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十三楼(107)

落座之后,我即发现,对面的人果然不是嫣红,尽管她与嫣红的容貌一模一样,但她的耳朵上却有一个小小的耳洞,而真的嫣红从来没有打过耳洞。

其实,我从来就没有失忆过,我记得所有的事情。

一年前,嫣红从我的身边夺走了小新,五个月前,周刊要开长篇连载专栏时,我刚刚完成的长篇小说却因为电脑中毒不翼而飞了,而在此前的一天,嫣红才刚刚用过我的电脑。如果说小新对我的情感的背判只是一次偶然,那么当嫣红用过我的电脑后,我的小说就不见了,这件事情就不能也是一个偶然就能解释的了,因为那时她的长篇才刚刚写了开头的三分之一,而有能力与我竞争连载的也只有她。但是,没有证据,即使立刻与她翻脸,我也无法挽回所有的损失。

当她自由行的签证下来后,在临出发的那一刻,我在街头捏着鼻子,冒充医生,打公用电话给小新,说他的父亲撞车进了院,将本来要去机场送别嫣红的小新骗去了医院,然后,自己开车送嫣红去机场。

在路上,当车速到达120公里的时候,我突然向嫣红发问:“你为什么要删掉我的稿子?”

嫣红见我突然翻脸,也就实话实说:“因为我想在你之前先发连载。”

“那么,你也就在我之前也先去死吧。”然后,我就把车径直向路边的一个电线杆撞了上去。嫣红坐车时,从不系安全带,正是这个小小的不良习惯要了她的命。

车祸发生的瞬间,我也晕了过去,不过在被122事故车送往医院的途中,我就已经清醒了,那一天一夜的晕迷,还有后来的选择性失忆,都只是一场戏,甚至连母亲也不知道,那一场车祸发生的原因仅仅只是一次预谋的报复。

6

整个设计最大的破绽就是那个骗小新去医院的电话,所以他一直怀疑骗他的人就是我,所以从我出院的那一天起,他就开始监视我。为了打消他的怀疑,我一直假装失忆,假装在浑然不觉之中替嫣红续写着她没有完成的长篇,假装我与嫣红一直都是最好最好的朋友,甚至假装自己没有认出在超市里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女孩子就是四度空间咖啡馆里的一个服务员……直到在墓地里遇上嫣眉时,再次假装自己的遇上已经死去的嫣红的鬼魂。

我以为可以一直这样假装下去,但当我走出安灵苑时,等在大门口的却是一辆警车。

车祸发生前,警觉的嫣红早已经偷偷按下了手机上的录音键,我和她的对话全被录了下来。撞车的刹那,手机飞出车外,落入了路边的草丛中。直到昨天,也就是七月十四的下午,才被一个路人拾到,并顺手交给了一个正在巡逻的民警。

当手机上的录音与机主的死亡联系到一起时,我所有的假装即被揭穿。

我本以为这世上的鬼故事都只是骗人的鬼话,却没有想到,有些鬼故事其实是真的。就像七月十四,在嫣红死后的第一百天,我被一只手机终结了剩余的人生。

☆、心慌慌

你记得也罢,最好你忘记……

心慌慌

由佳

1

我小心翼翼按着键盘,已经习惯了盲打的我,此时却不得不盯着按键上的符号,一下一下的,汗如雨坠。

“记者/小朵”。

我已尽了力,可屏幕上出现的却仍是那触目惊心的两个字。

小朵、小朵、小朵……已是第三年,每年的今天,我总会写错自己的名字。

不!一个人怎么会写错自己的名字呢!况且还是一个女人的名字。

不是我,不是我的错!

我由惊慌转为愤怒,恨不能把键盘、鼠标、显示器通通砸碎,但最后只有颓然无力地瘫软在椅子里,呆呆地盯着那个名字。

我记得她,三年前,她因一场事故死去。

这事当时在报社引起了轩然大波,因为她就死在报社的楼下,据说那夜的风很大,一扇广告牌松动倒塌,她死得很惨,不成人形。

说是据说,是因为当时我远在海南参加新闻年会,临近末尾,我却突然发起高烧,病痛中接到主编的电话,没听完,就昏睡过去。

关于那年夏天的记忆,印象深刻,南方潮湿的雨季,我的心也长满松软的苔藓,很长时间的浑浑噩噩。

一个年轻的生命倏地消失不见,我也经历了有生以来最严重的病痛,不得不孤单地躺在异乡的病床上,无所依靠。后来听医生说,当时我昏迷了三天之久,也在鬼门关外走了一遭,从此对死亡讳莫如深,所以回来后对小朵的死也尽力避而不谈。

人们总是健忘的,不久之后小朵的座位上又坐上了其他人,她的名字不再被人提起,读者也忘记了曾经有一个叫小朵的女孩,主持过一个广受欢迎的栏目,有一张如花般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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