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总裁:追回前妻生宝宝!(51)

公车很简陋,颠簸着缓慢的很,却还是可以把她送回家,知知其实真的很不想回家,那个家不像家,那个妈妈也不像是妈妈,她拖着疲累的身躯回去,听不到一句暖心的话,她蜷缩在床上彻夜的失眠,头发掉的一把一把,没有一个人温柔的对她笑一笑。

妈妈认定了她是个不知廉耻的女人,认定了是她的不三不四丢尽了傅家的脸面,丢尽了爸爸的脸面,害死了爸爸,所以不许她再姓傅,所以恨她入骨,如若她不是妈妈的亲生女儿,她真的认为妈妈会在哪天半夜拎着菜刀砍死她。

她没有错,却被所有人认定是罪大恶极的“杀人凶手”。她从来洁身自好,却还是会在走过人群时听到别人骂她下贱,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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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三千字)

她从来洁身自好,却还是会在走过人群时听到别人骂她下贱,婊子。.

这个世界,向来是颠倒的,她此刻不再是千金小姐,不再是孟家的少奶奶,她只是住在简陋出租屋里的宋知知,一个有着干净的灵魂肮脏的身躯的卑微的女人。

好在,她心气向来不高,富贵也罢,贫穷也罢,她都可以很快的适应,并不会自怨自艾,以前的优越生活,已然是逝去的镜花水月,何必还要苦苦的流连呢?

她去抱怨,或者是哭诉,追忆过去的光鲜,有用吗?天上不会掉支票给她,妈妈的病也不会一夜好转,她照旧不工作就要饿肚子。

知知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也同时是一个致命的缺点,她很认命,所以在老天安排了这些苦难之后,她一句抱怨都没有,默默的听从了命运的安排扩。

知知下车的时候,正是初秋的黄昏,如血的残阳密布了天空,勾画出瑰丽动人的画面和绚丽光芒,知知默然的站在路边站台那里,今天下班比较早,她可以有一点充裕的时间留给自己。

一个人沿着离家相反的路走,步子是轻快的,低垂着头走的很慢,偶尔的汽车喇叭声会把她吓一大跳,呆立在路边许久,直到车子走的看不到了,她才平息了心跳继续向前。

她是那样的胆怯,害怕人群,害怕车流,害怕一切突兀的响动菏。

记得刚刚搬到那最便宜的出租屋里时,每晚知知都害怕的睡不着,窗外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她吓的一身冷汗,因为她的名声早已传开,那些混混或者是地痞见了她都想过去骚.扰一下,甚至晚上还有人会去敲她的窗子。

每当这时妈妈都会疯子一样拿了菜刀跑出去骂人,骂的那么粗俗,那么难听,那些男人吹着口哨逃跑了,知知就坐在床上捂着被子无声的哭,她不敢发出声音,哭的几乎都要虚脱了,哭的真想就那样死了去找爸爸算了。

可是她没法死,她死了也不敢去找爸爸,死了也进不了天堂,她只能当一个孤魂野鬼,受尽欺凌。

爸爸临死的时候嘱咐她一辈子对妈妈好,她若是连爸爸的遗愿都无法完成,她自己也不会原谅自己。

所以,这些年来,她几乎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就会跑到爸爸的墓地上坐一会儿,只是说一说话,看看爸爸的照片,就会重新的注满勇气。

那么长的路,那么多的路,那么复杂的城市街道,那么大的世界,她却是走到了那里。

曾经和他欢爱的酒店,早已经变成了一栋极大的写字楼,而酒店斜对面的那家咖啡厅,已经成了一个充斥着声色犬马的夜店。

她和他所有的纪念,一点点的消逝,被这个飞速发展的城市给淹没,抛弃。

知知就安静的站在那里,自始至终浅浅的笑着,她笑的很小心,笑的很美丽,拔地而起的高楼掩盖了摧毁了她记忆中最后的幸福,她竟然没有心痛的感觉,一颗眼泪也没有掉。

在爸爸面前,在傅家面前,在静园面前,她的一点点卑贱的强求的幸福,还有什么意义呢?

不如忘掉,不如忘掉。

到了下班的时间了,街道上开始嘈杂热闹起来,知知背道而驰,繁华的街景是她落寞的背景,她低着头,那么瘦小的身躯,却是打不垮的,就那样缓慢而又坚定的走着。

头发剪的短短的,却更衬的脸小而精致,因为瘦,一双眸子越发的大起来,黑亮黑亮的,她穿的衣服很普通甚至很旧,可是她就那样怯弱的走着,这世界却好像就她一个人一般,在人群里,一眼就可以看到她的存在。

知知走的毫无留恋,她再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就算是必须要路过,她再也不会看一眼那写字楼和夜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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