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你诺言,赠我欢颜(出书版)(12)

江雪籽没有接话,两人都不再开口说话。

车子驶入一座装饰得古色古香的小院。展劲从外面打开车门,江雪籽拎着包包下车,四下打量着这座院落。粉墙乌瓦,高脊飞檐,颇有些徽派建筑的况味。正对着的屋门口挂着两盏素雅的宫灯,并不刺眼的灯光照亮院里一小块天地。院子里停着几辆并不打眼的高级轿车,几丛洁白的大叶栀子不声不响地盛放着,晚风拂面,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清甜的花香。里外也没有等候的服务员,整个地方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什么饭店,而是一处颇为讲究的私人宅邸。江雪籽第一次来这个地方,却知道这种地方的门槛,往往比金碧辉煌的大酒店还要高。

展劲见她站在原地不挪窝,也不着急。她打量四周风景,他就打量她。

五月下旬的天气,白日温暖干燥,早晚却有点凉。她今天没有化妆,头发扎了个马尾,素色的针织衫配牛仔裤,素颜的样子和那晚盛装打扮时判若两人。那天晚上她确实漂亮,站在一群谈生意的男人里,好像一个包装精美的芭比娃娃,美则美矣,却没有一点儿人气。现在这样,素净着一张小脸,没有粉底覆盖的肌肤显得有些苍白,眼下显出两片淡淡青色,比有浓妆遮盖时要憔悴一些,却特别真实。

她本来就不是十八九岁的小姑娘了,二十六岁的女人,没有了江家的荫庇,独自一个人过活,靠着图书馆那点微薄的薪水,能保养成现在这样,只能说天生丽质。尽管这份丽质并不是每个男人都乐得欣赏,展劲却看得津津有味,眼睛始终盯着她的侧脸瞧个不停。

江雪籽收回目光,就见旁边这个男人正在目不转睛地打量自己。她下意识地想要摸自己的脸,可两只手正捏着背包带子,使得她很快遏制住了这种小女孩般的冲动,转而低了低头,看着正屋的方向说:“咱们进去吧。”

展劲没吭声,拽过她的手腕握在掌心。

与自己皮肤截然不同的温热触感烫得她一个轻颤,江雪籽紧咬着牙,用尽全身的勇气,才说服自己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份难得的温暖。

他的拇指和中指相接,正好把她的手腕握了一个圈,还长出一个指节的长度。随着两人走路时轻微的晃动,对方手掌根和虎口处的薄趼轻轻摩挲着她的手腕。她白净细腻的肌肤很快被摩挲得有些发红,微微有些痒,却给她带来难得的心安。

江雪籽低着头,悄悄地看了眼两人肌肤相接的地方。他的手掌很宽大,颜色比小麦色还要深一些,与自己苍白的肤色截然不同。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掌心的温度刚好,干燥温暖,是能够轻易让女人心安的触感。光是这样被他握着手腕,心里就涌上层层温甜的暖意。

她进了正屋才发现,屋里的装潢并不似外面那般古朴,而是古典与现代相结合的典雅大气。黑红二色为主,辅以少量银器及玉器做边角装饰,无论走廊还是屋里的摆设,处处弥漫着一种低调的奢华,让人在感叹店家品位的同时,也能感到一种家的温馨。

侍者递过打开的菜单,江雪籽惊讶地发现,这里竟然和某些高档西餐厅一样,给女士的菜单只有菜品,不标价格。好在上面以家常菜为主,燕窝、鱼翅等物只占了半页。她小心翼翼地点了一冷一热两道菜品,就将手里的菜单放了回去。

展劲又点了两道这里的特色菜,两盅汤,几样包子烧卖一类的精致主食,最后又让人舀一壶店里自制的青梅酒上来。

菜刚上了一道冷盘,展劲取过一只青釉酒壶,倒入一些浅金黄色的酒,把小盅往前一推:“尝尝。”

江雪籽端过酒盅,浅酌一口。酒的味道一点儿也不冲鼻,青梅的酸香味儿充溢口腔,不知不觉间便勾起人大啖美食的欲望。

似乎是为了壮胆,江雪籽一连喝了两杯才停下来。夹菜的时候脸颊已经染上一抹樱粉,在颧骨稍微靠下一点儿的位置,嘴唇也有些红,整个人看起来气色好了不少。

汤水上来的时候,展劲把盖子揭开来,先送到江雪籽面前,让她先喝一些,暖暖胃。整顿饭吃下来,展劲没讲什么多余的话,除了适时为她添酒夹菜,或者简要介绍一下某道菜品的用料和特色。

说起来展劲自己也觉得奇怪,平常跟那帮人聚在一块儿吃饭,也没少见有兄弟用这招泡妞。女人都稀罕温情攻势,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不缺钱,更不少见识,几乎人人用起来都得心应手。展劲却从来冷眼旁观,不觉得有什么新鲜,除了喝酒还有结账的时候,其他时间几乎都不怎么讲话。偶尔有不懂事的年轻女孩主动贴上来,敬酒夹菜分外殷勤,或丰满或骨感的小身板一个劲儿地往他身上挨,也都在展劲面无表情的空当,被其他识眼色的哥们儿立刻拖走完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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