时候的毛病现在还没好,它长得好好的就是手痒。”

她有点惭愧,觉得自己实在不是一个合格的爱花人。

宋峥清却笑:“你喜欢,那就足够了,我如果种花,也不过想博你一笑而已,你笑了,那就什么都值得了。”

孙晴好被他说得欢喜又难为情,抱着他的胳膊撒了会儿娇,岔开话题:“杏花村原来是什么地方呢,我看这里好多树都有点年头了,移植过来的吗?”

“不是,早年……这里是王府的后花园。”

怪不得那么漂亮,孙晴好和宋峥清走了一遍,她犯了难:“我觉得都挺好的……”

要她改吧,她怕改坏了,也不知道怎么改才好。不过没关系,宋先生是能人啊!所以她说:“你改。”

“好。”

这里毕竟曾经是会所,有些格局不再妥当,整改是必须的,要怎么样保留杏花村原汁原味的份上更加出彩,那肯定是有难度的。

但是有宋峥清在,她完全不担心,她可以随便提要求:“想要个秋千。”

“好。”

“池塘……嗯,有一个了,就不要了吧。”

“好。”

“杏花好喜欢,但再种点玫瑰好不好,”她还和他形容,“小王子的玫瑰。”

“好。”

孙晴好想想,好像没有补充了,她心满意足趴在他的肩膀上:“走累了。”她穿高跟鞋的时候不多,通常都是布鞋,绸缎面的布鞋绣着花鸟虫鱼,又漂亮又舒服,因为秀园里干净,白色素面的鞋走一天都不会脏。

但是这不妨碍她撒娇嘛。

和男朋友不撒娇,犹如锦衣夜行。

宋峥清带她去休息,那个地方她没有去过,视野极好,几乎将整片杏花林尽收眼底,而且古色古香,很有氛围。

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人,有茶有点心有水果,到最后更夸张,居然还有人来弹琴。孙晴好一口茶水差点呛死:“哪来的班底?”

“杏花村原来的人,现在在其他会所工作,请出来也是常事。”

这群女孩子说白了也是卖艺的,如果有谁家里要办类似的活动,会请她们过去当壁花点缀下,表演唱歌的弹琴的都有钱拿,还是明码标价,童叟无欺哟。

明白了这点以后孙晴好就很安心地欣赏起来,结果宋峥清突然想明白了,他诧异地笑:“你该不会是以为我金屋藏娇吧?”

孙晴好被看穿了心思,窘迫极了,只能拼命咳嗽几声,结果真的被呛到了,又是好一阵咳,宋峥清搂着她,拍着她的背给她顺气:“藏娇藏娇,金屋藏娇,本来是汉武帝给妻子的诺言。”

“我知道,”孙晴好缓过来了,“所以你想说什么,我是你的阿~娇吗?”

“这不是一个好的榜样,昔日芙蓉花,今成断肠草,我不会。”

要天下有什么用,怪没意思的,他就是理解不了秦少延的宏图霸业,也许这就是两个人最大的分歧吧。

孙晴好当然相信他,两个人有一阵没说话,她不大懂古典音乐,也不知道那几个女人弹的好不好,就是听得困了,把头搁在他肩膀上,打了个盹。

宋峥清亲吻着她的额头,觉得心情平和而放松,因为孙晴好在他身边,所以消息传来的时候,他也很平静,只是回了一条短信说知道了就不再关注。

此时此刻,良辰美景,杏花开得正好,美人的琴声叮咚悦耳,最重要的是,最爱的人在身边,阳光暖煦,茶香幽溢,他想,这就是他一直所追求的生活。

他开始期盼了结这一切,数十年匆匆过去,然后退休和她隐居在杏花村里。那该多好啊,那是他所能想象到的最美好的事情了。

想当年,乌衣巷里的堂前燕,如今早已飞入百姓家,曾经的王谢早已成为了历史,今日得势的,也许明天就败落了,昨日落魄的,也许今朝就飞黄腾达,人生起起落落,权力没有顶峰,却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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