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错(原名:要用身体吗?)(8)

我爱逛名品店,是受露西影响。我也曾厌弃过她成天LV,GUCCI,CD挂在嘴边,但我最后,学会了大笔购进它们。

我用它们,武装我自己。

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过了零点。对于不夜狮城,这个时间不算晚。

手里提着的大大小小的袋子,就是我今天“扫荡”的成果。最夸张的是在香奈儿买的小礼服,包装盒精美的不像话,引得所有和我擦肩而过的人的侧目。

这种被窥视的感觉不太好,令人不安。

我暗自懊恼。下次一定叫他们送来,不再像现在一样,自己小苦工似的亲自拎回来。

而如何打开套房们,对于两手拎满东西的我来说,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我把右手的东西放在地上,空出手来进包里摸出房卡。动作急了点,“哗啦啦”,眼看着东西撒了一地。

房卡蹦出包来,蹦到地上。

我气馁,无奈,可还是得弯腰去捡。

就在我弯下腰时,一只手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快我一步捡起房卡。

指骨修长,指节分明,指甲修剪的像艺术品。很漂亮的手。

我有点好奇,看向这样一双漂亮的手的主人。

胡骞予?

***************

我有点不确定。再看一眼。

不得不认命。站在我面前的,手里拿着我的房卡的,笑容嘲弄的,不是别人,正是胡骞予,他好整以暇地瞅着我,道:“你好,林为零。”

我的眼睛掠过他的脸,停在夹在他两指之间的房卡。

“麻烦,把房卡给我。”

听我这么说,胡骞予似乎这才意识到自己捡到的是什么。他缓缓抬起方才令我惊叹的修长手指,看一眼手中的房卡。

接着,把房卡插进了卡槽。

门开了。

他面无表情问我:“不请我进去坐坐?”

“对不起,我不习惯让不熟的人进门。”——

如果,如果他给我时间应答他的请求的话,我一定会这么说。回绝,不留余地。这,我早已想好。

可惜,他不给我任何时间,一问完便径直进了门。

留下我一人,怔愣在门外。看着一地价格高昂的新衣,不知如何是好。

“喝什么?”

“咖啡,加一块方糖。”

这个人,真是到哪里都趾高气扬。这怎么说都算是我的地盘,他还敢像使唤侍应生一样使唤我。

要不是这几年的我圆滑许多,懂得做事的进退,现在早就把他扫地出门了。即使赶不了他,也绝对是两个人,分别坐在沙发一角,一句话没有的局面。

可惜,现在的我,不会再这么任性,也没了任性的权利。

我端着咖啡,送到胡骞予身前的茶几上,“抱歉,只有速溶咖啡,味道可能不太好。将就一下吧。”

他看我的手,一直看。像是要在我的手背上烧灼出一个洞来。从我端咖啡到他面前开始,到我坐到他对面,一直盯着我的手不放。最后我不得不干咳一声,手躲进衣服口袋。

“为什么要进恒盛?”

“……”

“你明天就递辞呈。”

“……”

他说话霸道,眼神更甚,他的眼睛,黑色,无底洞一样恐怖。

我强压下心中惧意:“我只是找了份工作。而这份工作刚好是在恒盛而已。”

“一个耶鲁高材生,会放弃曼哈顿高薪高位,跑到恒盛来做区区中层白领?真是笑掉人大牙。”

胡骞予笑了,低沉的,模棱两可的,胡骞予式的笑:“你当我白痴?”

说完,下一秒,胡骞予突然一脚跨过茶几。我和他之间的距离,瞬间减到最短。

他膝盖支住身体,凑向我。他看我的眼睛。我受不了,别过脸去。

这一局,他得胜,满意地坐回沙发上。双手交叠在胸前,看着我,视线依然犀利。

我不愿与他多做交谈,自顾自喝咖啡。他的眼神,和他的人一样,存在感强,我端着杯子,手抖。

*** ***

终于整理好了思绪,我有些悻悻然开口:“不管你信不信,我说的都是实话。”

他又笑了,却只是淡淡地哼了一声,稍后才正了脸色,道:“我不想浪费时间,我也不喜欢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你辞职,或,我炒了你。二选一。”

“胡总,游戏商场,你得有点游戏精神才行。”

我微笑看他,几乎是在谄媚。

他似乎被我这样的表情吸引住了,眼睛里的光闪烁一下,随即别过脸去:“哦?看来,你是游戏高手?”

我喝一口咖啡。

这咖啡怎么这么苦?我低头看一眼杯里香气浓郁的褐色液体,想:刚才明明放了很多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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