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娇妻二十四/权少归来娇妻请开枪(199)

当这支笔笔帽和笔杆拧在一起时,还有一个潜在的含义:“你拥抱着我,或者你包裹着我。”

对他们两个成年人,而且还是夫妻的人来说,这寓意多少带点强烈的性暗示味道。

她嘴角弯起,心中暗嗤道:“幼稚!”

这种爱情密码游戏当然也不是只有他们这种高智商的人才会玩,就是现在和她坐在同一个课堂中的这些十五六岁的花季少男少女们看到两个人的名字在同一支笔上,也会得出两人在一起的结论。

她这幅样子,落在旁边许良辰的眼中,就觉得她现在的姿势分外地美,修长的手指握着那支黑色的钢笔时,这种黑与白的对比对坐在身旁的他也形成一种视觉冲击力。

不仅如此,她笔下的字也是那么赏心悦目。

就跟她的人一样。

和昨天那身略显火辣的打扮不同,今天她穿的和他是同款的校服,里面衬着的是一件粉红色的立领衬衣。

衬衣脖子上的纽扣开了两颗,从他的侧面望去,正好看到她雪白粉嫩的脖颈。

此时虽然一身男式校服,气质却带了几分慵懒,但看着她的样子,普通人就会无来由地多出几分自卑。

好似她是天生的女王,也许她略显青涩的姿色不是最倾国倾城的,但她的气场却很无敌,他承认,就算他刻意为之,也比不了她。

当她的目光时不时投到钢琴边的那个男人时,那种专注的眼神,里面就像藏着一个灵魂,让他有些嫉妒。

他承认,这位新来的班导加钢琴老师弹琴的技艺的确很出色。

肖邦的革命这首曲子他也会谈,也许从技巧方面他丝毫不逊色,但作为一个对音乐很有感受力的人来说,他弹奏不出对方琴音中那种饱满的感情。

生在和平时代的自己,从来没有经历过战争,对祖国这个概念的理解自然没有原作曲家那么饱满的感情。

最主要的是,他的心思根本就没放在这钢琴课上。

身边的这个女生她虽然穿着和他同款式的男式校服,可她身上那若有若无的香味却不时侵扰着他的神经,让他的心很是躁动不安。

他明白,这种躁动不安,是任何一个青春期的少年们必须要经历的一个过程,只有经历过这个过程,他们才会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既然他无法压制这种躁动不安,那么,他就选择将它释放出来。

想到这里,他也拿起面前的纸笔,拧开笔帽,笔落在纸上写出几个字来。

这几个字他写的很慢,也很认真。

也许是生平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情,他的手心竟然有些出汗,在这一刻,他的脑中突然出现一张很可爱的脸,那张脸送给他的情书中,也曾出现过相同的字眼。

他摇摇头,将那张脸赶出自个的脑海,然后将原本那张纸揉成纸团,塞进书包,又重新拿出一张纸来,开始认真书写。

“林扶摇,我喜欢你。”就在叶红鱼一边专注倾听顾惜朝的琴声,一边随意地记着笔记时,一张纸条从桌子那边放到她的面前。

传纸条这种事,想必每个曾经经历过漫长学生时代的人都经历过。

只是当这个传纸条的人变成身边那个男生时,叶红鱼心中不免多了几分诧异。

于是,她漫不经心地用眼睛扫视了一下那张纸条,下一刻,眼睛还是不由地睁大

,眼睛还是不由地睁大几分。

“我喜欢你。”这张纸上只有这四个字,没有落款。

凭心而论,这四个字写的还真不错,有几分颜体的风骨,

可她看到这张纸条时,不是欣喜,更不是困扰,而是本能地警惕。

一个人到底需要花多长时间,才能喜欢上一个人。

有的人只需一秒,有的人却需要一辈子。

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他们昨日才认识,到现在为止,交谈的言语应该不超过五句。

这男生就写纸条给她?

就算她现在未婚,也还不曾来得及认识顾惜朝这个男人,但她也不会喜欢上花样少年这种类型。

每个女人的审美观都是不同的,她不是大叔控,但对姐弟恋更不感兴趣。

抛开许良辰这个校草是不是跟贩卖毒品有关,就他本身而言,还不足够强大到让她动心。

更别说,对她这种理智的人来说,喜欢一个男人是很长久的一件事。

是需要一个适应过程的。

她警惕的是,对方是不是真把她当做小女生看待,还是怀疑她的身份,再用这样的方式试探。

于是,她也在那张纸条上回了几个字:“为什么?”你为什么喜欢我?

“因为我们同样优秀。”他将这张纸条又推了过去。

“你很自信?”她在纸条上继续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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