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都不是天使(人鬼情系列之五)(19)

妈妈当然不听。

——如果她听了,又怎么会有我?

但是我三岁那年,姥姥的话得到了验证。

妈妈在离婚次日痛定思痛,抱着我找到姥姥门上,跪在地上说:“妈,现在我明白你的苦心了,你原谅我吧。”

姥姥当然原谅她。姥姥的半辈子都活在等待中,等待有一天可以有资格有机会原谅自己不孝的亲生女儿。

她扶起妈妈,与她抱头痛哭,说:“岫儿,岫儿,妈从没怨过你,只要你不怨妈就好了。”

我一直不知道妈妈主动同姥姥和好究竟是因为衷心悔悟,还是一次新的利用——利用姥姥帮她来照顾我。一个累赘。

姥姥当年骂过妈妈是她的累赘,但是心里并不真的这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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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他问了我一个问题(5)

妈妈从没有这样骂过我,可是她后来的种种行为其实都在验证这一点——对她而言,我只是个累赘。

她从不肯当着人面承认我是她女儿。

离婚后,她在情场与商场上同时翻云覆雨,不久扶摇直上,提名十大杰出企业家,著名广告人。

——她怎么肯让人知道自己已经有了一个那么大的女儿,这会让她辜负了上帝赋予她的永恒的二十五岁的美貌。

天生丽质难自弃。所以弃的就只有泄露天机的亲生女儿。

反正她姓云,我也姓云。对外说我们是姐妹俩也顺理成章。

我在节假日的时候偶尔会去探望她,遇到有客人在,便大声喊她“表姐”。

妈妈再镇定,也还是有几分羞涩,背后教训我:“含糊叫一声算了,何必可着嗓子满屋喊。”

我知道她不好意思,于是喊“表姐”的声音就更加响亮脆快。

同母亲作对,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事。

虽然,事实证明我走过的路偏偏一直在印证她的路。包括叛逆,包括离家出走,包括做妓女。

我说过我们母女间没有交流。她不是那种可以和女儿痛说革命家史的母亲。三岁以前的记忆太过朦胧。我一直想不明白像妈妈那样的女人怎么会选中爸爸那样的男人做丈夫。也许,妈妈也有年轻单纯的时候?文学作品中有很多母亲会告诉女儿自己年轻时约会的每一个细节,我妈妈则只会要求我在婚前做一个处女。

“你结婚的时候是处女吗?”我问妈妈。

她很恼火,但压抑着怒气点了头:“是,你爸爸是我第一个男人。”

“现在呢?现在你有过多少男人?你数得清吗?”我再问。

这次母亲光火起来,指着门要我滚蛋。

我对她摇头:“妈妈,如果你真想让我成为一个淑女,自己就首先不该做悍妇。”

她被我气得笑起来,停了一会儿,神情疲惫地说:“曾经我想过要做一个男人的好妻子,但没有成功,于是,我只有做天下男人的情妇。”

要做天下男人的情妇。这是妈妈说的,也是她做的。

一直觉得妈妈在实质上比姥姥更像一个妓女。同样是出卖肉体换取实利,她做的,远远比八大胡同的真正妓女更加下贱。

可是媒体偏偏要树立这样的人做楷模。只要她自己赚钱的时候也记得分润他人,只要她逢年过节偶尔客串一下福利院义工,只要她每年依法纳税的同时没忘了缴付各种慈善捐款……

那么,她就是一个楷模。

从普通女工到十大企业家,她一路“睡”上去,色为媒,钱铺路,所向披靡。

我也活在黑白颠倒中。但比她磊落。

我把黑夜当成白天来过,在“夜天使”里做一个名副其实的歌妓。穿名牌服装,戴白金首饰,跟人聊天中文里夹着英文,间中优雅地持一杯红酒并准确地说出它的生产年份与出产地——当然,媒体对我们这种人也有一个美称,谓之“小资”。

所谓媒体,就是给不美丽的人和事册封美丽的名衔,而同时给一些无过错的人挑刺儿,直至他们完全分不清是非方向,只得像个傻子似的任媒体摆布。这叫时尚。

时尚的另一重意思是愤世嫉俗,是烟视媚行,是叛逆,以及残酷的青春——毋庸讳言,我全都做到了极致。

无奈的是,不管我有多么痛恨我的母亲,却不能改变她的血液在我身体里流淌这一事实。

我们的脸,一天比一天酷似,一样的似乎总也睁不开的大眼睛,一样的斜飞入鬓烟笼雾罩的细长眉毛,一样饱满润泽的樱桃唇,甚至一样的一笑左腮一个酒窝右腮一颗红痣。

每当对着镜子,我看到的都不仅是我自己,还有我所痛恨的母亲。

这是命运对我们母女最可怕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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