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皇书II(20)

因为白玦,所以一点不为天启悲伤。把因果说成这样有点怪,可,就是这样。

我喜欢白玦。

他曾是上古的挚友。

他曾是上古的陪伴。

他有六万年的时间好像空气一直围绕在上古身边,不用被明白,却提供着她幸福生活需要的氧。

他比她更了解她,从喜欢的茶,到喜欢的世界。

他,是最了解上古的空气。

我喜欢白玦。

尤其是桃林深处的白玦。

不是因为他在里面说出“她若眷恋苍生,我便为她守住轮回;她若看重世间生灵,我便为她护下三界;她若愿九州繁盛,我便为她涤荡八荒;她若想四海安宁,我便让这天下无垢。于她,虽千万人吾往矣。”时的颠倒众神,只为后来看到过的那一头白发的清静孤寂的身影,太苍凉,太苍凉。

所以,不能接受网络版里他灰飞烟灭的结局,非得找出印刷版里的那个他又回来了的合满结局不可。

既然都说最无奈之事是那一句“来不及”,那么,就别制造来不及,让一切,相见有期。

我觉得最美好的一刻,就是看到最后的那一句:“上古,我是白玦。”

最最想念,最最奢求,最最动听,就属这一句。

唯叹,此去经年,时间被遗忘起来,就是被遗忘了。

还不能结尾,还没有怎么说那些人物们呢。

喜欢阿启。

作为两个主角的后代,生下来就是真神的这么谁都不敢惹的角色,一定要表扬的。

他的那段蹲在地上悲悲戚戚地哼那段“小白菜”的出场,真是太形象了,以至于让人看到反而会发笑,这个古灵精怪的,不知道记不记得他还是一个蛋时,父母有多宝贝他。

喜欢古君。

有其父必有其女。

我觉得是他,给了后池那样迷人的性格。所以,当他把本源之力还给上古自己消失于天地时,我才会和上古一样难过。恨不得也给白玦一刀,不对,恨不得给星零一刀——幸好星零算是一个心智健全的作者,最终,还是给了这个结果一个更好的结局。

这个结局,也让我更喜欢白玦。因为,他真的真的把一切都安排好了。

喜欢红日,白玦的神兽火麒麟。

看到那一缕孤独地在瞭望山留了万年的神识,回忆起白玦那绝对苍凉萧瑟的神情,真真陷入了和他一样的回忆的伤感。

然后,非常意外发现他竟然还能变身成一只小黑狗,还继续听话地在瞭望上,继续不变的忠心等待。

喜欢那只三首妖龙。

倒不是在出场。

虽然那时看到已经到了半神的他,不仅被破坏了晋级还被烧了一只头,觉得有点无辜的可怜。

是在他开始作为神兽伺候呆在三界的白玦身边的时候。

那样狡猾的会见风使舵的一只龙,有点格里高利的影子,不由刮目相看,觉得这只宠物还不错。

喜欢碧波。

老被称为胖鸟。

每每看到他和阿启形影不离的那些时候,总会想起,玩仙剑游戏时,也养过类似的可爱的会飞的小仙宠。

回看所有的人物,没有大爱,但很多喜欢。

愿所有的喜欢,你也喜欢。

《上古》,挺好。

我写的一定没有她说的这样好,但是感谢你们的喜欢,回见,我知道你们最想听这两个字。

帝皇书完成之后,神隐再见。

第九章

番外一

三十年前,云夏之上群雄逐鹿,英雄辈出,以北方世族之首韩家韩子安为甚,隐有一统北方广裘之地的大势。天下一众豪杰中,十五岁之龄三退水寇守护南疆安宁的晋南帝家世女帝盛天横空出世,短短三载,名闻天下。

因群雄混战中原,尚无一家能驱兵晋南,虽帝盛天名传天下,却无人得知此女之容。

只是有人笑言,能担此名者,天下少有,想来定是不凡。

苍城地处晋南中原交界之地,古来便是兵家必争之地。自云夏大乱后,庄家霸占此城已有十来年。此城为缓冲之处,南北群雄轻易不犯,是以保得安宁。

三日后是苍家三少成亲的吉日,这位嫡出的小少爷庄锦是老城主庄湖五十上下才得的幼子,平日里疼得如珠如宝,年十七,今日的婚礼隆重而热闹,老城主广邀南北群雄,大摆筵席三日。

新娘子叶诗澜出自苍城寒户叶家,门第虽不富贵,在附近几城里却有些名声。这姑娘刚满十五,生得清隽秀丽,懂些文墨,隐有几首诗画流出,得了不少赞赏。听说新娘子的兄长叶丛和庄锦有些交情,一次庄锦登门拜访,偶见叶诗澜,一见钟情,不顾门第之别,硬是闹着上门求娶。庄湖老来得子,见叶诗澜出身还将就得去,便无奈答应了这门婚事。叶家从天而降一门贵亲,自此飞黄腾达,自然没有不应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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