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念离魂(人鬼情系列之十)(21)

小金叹息:“你说得没错,现在的保姆,脾气比千金小姐还大。真想念以前买卖人口的时代,要是下人不听话,就可以绑起来打了。”

我笑起来,转身出去,那保姆已经沏好了茶在等,递一杯在我手里,小声抱怨着:“麻烦你拿进去给她吧,我要不是看在工资份儿上,谁要侍候她那脾气?整个儿一黄世仁他妈。”

我忍不住又笑,这一对主仆,也算是旗鼓相当。

把茶交到小金手上时,心中忽然掠过异样的感觉——此情此景,何等熟悉。多少描写三四十年代的旧电影中演过的,妾侍入门时,要向正妻奉茶,尊称大姐,自居仆婢。

我的身份,比那位保姆更加不如,甚至连一份工资都没有,还要免费替人家洗地、敬茶。

“红颜,你怎么了?”小金笑嘻嘻地推我一下,“累傻了?怎么发起呆来?”

“没事儿,我去把窗帘挂起来。”

又忙一阵子,总算把家里来了个乾坤大挪移,焕然一新。那对主仆显然是常常斗嘴惯了的,只这一小会儿功夫,好像已经忘了刚才的剑拔弩张,嬉笑着议论:“嘿,真变样儿了。还是这几件家具,稍微挪两下,屋子敞亮多了,就跟重新装修过似的,先生回来要认不得家了。”

我抱着一杯茶,静静地欣赏自己的手笔,无端感慨。这是玉米的家哦,他的卧室,他的客厅,如今,挂着我选的窗帘,铺着我选的床单。

就在这张床上,今晚,他们夫妻将呼风唤雨,小别胜新婚。而我,将和这条床单一样,无声地哭泣。

我走进洗手间,将自己的眼泪印在毛巾上。这是一条男用的迪奥毛巾,今天晚上,当玉米用它揩面时,他会感觉到我的心碎吗?今生今世,我可有机会亲手布置我们自己的家?

欲望的城市里,两个人是缘,三个人是孽。

玉米,我和你,注定是一场孽缘。

回到店里时,已是黄昏。

晚霞如锦,轰隆隆地铺满了西天,然而看在眼里,那艳丽却有一种绝望的凄美感,是秋天最后的枫叶,是炭火每到红时便成灰。

我看着天边的锦霞,想像着可以拿它裁一件什么款式的衣裳。看看时间,玉米应该已经到家了。玉米,哦玉米,他又和我站在同一个城市的土地上了。他站在那个由我亲手布置过的客厅里,会于空气中嗅到我的爱意吗?玉米,此时此刻,我多么想见到你,一分钟不耽搁地飞奔到你的身边,投入到你的怀抱,与你抵死缠绵。

但是,你在小金的身边,在自己的家里,在庆祝你们的小别胜新婚。你的心里眼里,哪还会有我的位置?

也许黄昏总是叫人伤感,不能自已;也许我的想念太过强烈,终于崩溃;也许,我是想用一种激烈的方法让自己死心——与其这样抱着希望谦卑地等待,不如迎着失望决绝地放弃。

忽然之间,不顾一切地,我抓起电话,拨出了那个刻骨铭心的号码。即使他拒绝我,即使他的声音怎么样冷淡也好,即使他会对我生气,也都顾不得了,我要立刻听到他的声音,我要提醒他,这个城市里,还有我这样一个人存在着。

铃声刚响三下,他立刻接了,劈头就说:“你在哪里?我正想打给你。”

我的心一下子就散了,仿佛一阵轻烟,袅袅摇摇,忽地被风一吹,淡得没有一点儿力气。

“我……我在店里。”

“等我。等一下我去接你,请你吃饭。”他不等我回答,又补上一句,“我知道一个地方,你一定会喜欢。准备一下,等会儿我会去接你,好么?”

我可以拒绝吗?我能够拒绝吗?我舍得拒绝吗?

除了说“我等你”,我还能回答什么呢?

我等你。

几乎从认识他开始,我们的关系,就一直是“我——等——你”。而我甚至不知道,我到底可以等到些什么?一次见面,一段情缘,一场约会,还是一生的错误?

我决定不要想。

我就要见到他了。只要见到他,我便是快乐的。

荆棘鸟把自己的心口插在花刺上的那种快乐。

他今天才刚刚回来哦,他用什么理由瞒天过海出来见我?大概会骗小金说是有要紧生意,要同客户见面吧?原来在我最渴望他的时候,他也一样地想着我。

我心狂喜,充满了感恩的情绪。

跟他在一起的感觉,就好像天天在过感恩节,又像是穿苏格兰裙、戴野花环,手里还握着一杯陈年红葡萄酒,坐在熊熊燃烧的壁炉旁边,双眼微醺。

那种美,像梦境多过现实,即使身在其中,都仍然不能令人置信——除了爱,我并不能有第二种情感来形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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