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宠(56)

第二天两人啃了一些干粮,继续赶路,这一段时间的接触,两人互相防范,相互讨厌,但也有那么一点欣赏,只是谁也不肯承认。

再经过了一个月的长途跋涉,两人来到了茫茫沙漠,虽然漠风什么都不说,但七寂却暗暗心惊,难道血洗第五分楼的幕后黑手并不在渊国?

卷一 清歌 039:姿势

沙漠风大,风沙滚滚,迷了人的眼,虽然两人的马儿都能日行千里,但在这茫茫沙漠却举步维艰。

“今晚早点休息,明天过这片大漠。”到了落日楼的时候,漠风回头对七寂说,声音带着淡漠疏远。

“嗯”七寂轻轻应了一声,但却看着前方那茫茫的沙漠出神,这是途径燕国的必经之路,她太熟悉了,每次完成任务,她都会与洛川在这落日楼歇一晚,落日楼的金掌柜有一个好处,无论你在这里往返了多少次,他都不会熟络地上来打招呼,每次进去又是一个陌生人。

当七寂抬起头,发现漠风已经坐在一个偏僻的角落,在那一瞬间,七寂的心似乎被什么撞了一下,他坐的刚好是洛川每次都坐的位置,在那一刹那,七寂有一种时光流转的感觉,仿佛漠风变成了那个出尘脱俗的青衣少年。

洛川他怎样了?虽然两人交流不多,但却默默相伴了一个又一个无眠之夜,她看着他第一次杀人,她看着他将染血的剑,抛在地上发狂的奔跑,她记得那时,他看她的眼神有多怨恨惧怕,洛川第一次杀人,是七寂逼的,那时他很小,但七寂更小,那时他的心还一腔热血,但七寂的双手已经染满鲜血,她已经分不清血与水除了颜色还有什么区别?

“你来过这里?”当饭菜端来,漠风不经意地问。

“我第一次来这里,只是想不到大漠之中竟然有那么一座豪华的客栈,觉得新鲜,看多几眼。”七寂淡淡地回答他,脸上虽然波澜不惊,但心却蓦地一惊,这男人的眼睛真不是一般的犀利。

因为知道吃了这顿,好些日子是吃不上热乎乎的大米饭,所以两人都废话少说,低头就吃,七寂也比平时多吃了一碗,其实她恨不得再往自己的肚子塞点,可惜实在装不下。

吃饱后七寂上楼歇息,漠风去买干粮,顺便去向金掌柜买两只骆驼,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的关系虽然还处于水深火热当中,但自七寂烤了一只地道的泥包鸡,分了一点给他之后,买干粮这事,漠风偶尔也肯代劳,这男人记仇,但也不想领她的情。

七寂趁漠风不在,赶紧关门沐浴更衣,免得他回来有碍手碍脚,但直到天色已暗,漠风才推门进来,一边进来,一边叨叨絮絮地说什么黑店,宰人之类的话,估计是买两只骆驼之时,被金掌柜狠狠宰了一笔。

“如果金掌柜是女的就好了,说不定楼主你用美男计献身一晚,金掌柜会送你两只骆驼和一包干粮,正所谓财色兼收。”七寂实在忍不住要鄙视他,堂堂一个逐月楼楼主,他的金银财宝还少吗?居然为几两银子心疼成这个样子,实在是吝啬得可以。

“我刚才真的想叫你下去色诱他了,这毕竟这是你的老本行,两个破骆驼居然要了我三百两银子,他还不如去抢?只是金掌柜虽然老,但也未必看得上你这身骨头。”漠风唇一勾,吐出的字,字字恶毒,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一夜无话。

因为漠风高价买了两只骆驼,心中不爽,所以看这两只憨厚的骆驼也充满了敌意,七寂也懒得理他,装了好多水放在骆驼身上,以防万一,但再看看漠风,他竟然只带了一罐水,那样子不像过沙漠,悠闲得像逛街,到时渴死你就知错,别想我抢我的水,我一滴也不给你,心寂看了看自己带的水,恨不得全将它塞在自己的怀中,盐不可露眼,水也一样。

大漠的天空很蓝,迎着大漠早上独有的清风,两人开始出发,往西走是大燕帝国,这条路七寂熟悉得如家门小路,哪里有最便捷的路?哪一边风沙大?哪里最安全?她都一清二楚,但免得漠风生疑,她一直让漠风在前领路,装作是第一次来大漠,但想不到漠风却是向东行进,去了现在最强大的西漠,与燕国背道而驰。

现在的四大国分别是燕国、蒙国、风国、西漠,而前面的三国七寂都熟悉得很,惟独西漠,她从没有接触过,看着那望不到边的沙漠,她连往哪边走都不知道,七寂后悔她准备得不充分,茫茫沙漠,起码还要多带几罐水,这可是保命的东西。

七寂拉了一下缰绳,赶上了漠风,骆驼脖子上的铃铛发出了清脆的声音,让这个早上,不再寂寥,漠风坐在骆背上,悠闲自如地看着两边的风光,似乎这些沙丘、戈壁都是绝美风景,七寂心中暗道没见过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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