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LV的恶魔王子(9)

还什么恶魔、美人加骑马的英雄呢,眼前的家伙明明就是一个男生。

我浑身打了一个寒战,在心里对自己那一瞬间的错觉狠狠地鄙视了一番。

“这位同学,你不是说要做我们的裁判吗?”微带着磁性的好听男声响起,声音里有着毫不掩饰的期待和兴奋,好像英雄一出现,恶魔就会被打败,美人就能被救出来一般的期待和兴……呃,停!

我再次用力地甩头,疯了疯了,为什么这可怕的幻想会再次浮现在我的脑海中呢?退散退散,上帝,请让这可怕的幻想快点退散吧!

只不过,我突然一顿。好奇怪,为什么无论是这家伙漂亮的眸子,还是好听的声音,我都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熟悉呢?好像在不久之前刚看过听过似的。

抬头,我细细地打量起站立在自己面前、正用他迷人的双眼无比期待地看着自己的家伙,再将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遍后,我确定……好吧,今天的我真的很不正常,不但出现可怕的幻想,现在竟然还觉得眼前的陌生人熟悉。

“喂,小丫头,你在看什么看啊?我告诉你,你可不要被这小子的美色所迷惑,不给我作出公正的裁判哦!”见我半天没有说话,一边穿得很破烂的老乞丐开口了,说,“这个瓶盖是我先捡到的,所以当然属于我,对吧?”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好像是这样没错。我在心里表示同意。

“谁说你先捡到就是你的,那你在地上捡到别人的钱包,人家主人就站在你面前,你也敢说那钱包就成为你的了?”一见我脸上露出赞同的神情,原本站在我身边的家伙按捺不住了,气呼呼地反驳道。

嘎……听这家伙这么一说,好像也很有道理。我很没原则地再次点点头。

“但是现在的情况又不是捡到钱包还给主人,现在这个瓶盖是自己跳出来的,谁也不知道它的主人是谁,所以当然属于捡到的那个人了。”老乞丐理直气壮地说。

嘎嘎……也对哦,好像应该是这样子的。我第三次点头。

“谁说先捡到的就是主人了?国家哪条法律规定的?如果先捡到的可以成为主人,那为什么先看到就不能是主人呢?”

嘎嘎嘎……这样推理也成吗?不过,如果那样说成立,好像这样说也的确可以成立耶……

我的脑袋被这一老一少的争吵给折腾得迷迷糊糊的,觉得好像两人说的都对,又好像都不对,所以只好一个劲地跟着点头,再点头。

“喂,我说丫头,你是来当裁判的还是来看戏的啊?怎么不知道开口说话啊?”两个人互不相让的争吵再次分不出结果,一怒之下,老乞丐只好把矛头指向了我。

“是啊,这位同学,你给我们评评理,这个瓶盖到底应该属于谁?”那双黑亮的眸子无比期待地看着我,眼睛里盛着满满的信任。

我浑身上下的血液竟然在他的注视下,全部沸腾起来,一瞬间,突然有种再次“骑马英雄俯身”的错觉,一颗小心脏也跟着在他盈盈的期待中越跳越快。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这话果然没错啊!

“喂,丫头,你说句话啊,这个应该是我的,对吧?”一边的老乞丐还在不停地叫嚷着,看着我的眼神充满了不满。

真是的,本来就算没有对比,眼前有着漂亮眼神的家伙已经够让我热血沸腾,浑身“救美”思想泛滥,现在再加上另一道眼神的明显对比……明眼人都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做了啊。

英雄不一定是雄性的,美人也未必是雌性的!性别不是问题,关键一点是……是英雄,就应该为了解救美人而存在!

我双手往自己腰上一架,气势十足地瞪着眼前气焰嚣张的老乞丐,说:“这位老人家,长辈,大人……首先,你都一大把年纪了,竟然还和人家一个少年抢地上捡的一个瓶盖。好吧,就算这个瓶盖不是普通的瓶盖,它可以再换一瓶饮料,但是它也仅仅只是一个瓶盖而已啊!你还知不知道羞愧啊?其次,从很小的时候老师就告诉我们地上捡来的东西并不是属于自己的,难道你不知道吗?再次,好吧,就算这个瓶盖不知道是从哪里跳出来的,没有主人,但是所谓先来后到,第一个发现这个瓶盖的才应该是它的真正主人啊!”

“谁说的,我先捡到的啊!”老乞丐不甘地叫道。

“你之所以先捡到呢,只不过是因为你离它近一点,这只是一个巧合而已,并不能证明什么,最关键的是谁先看到它的。”我脸不红气不喘地瞎掰道。

嗷嗷,生平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的口才也是可以十分出色的,竟然能够把一套歪理说得这么头头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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